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经济学中,区域主义与多边主义有着明确的区分。简单地说,前者是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种形式,后者则指范围覆盖全球的经济合作机制,如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等。同时,区域主义与多边主义又是相互关联的,区域主义既有可能成为多边主义的“垫脚石”,也有可能成为“绊脚石”。
“一带一路”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对外它承载着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职责,对内它是新时期中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与中国的和平发展、推动引领经济全球化密不可分。尽管“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已有近五年的时间,国内外对它的认识仍然存在分歧或误解。作为一项新生事物,这是不可避免的。本文试图讨论“一带一路”理论中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它是属于区域合作机制(区域主义)还是多边合作机制(多边主义)? 其答案不仅决定着“一带一路”的范围和治理结构,而且决定着它的发展路径选择。
一、区域主义说与多边主义说的理论分歧
在 2015 年中国政府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简称《愿景与行动》)中,“一带一路”的地理范围是: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畅通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2017 年 5 月代表中国官方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共建“一带一路”:理念、实践与中国的贡献》。和《愿景与行动》相比,它对“一带一路”地理范围的界定没有做根本性的调整。“一带一路”的五大方向分别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有三大走向:一是从中国西北、东北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二是从中国西北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三是从中国西南经中南半岛至印度洋。海上丝绸之路有两大走向:一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经马六甲海峡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二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向南太平洋延伸。我们从中可以看到,中国政府对“一带一路”所做的表述基本上属于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换言之,“一带一路”具有区域主义属性。
在《愿景与行动》中,中国官方对“一带一路”曾经做过两处原则性的表述:一是强调“一带一路”具有开放性;二是明确宣称“一带一路”以古丝绸之路为基础,但又不限于古丝绸之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2018 年 1 月发表的《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中正式提出了“冰上丝绸之路”。至于“冰上丝绸之路”具体包括哪些国家,白皮书没有做出具体的界定。但有人认为,其西北航道延伸到欧洲,而东北航道则延伸到北美。这样,“一带一路”的地理范围就超越了最初的表述。与此相对应,近来许多媒体和学者宣称“一带一路”的范围不只是上述区域,而是包括全世界所有国家。既然涵盖世界所有国家,“一带一路”就自然属于多边合作机制,具有多边主义属性。
学术界针对“一带一路”属性的这种认知分歧很大程度上源于对官方文件的不同解读,无论是区域主义倡导者还是多边主义倡导者对其判断都没有给出系统而有说服力的解释。
迄今为止,倡导区域主义属性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中国文化基因说。“一带一路”的战略定位是多方合力、多方诠释的结果。对内它更侧重于西部边境省份的发展而非外交战略的需要,对外它是中国周边战略的延伸。虽然“一带一路”在西方地理学意义上是跨区域的,并且具有全球战略特征,但它本质上仍然是区域战略。这种区域概念建立在中国传统文化对周边的理解上。第二,新时期中国周边战略依托说。⑤在和平发展的背景下,新时期周边战略的基本理念就是亲诚惠容,但要把这一理念付诸实践就需要一个新的依托。这就决定了“一带一路”首先是服务于周边战略的区域合作机制。第三,约束条件说。一国在国际体系权力金字塔中的地位和该国的权利半径取决于该国所掌握战略资源、能力和手段的多寡。由于中国还不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世界大国,故其战略辐射目前只能集中在欧亚大陆,对区域战略态势的引导和掌控能力也主要局限于中国周边地区。在上述区域主义解释中,前两种的共同特征是从“一带一路”的定位出发推演出它的区域主义属性,第三种解释强调中国现阶段缺乏推行多边主义的能力。
倡导多边主义的理论解释可划分为以下类型。第一,中国版的经济全球化说。 “一带一路”提出之时,反全球化尚未成为世界潮流,但伴随特朗普执政,反全球化甚嚣尘上。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把“一带一路”称为“中国版的经济全球化”或包容性全球化(包容性全球化 = 全球化 +“一带一路”)。既然“一带一路”与全球化等值,那么多边主义属性就成为一种必然的结论。第二,人类命运共同体说。③通过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向国际社会阐释新时期中国外交的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如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共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由人类命运共同体目标所决定,“一带一路”的地理范围不应该只限于特定区域。第三,全方位的对外开放说。既然“一带一路”是中国新时期全方位对外开放的载体,它就应该面向全世界。第四,公共产品说。通过推动“一带一路”,中国需要从提供区域合作公共产品进一步升级为提供全球发展公共产品,彰显中国在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由接受者、参与者到倡议者、主导者的角色转换,突出中国作用和中国贡献。除此之外,在操作层面,针对多边主义,还有一种解释可称为“面子说”。既然许多国家希望加入“一带一路”,如果我们拒绝,面子上总觉得过不去。这就涉及“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一个原则性问题:共商、共建、共享。
与区域主义说相比,多边主义说一方面更容易为国际社会所接受,另一方面更具有新闻宣传和传播价值。问题在于绝大多数多边主义解释集中于必要性的分析,而很少讨论它们的可行性。为此,本文试图将必要性与可行性结合起来,讨论“一带一路”的属性,即它究竟是区域主义还是多边主义。
二、中国崛起的路径选择与“一带一路”的属性
中国是“一带一路”的倡导者,“一带一路”首先必须服务于中国自身的战略目标。在这一点上,实现和平发展最为优先,因此“一带一路”的属性应该与中国崛起的路径选择相一致。
新兴大国的崛起表现为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和影响规则制定的能力提升。这一过程至少要涉及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崛起国与守成国对待全球治理的立场差异。比如,守成国通常选择规则外溢型参与,而崛起国则多选择规则内化型参与。当前,由于经济实力的变化,中美正在改变原有的参与方式。二是崛起国在参与现有国际制度与创建新的国际制度之间进行选择。崛起国大体上有两种改革国际制度安排的选择:推动现存国际制度内部改革与在外部创建功能性重叠的新国际制度。三是崛起国参与现有国际制度的态度:正向参与国际制度(加入、遵约与非自愿违约)和反向参与国际制度(游离、有意违约和退出)。近年来,中国学术界在这方面的研究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反映了中国快速崛起对这一领域研究的拉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