丁纯副院长:要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
2020年02月28日  |  来源:光明网-学术频道  |  阅读量:5085

2月24-26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和光明网联合主办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与社会保障”研讨会以通讯会议的特殊方式召开。活动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主持,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30多所高校与研究机构的40多位专家学者围绕主题从不同角度提交了书面发言。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常务理事、我院副院长丁纯教授发言中表示,抗击疫情,要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以下是发言摘要:

作为非传统安全领域的重大威胁事件,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爆发,对我国和全世界人民的生命安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形成了巨大的冲击,是全球化背景下人类遭遇的重大威胁。针对此,中国采取了恢弘、灵活和积极的防控措施,抗疫已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与此同时,我国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和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也有待进一步完善。(1)在目前业已建立起的疾控信息垂直申报系统的基础上,需要厘清通报流程,制定严格的快速申报、反馈时效与应对机制;将各级疾控单位地位提级,实行部门垂直和横向属地领导、管理相结合,将其由事业、咨询单位的性质提升为具有一定行政职权的管理部门;同时给予在重大事项决策时的一票否决权利。(2)重视和大力培养疾控专业人员,提高其在大卫生体系中的地位,在薪酬、晋升渠道上给予一定政策倾斜;鼓励其下基层,扎实做好相关流行病学研究和疾病防控工作。(3)建议在省、市一级领导干部安排中,安排和选派有公共卫生、疾控学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分管领导,充实领导指挥队伍,做到有的放矢、专业预判,精准施策;同时,在公务员队等伍普及疾控知识,在党校、行政学院增开相关培训课程或讲座。(4)在党的领导下,各级政府部门限时制定重大疫情防控预案,建立疫情和突发事件卫生防控处理常设指挥协调平台。协调卫健、公安、社区管理、物资供应、物流配送等部门,分别制定各自职责,并每年做好演练。在疫情应对预案中,可以更多地考虑政府和民间、市场力量的综合作用,利用PPP模式,平战结合、军地结合、政商结合,以利于效率最大化。(5)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重大疫情防控,建立全国层面的卫生人力的统筹、调配预案。在省、市层面也相应地做出预案规划,设立预备队,落实到人;平时组织跨省市医疗机构的协同,配合、培训和演练,并通过薪酬、职务晋升等手段加以激励;鼓励和促进军、地医务人员的相互业务学习和交流,组织相互协同的演练。(6)省市各级卫健部门制定重大疫情和紧急状况下的分层诊疗体系和医疗机构的职能定位预案,并向公众宣传告知,以确保在发生重大疾病疫情和突发事件时,能够在集中精力应对重大疫情和灾难的同时,正常的诊疗服务如常展开,做到应对有序,轻重分离,急缓分开,忙而不乱;发挥城市社区卫生中心和农村卫生所等基层初级医疗服务机构的防控职能。在疫情信息收集、回馈,相关个人防疫、消杀物品分发、防疫指导等方面与基层社区组织相配合,起到疏而不漏,事半功倍的效果。(7)研究与可能出现的重大疫情和灾害救治相关的急需的医疗设备、医药、辅料等资源的产业链构成、转产可能性,以及制定这些物资生产供应、配送等的紧急调配路径预案。针对口罩、防护器具、诊断试剂、消杀装备等相关个人防护设备以及医护人员的装备物资应在国家和省市层面建立战略储备,以备应急之需。(8)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要制定重大疫情和紧急状态下的快速应急和理赔及资金储备预案,保证赔偿资金的快速到位。同时注意后续追踪,防止出现因疫致贫等。同时,应和公共卫生部门一起,投入资金和相关人力物力,大力提倡鼓励全民健身运动,开展相关的大卫生观念的宣传,倡导民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商业医保企业则可开发相关的保险产品,同时完善应急、代位理赔流程,及时赔付。(9)建立重大疫情等重大公共事件中有功医护人员等的表彰奖励机制和奖励基金。对重大预警、公共防疫的重大创新、突破以及在重大疫情和防控救护中伤残或牺牲的卫生医护人员予以奖励,对其亲属予以抚恤资助。

(本文摘自光明网-学术频道<加快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与医疗保障制度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与光明网召开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与社会保障研讨会观点摘编(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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