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仁伟:“一带一路”与中国文化价值取向
2018年04月28日  |  来源:参考消息  |  阅读量:4436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要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一带一路”是当代中国与当代世界发展的基础设施网络,它和中国历史与现实的发展经验是一脉相承的,也可能影响数百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世界历史走向。因此,了解中国文化的价值取向,有助于理解中国提出和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动机和行为方式。 


双方自愿 量力而行


“要想富,先修路”,是当代中国的一句流行语。基础设施是发展的先决条件,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更是市场联结产业经济带的纽带。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与全国范围的基础设施革命紧密结合。2000年以来,仅仅15年左右的时间,中国就基本形成覆盖各省的高速公路、高速铁路、远距离输变电、无线通信、油气管线、港口机场、全球定位等立体交叉网络体系。在此过程中,中国逐渐形成和具备为整个欧亚大陆提供基础设施网络的经验和能力。中国的基础设施网络建成,为亚洲基础设施网络联通打下坚实基础。可以预测,通过“一带一路”的全面推进,实现欧亚大陆基础设施网络的全面联结即政策通、民心通、资金通、产业通、道路通,这将不是一句空话。

“量力而行”是中国人在工作中一贯倡导的稳健务实、实事求是的方法。“一带一路”倡议的目标非常宏大,不可能由中国一家来“包打天下”。要根据中国的能力、实力和东道国的可接受度,来逐步推进“一带一路”的具体项目。例如,中东欧国家非常欢迎“一带一路”项目到它们那里落地,于是形成“16+1”模式。但是16个国家一起上有困难,只能从捷克、匈牙利、塞尔维亚等几个国家开始,从改造陈旧铁路系统入手,见效后可以形成更大范围、更多领域的项目。

“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就是抓住重点、兼顾一般。“一带一路”倡议的空间范围覆盖60多个国家,与中国的距离远近不同,合作伙伴的密切程度也不同。这需要选择一批国家作为战略支点,重点建设“一带一路”项目。目前的重点地区主要是东南亚、中亚等地区;重点国家主要有俄罗斯、巴基斯坦、印尼和哈萨克斯坦等。如果我们不分轻重、一哄而上,势必出现项目成功率很低的混乱局面。

“两厢情愿”,原意是指男女之间需要双方发自内心的爱慕才能结成良姻。在“一带一路”的项目合作中更是需要双方、甚至是多方自愿,绝不能强加于人,采取单边主义甚至强权主义的做法。中国方面要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选择项目,东道国也要根据各方的能力和利益相关度来进行选择。目前中国与一些国家本身的基础设施战略规划结合,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为重大项目落地奠定了基础。 


做好预案 防范风险


“预则立,不预则废”,是指对重大事件的战略前景要进行预测和预判,做好预案,才能确定其取得成功的路径。毋须讳言,“一带一路”在其实现过程中将面对各种风险,包括安全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文化风险、生态风险等等。每一个大类下面,还可以细分若干专项风险。而且每种风险都不会单独存在,而是几种风险交织共生、相互作用。中国应和东道国合作伙伴共同分析预测大项目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和危机反应机制。一个重大项目的建设周期长达几年甚至十几年,使用周期长达几十年甚至几百年,进行战略预测是保证重大工程取得长期效应的前提条件。

“由乱而治”是中国政治文化理念的一个总结,讲的是“乱”与“治”的辩证关系。“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不乏动乱甚至局部战争,它们对“一带一路”的推进肯定有消极影响。动乱需要治理,“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恰恰可以成为国际合作进行全球治理或地区治理的实验区。例如,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必然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课题。它不是“一带一路”倡议的直接内容,却是其中的必要条件。打击毒品、非法移民、洗钱等跨国犯罪活动,在“一带一路”推进过程中可能形成新的国际合作机制。   

“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这是政府与民众、政府与市场、国企与民企等几种互动关系的概括。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国外朋友总有人问起,“一带一路”究竟是市场行为还是政府行为,国内学者也有人质疑这是政府大包干。应该是政府倡导和推动的市场和产业一体化进程,其最终主体是企业。因为一个巨大的基础设施网络,需要极大的协调组织机制,在这方面中国政府的能力是举世公认的。“一带一路”倡议要在几十个国家中落实,更需要政府间的合作机制。然而,项目竞标、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等微观主体是企业,依据的是市场规则,政府不可能充当主体。因此,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二者缺一不可。

 开放包容 取之有道 


“有容乃大”、“兼容并蓄”,这是中国文化形成过程的主要特征,在“一带一路”推进过程中就体现为“开放、包容”。中国倡导“一带一路”,不等于中国一家单干,更不是排挤其他大国或制度、价值观不同的国家。中国不主张搞排他性的盟国体系,也不会在“一带一路”进程中扩张势力范围。西方国家从自己的历史出发来解释“一带一路”,这可以理解。但是西方也应实事求是,了解和理解中国的真实意图和行为。

中国文化提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国长期受到超级大国及其盟国体系的排挤,深受其害,不会再去重复那一套。相反,我们欢迎美国、日本、欧盟、英国等西方国家参与“一带一路”进程,它们中有的已经成为亚投行成员,具体投入有关项目。最近有些大国正在策划组成联盟,在地缘政治上控制海上通道,在地缘经济上阻挡“一带一路”的推进。其实,沿线国家对基础设施的巨大需求,中国一家不可能都包下来。我们希望所有大国都来参与“一带一路”,多多益善。

“多与少取、只与不取”,这是中国的传统义利观,前提是“取之有道”。在此基础上,通过共同利益、合作共赢而建构的新义利观,是“一带一路”利益结构形成的伦理基础。君子并非只讲“义”而不讲“利”,关键在于“道”。这个“道”的基础就是共同利益,越是深厚的共同利益,则越符合道义,就越有持续生命力。中国企业要警惕自己的行为过于把盈利作为第一考虑,造成“竭泽而渔”的后果。中国和各国也要防止把“一带一路”看作是政府援助项目,对成本、盈利等基本核算手段置之不顾,造成另一种“竭泽而渔”。二者都是不可持续的。取之有道、持之以恒,此乃“一带一路”之利义也。

简言之,“以天下为己任”是中国历代志士仁人的最高价值追求。“一带一路”是以人类命运为己任的当代中国责任体现和价值追求。我们要通过“一带一路”的推进,把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落到实处,从抽象概念转化为共同发展、共同安全、共同治理的实践平台,使中国文化的精神价值内涵在“一带一路”项目上得到物质体现和社会体验。

(作者为复旦大学一带一路及全球治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上海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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