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柱智: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大均衡”
2022年01月31日  |  来源:环球时报  |  阅读量:1888

中国是一个人口超10亿的发展中大国,人口城镇化率每年增长超过1个百分点,新增城镇人口超过1000万人。曾几何时,以西方及很多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经验为基础,一些西方学者预测,中国将会在人口的大规模流动中陷入社会秩序、政治动荡。然而,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经验表明,中国现代化成功地避免了这一问题,形成了独特经验。区别于西式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最基本的特征是在快速现代化进程中,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

中国式现代化之所以成功的关键条件是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这尤其体现在我国处理城乡关系的政策上。在这方面,可以用“大均衡”来概括新时期的城乡关系特征,解释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秩序。“大均衡”的含义是,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城市和乡村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两者之间是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的关系,城市和乡村有分工而不分开、不对立,共同服务于中国现代化,服务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事业。城乡之间的关系并非齐头并进,而是一快一慢、一正一反,一个发展级一个稳定器,对立统一。中国现代化建设,必须城市先行,科技先进。从战略高度来看,中国城乡之间的均衡是“大均衡”。这种城乡关系理论要求正确看待农村相对于城市的“慢半拍”,因为从历史进程来看,城乡发展的不均衡最终促进城乡发展的均衡。“大均衡”的城乡关系的形成,既和国家制度建设有关,也和农民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实践有关。

中国当前保护农民不失去土地的制度以及中国农村社会主义性质的土地集体所有制,为所有农户都提供了相对平等的土地承包权以及户有所居的宅基地权利。农民可以自由进城,当前中国已经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进城能力取决于个人在市场上的能力;若进城失败也可以自由返乡,这种可进可退的城镇化模式是中国应对危机的制度优势。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如拉美、印度,农民进城不可逆,贫困的农民聚集在城市,形成了大量城市贫民窟,成为各类危机的放大器。中国则不是这样,这源于上述保护弱势农民、农民工的制度安排。

在城乡关系中,流动的农民工是主要微观行动主体。从总体上,随着中国经济继续发展,越来越多农民进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继续提高,相当一部分可以在城市体面安居,不再是城市的过客。而同时不能忽略的是,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目前我国人口超14亿,农民工的规模达到近3亿,平均收入是城市居民平均收入的一半多一点。农民工的收入总体上目前还不能支撑在城镇体面安居。这就意味着未来还有数量庞大的农民工不得不回流农村,有强烈留城意愿的第二代农民工也不例外。他们对“三农”政策的主要诉求是保留村庄的退路,使他们能够返回村庄。

让农民在城乡间可进可退是中国城镇化道路的特色,也是中国式现代化成功的重要机制,而这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才能做到。

(作者是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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