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波:激发数字化企业潜力 共同打造数字“一带一路”
2019年04月23日  |  来源:《光明日报》2019年4月22日  |  阅读量:12988

首先,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的快速增长,已经成为当前全球贸易的重要增长点。在重资产的设施联通取得阶段性进展后,以网络相通来促进政策、贸易、资金、民心的相通,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急迫诉求。通过数字经济的电子商务平台如阿里巴巴的eWTP标准,在贸易过程中采用交易资金居中托管制度和交互评价制度,实现低成本解决商业互信问题,避免信贷风险,增进各国贸易活动,提高贸易成交率。这样就降低了“一带一路”沿线多边和双边的贸易成本,贸易便利性大大提高。

其次,对于许多国内消费市场相对有限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来说,中国巨大的市场在数字空间上的开放是前所未有的机遇,以数字贸易为突破口,又可以倒逼“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加紧推进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中国数字化企业的作用。在发展中国家投资互联网等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等“轻资产”,可以较快改善其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促进消费升级,扩大就业,提升劳动生产率,形成经济发展良性循环。

最后,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产业转型升级中形成利益共同体。“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大多处于工业化的不同阶段,存在相互学习、价值链分工、产业升级、合理布局和技术转移的客观条件。要突破原有的技术转移路径和方式,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跨越式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与平台化生态,减少外来资本对本地企业与产业产生的“挤出效应”,从根本上减少“一带一路”投资的风险。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来看,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指导下打造的包容性、可持续的数字化全球平台具有巨大转型推动潜力。数字“一带一路”是“一带一路”的升级版,也是实现包容性发展与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

挑战与应对:推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更加合理

挑战一:中国领军数字化企业国际发展遇阻力。数字增长的重心正在由发达国家逐渐转到发展中国家。10年前,中国还处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现在已占据世界电子商务交易总份额的40%以上。在5G专利方面,中国公司也具有一定领先优势。某些西方发达国家对此感到忧虑,并对中国高端数字技术企业的国际拓展制造了一定阻力。

挑战二:中国数字化企业“走出去”的本领不够、意识不强。调研样本中,3/4的企业缺乏合适的技术产品、2/3的企业不熟悉国外市场。调研结果显示,大多数数字化企业认为“一带一路”只是基建项目,并未意识到共建“一带一路”的数字化需求。

挑战三:数字保护主义日趋严重。目前在一些国家民粹主义、保护主义情绪上扬背景下,由于数字技术跨越国界深刻改变了金融、货币、贸易、传媒等各个领域的能力,使得数字化产品服务的采购和供应链的决策越加复杂。61%的受访公司认为数字保护主义是在“走出去”时面临的主要外部挑战。

挑战四:数字贸易和数字跨境流动的国际规则尚在博弈。数字经济的主导国家,致力于设定数字贸易的全球标准,构建新的国际贸易规则体系和数据隐私保护以及流动框架;欧盟通过《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也试图在数据流动、数据储存方面扩展自身的主权。我国作为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走在全球前列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推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保护数据资产商业利用以及网络安全治理主权等多个目标之间,需权衡取舍。

对此,要始终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引导国际社会正确认识“一带一路”建设。要深度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业、技术、贸易和市场政策,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特别是工业互联网方面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同时,中国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扩大制造业开放,用好大数据资源竞争优势,引领数字信息处理与保护的国际规则制定进程。

要平衡隐私保护、数据安全与跨境商业数据流动的需求。在推进实践方面,加强服务提供商管理、实施标准合同和安全协议管理、评估数据跨境安全风险以及跨境数据流通级别,制定数据跨境流通专用目录等,对跨境数据实施分类监管,采取多种方式提升和改进数据监管技术,可以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一方面,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形成数据资源共享和云服务的机制;另一方面,国际需要就数据流动规则达成更多共识。

构建“数字丝绸之路”,要尊重各国在网络空间的主权,依据相关法律和国际公约,重视网络安全,完善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机制。在联合国专家组指导下,制定“一带一路”区域性信息安全国家行为准则,切实加强技术交流合作,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组织技术与管理标准培训,帮助“一带一路”国家应对网络安全问题,携手打击网络恐怖主义。

中国可率先推动国际化的产业数据共享,建立“自由数字区”,比如在海南自贸区、大亚湾区、浦东自贸区率先建设。各国在数据方面的合作和交流,有益于数字经济的商业创新和政策制定。这类合作将促进更安全、更绿色、更集约的发展模式加快形成。

要加强对中国数字化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必要性的宣传力度。需要加强有助于数字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的政策支持和舆论引导。数字企业“走出去”,可以通过促进劳动与资本跨境流动,帮助中国企业吸引更多熟悉当地市场的本土人才,促进中国企业更好地在海外发展。

(作者: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数字“一带一路”蓝皮书课题组 执笔: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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