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国:“一带一路”框架下中日在越南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基于贸易关系的比较研究
2021年07月31日  |  来源:国际研究学部  |  阅读量:3754

一、“一带一路”框架下中日在越南第三方市场合作的经贸基础

中国与日本都是越南的重要的贸易伙伴国之一。从贸易规模上看,越南已成为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进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位列十大“一带一路”贸易伙伴国之首,2014-2018年间中越进出口额的复合年均增长率已经达到12%。而日本与越南的进出口额也基本上保持持续上升的趋势。从20世纪90年代到2004年为止的近10年间,日本曾一度是越南最大的贸易伙伴。

从中日与越南的贸易额在中日两国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可知,日越贸易额在日本对外贸易中的比重高于中越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然而,自2014年之后,中越双边贸易额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开始超过日本,2018年已经达到3.2%,而日本则为2.53%。从越南的角度,越南与中日两国的贸易总额占比也出现较大的变化。中越贸易的地位已经明显高于日越贸易,且中国的地位仍在不断上升,而日本的地位则出现不断下降的趋势。2018年中越双边贸易占越南对外贸易中的比重约为日越双边贸易比重的4倍。

二、中日对越南的贸易特点比较

(一)中日对越南贸易的进出口倾向性比较

在贸易进出口倾向性方面,对越贸易中,中国始终处于顺差地位,而日本则处于逆差地位。2018年中国对越南的贸易顺差达到199.28亿美元。与中国不同的是,日本对越南的贸易中大多保持逆差,而且逆差规模在逐年上升,2018年逆差规模已经达到46.85亿美元。

另外,越南从中国进口占比始终高于出口占比,而越南从日本进口的占比始终低于出口占比。越南倾向于依赖中国的进口商品,而对于日本则依赖出口商品,这表明对于越南而言,中日两国的市场在对外贸易方面具有明显不同的定位。此外,中国在越南的进口来源地的地位不断上升,中国的出口占比从2008年的18.74%,上升至2018年的27.83%。日本在越南出口目的地地位则表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2008年越南对日本的出口占比达到14.51%,而到2018年已经降至8.78%。

(二)中日与越南贸易的商品结构比较

从出口商品结构来看,机械和运输设备、制成品等资本密集型产品是中日对越南出口的主要商品。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中国对越南的出口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机械与运输设备和制成品的比重不断上升,2017年分别达到39.10%和30.62%,而矿物燃料产业的比重不断下降,2017年下降至1.68%。日本方面,2009年对越南出口比重最高的产业分别为机械和运输设备、制成品,两种产业约占日本对越南出口的73.78%,而相比之下其他产业的出口都显著低于这两种产业。日本对越南的出口产业结构在2009-2017年间并没有出现较大变化,2017年机械与运输设备和制成品等产业仍然是对越南出口的最主要产业,所占比重达到70.19%。

三、中日对越南贸易的贸易结合度与竞争性分析

(一)中日对越南贸易的贸易结合度

通过计算发现,中日对越南的贸易结合度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对于中国而言,对越南的贸易结合度在2014年达到高峰之后有所下降,但总体上仍处在上升趋势。2008年,中国对越南的贸易结合度达到2.12,而2018年上升至2.92。从日本的角度,对越南的贸易结合度只有小幅波动,基本上维持在2左右。由此,可以看出中越贸易关系不断增强,且未来仍有不少上升空间,而日越贸易关系则表现出稳定的状态。中日两国对越南的贸易结合度在2008年时大体相似,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中日对越南的贸易结合度差距越来越明显。

(二)中日对越南贸易的贸易竞争性

为了比较中日两国在越南市场上的竞争程度,计算了出口相似性指标。中国与日本在越南市场上的贸易竞争度方面,呈现出上下波动状态。2009年中日在越南市场上的出口相似性指标达到81.12,并在2011年有所上升,达到84.41,2015年下降至71.55,2017年重新上升至81.97。总体上,当前中日在越南市场上的贸易竞争度并不低,尤其“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随着中日积极参与东南亚市场的经贸与投资活动,两国与越南市场的竞争性也显示出增强的态势。中日在越南市场上的出口相似性指标表明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中日两国的出口商品结构呈现进一步接近的趋势。

