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典:全球数字经济博弈 中国如何突出重围
2022年07月19日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阅读量:2292

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各国都在加速推进数字经济的发展步伐,而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目前面临来自国际、国内两方面的压力。

从国际视角来看,数字经济的全球大国竞争正在进入白热化阶段。世界各国特别是主要经济体,纷纷出台中长期数字化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构建数字驱动的经济体系,力争赢得未来发展和国际竞争的主动权。与此同时,科技巨头的战略性作用逐渐显现,甚至具备左右政治、经济趋势发展的地缘政治影响力。因此,当前各国都在争夺全球数字经济市场和全球治理的未来话语权。

从国内视角来看,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也面临着多重挑战。一方面,中国数字产业正在经历从Web2.0迈向Web3.0的技术演进转型期,许多关键技术瓶颈有待积累与突破;另一方面,中国数字经济面临高质量发展转型期与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相叠加的特殊时刻,经济大环境下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问题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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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州开幕。图为主会场内景。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如何应对来自国内外的多重挑战,摸索出一条最适合中国的数字经济发展道路,是目前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

博弈日趋激烈

由于中美欧三大主要数字经济体各自所处数字经济发展的阶段以及规制目标侧重点不同,国家-市场合力方式的运用也各不相同。这也对当前三方博弈的局面产生重大影响。中美欧三方博弈主要以美国为中心,形成美欧、中美两个战场。美欧之间由于数字经济基础不一样,形成了不同的治理体系和发展方向,产生了激烈争端。而中美之间的数字经济争端则是中美大国竞争的延伸,美国试图打压中国在新领域的发展,维护自身数字霸权。

美欧之间,美国极力推动科技巨头的全球扩张,与欧洲数字主权意识的觉醒发生激烈碰撞。美国希望在自己打造的小圈子内推行跨境数据的自由流动和放宽网络边境限制,充分发挥自身数字经济领域的优势,帮助美国科技巨头在全球市场急速扩张。而在全球市场取得数据垄断地位的美国科技巨头,一边收割全球数据红利,一边为美国政府在数字地缘竞争中赢得主动权。

欧盟不仅没有美国在数字经济领域上的先手优势,也没有像Facebook和阿里巴巴这样的科技巨头帮助欧盟更好地参与全球数据市场竞争,导致欧盟数字经济市场主体竞争力不足,还有被外来科技巨头垄断的风险。所以欧盟通过反垄断法和税收防止美国科技巨头“一家独大”,保护中小企业和用户的权利,以规则为基础,坚持公平的数据治理体系,强调数据主权和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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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018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上的facebook展台。中新社记者 贺俊怡 摄

中美之间,美国通过国内法、行政命令、搞小圈子等多种手段对中国数字产业和科技巨头进行打压。过去几年,美国以保护“信息和通信技术供应链”为名将许多中国公司列入实体清单进行打压和制裁,如中兴、华为等,以长臂管辖等制裁方式限制中国数字经济企业的发展。2020年,特朗普政府就针对抖音和微信发布行政命令,禁止美国公司与抖音或微信的母公司进行交易,并且计划在美国应用商店封杀这两款软件。在技术出口上,美国也一直在不断增强自身出口管制力度,限制中国对美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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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在福州举行的一展会上,主办方设置的抖音直播间。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同时,美国希望通过组建小圈子的方式对华形成数字经济包围圈。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技术同盟夸大中国的安全威胁,对中国围追堵截。如美欧成立“贸易和技术委员会”,对华展开投资审查、限制技术出口、实行供应链“去中国化”等。为了全面围堵中国,美国也在通过印太数字联盟,持续推动数字技术相关的规则制定,以塑造和主导地区数字秩序。

中欧之间,双方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争议与合作意愿并存。虽然欧洲对中国日益增长的数字实力有所防备,但欧盟内部对于抵制中国的意见不一致,中欧之间在科技人才储备、创新能力、数字产业等诸多方面具有高度互补性,有利于双方开展数字合作。

中国如何应对

中美欧之间数字博弈的影响越来越大,特别是美国对中国的打压手段也是层出不穷,中国应尽快从美欧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中找到自身出路,突破技术瓶颈、发挥制度优势、开拓更广阔的国际市场。

因此,面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国内外压力,促进发展重新成为中国数字经济政策体系的主旋律,使得数字经济成为中国稳定增长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良方”。5月17日,全国政协在京召开“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释放众多利好政策的重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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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以“创新发展与数字经济”为主题的2021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开幕。

中新社记者 翟羽佳 摄

应对全球性挑战和战略竞争风险,首先,中国要在全球发展倡议与全球安全倡议的背景下,就相关议题设置与其他国家进行深入讨论,扩大数字领域的国际合作。其二,管控与欧盟的分歧,继续深化数字治理合作。其三,拓宽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依托“一带一路”、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平台搭建和推动相关国家数字市场的发展水平。

化解数字经济发展的国内压力,关键在于解放和发展数据生产力。首先,要完善数字经济政策体系,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在立法和政策层面顶层设计原则导向的重大转型,构建政企互信,有效发挥政府-市场合力,共建新型数字平台。其二,优化数据资源优势,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健全市场运行。其三,将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数字化改造,加快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其四,有序扩大数字领域的市场准入与开放,支持自贸区(港)制度创新先行先试,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大对于尖端技术研发的投入,培育和吸引国内外数字高端人才。(完)

(作者为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特聘副研究员、数字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专家)

分类: 全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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