四、中日对越南贸易的贸易互补性分析

计算中日对越南的贸易互补性指数后发现,中国与越南在多数产业上贸易互补性指数都比较低,而在制成品、机械及运输设备等少数产业中既有很高的进出口吻合度。而且在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机械及运输设备等产业的贸易互补性进一步提升,从2009年的1.31提升至2017年的1.48。对于越南而言,矿物燃料、非食用粗原料、杂项制品等产业具有较高的进出口吻合度。“一带一路”倡议开展以来,矿物燃料等产业的进出口吻合度大幅下降,而机械和运输设备、杂项制品等产业提升了与中国的贸易互补性。

对于日本而言,化学成品、制成品、机械和运输设备是对越南的贸易中具有较高互补性的领域。随着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日本与越南的贸易互补性也出现一些变化。化学成品、制成品、机械和运输设备等领域的贸易互补性指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越南方面,食品和活畜、非食用粗原料、矿物燃料、杂项制品等商品是对日本的贸易中具有较高互补性的领域。近些年,越南对日本的贸易互补性出现变化,非食用粗原料、矿物燃料等领域的贸易互补性大幅下降,而食品和活畜、杂项制品仍是对日本贸易中贸易互补性较强的领域。

“一带一路”建设开展以来,中国与日本对越南的贸易互补性均发生变化,中国对越南的贸易中互补性较高的产业领域增加,而日本对越南的贸易互补性较高的产业领域相对减少。从越南的角度而言,也出现类似变化。其原因不仅仅在于中国与日本的产业竞争力的变化,作为第三方市场的越南的产业结构以及出口商品结构调整也导致了中日对越南贸易的互补性变化。

五、结论及启示

鉴于中日两国与越南存在的上述贸易关系,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中日对越南的贸易结构特征表明两国具有坚实的合作基础,两国应以大局意识妥善应对潜在现实问题,将合作红利提升至最大化。中、日、越均处于东亚生产网络的重要位置,构成东亚产业分工与价值链的重要一环,对亚洲乃至全球生产与经济产生重要影响。但随着三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其产业梯队效果不断减弱。正如贸易竞争性分析结果,中日对越南的贸易方面出口相似度较高,存在较强的竞争性,如果不积极探索经贸合作安排,有可能出现相互挤出市场的效果。因此,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积极探索良性互动机制,开展差异化分工与合作,是三个国家能否实现多赢局面的关键。另外,主要大国间的贸易政策博弈及其外溢效应深刻影响日本的现实抉择,尤其日本对外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美国战略的牵引,因此不可低估美日关系对中日第三方合作的影响。中日应重视在越南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带来的巨大红利,排除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因素的干扰,坚定开辟共赢合作新模式的决心,探索中日第三方市场长效机制,共同开创经贸领域深度合作的新局面。

第二,中日应基于对越南贸易中的比较优势,妥善分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对于中日两国对越南的贸易中共同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需要进一步探索差异化战略谋求合作共赢。事实上,即使在同一产业领域,中国的优势更多地体现在性价比比较高的优势富裕产能和中低端工业制成品,而日本则在精密仪器、半导体原材料和零部件、高端装备等高技术和高附加值领域具有显著优势。日本资金供应能力虽不及中国,但在海外投资和运营管理经验上占据竞争优势,并具有较强的事后监督和风险防控能力。中日可以以各自比较优势为基础,建立起以项目实施为核心、“直接投资+对外贸易+融资合作”的新型合作模式。中日要注意比较优势产业交叉重叠特征,基于品质、档次、规格、款式上形成错位发展,也可以借助于产品的深加工和国际间产品内生产工序或环节的转移,形成基于产业价值链分工的国际生产网络。

第三,越南对中日两国贸易的比较优势为中日合作提供重要依据。正如前分析,越南对中国贸易中在非食用粗原料等领域具有比较优势,而对日本贸易则在食品和活畜领域具有比较优势。中日在对越南的经贸合作时,需要切实配合越南的实际需求,发挥三方优势,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和资源配置最优化。未来,要结合越南的“两廊一圈”发展战略以及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次区域经济合作形式,积极推动其与“一带一路”倡议对接的同时,继续挖掘越南的市场需求,为三方经济增长提供更多空间。

(作者:李天国,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本文摘自《当代经济管理》2021年第2期。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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