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德刚 武桐雨:第四次工业革命与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的科技外交
2020年12月11日  |  来源:《西亚非洲》2020年第6期  |  阅读量:13225

其三是国家动员性。如果说前三次工业革命具有自下而上的自发性,这次新工业革命则具有自上而下的规划性——国家动员、部门配合、企业跟进。2013年,德国政府提出了«2020高科技战略»,列出未来十大高科技研发领域,推出德国版的“工业40计划”,希望通过技术革新继续走在世界高科技的前列;2016年美国将“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计划”更名为“美国制造计划”(ManufacturingUSA),也试图通过战略规划实现高科技产业升级换代,统筹国防部、能源部、商务部、卫生部、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劳工部、农业部、教育部等部门,以维持高科技的代际优势。特朗普政府于2019年推出的《美国主导未来产业》进一步明确了在高科技领域的重点方向——“5G”、人工智能、量子科学等;近年来,日本政府通过

《互联产业计划》(ConnectedIndustries)和《社会50计划》,提出将必要的商品和服务提供给需要的人,形成超智能的社会服务;法国也积极跟进,提出了«未来工业计划»(AlianceIndustrieduFutur);意大利则提出了雄心勃勃的《工业40计划》(PianoIndustria40);俄罗斯和印度也推出了各自的高科技发展战略。2014年,中国提出«中国制造2025»,旨在将“世界工厂”变成“制造业强国”,将“中国制造”升级为“中国智造”,打破西方的高科技垄断。

尽管在第四次工业革命中守成大国和崛起大国都进行国家动员,但寻求国际科技合作的路径有所不同。守成大国通常选择规则外溢型参与,而崛起国则多选择规则内化型参与。中国在经济全球化中享受了国际分工与合作的红利,在某些高科技领域脱颖而出,成为第四次工业革命中高科技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尤其是2015年到2019年在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不断上升,2019年跃至第14位,也是前20位中唯一的中等收入国家。与美国限制盟友同战略竞争对手进行正常的科技合作,甚至以行政手段干预国际科技交流不同,中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在高科技领域遵守国际多边贸易规则,奉行“开放的多边主义”。

第四次工业革命重塑了中国经济,使数字经济、移动支付引领世界潮流,国有和私营高科技公司不断做强、做大,成为第四次工业革命发展的重要案例。201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新基建”概念,“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成为“新基建”的核心内容;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指出,“新基建”是中国建立科技创新型社会的重要任务,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在个别领域,中国已经追平甚至超越西方发达国家,成为宝贵的国际合作资源——中国在高科技领域取得的飞速进步使中国的国家身份日益具有复杂性和多样化,在制度、经济、文化、政治和战略5个维度兼具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属性,中国的国家身份、地区身份和全球身份认同日益具有复合性。中国从以往的“旁观者”“追随者”变成了“参与者”,甚至在卫星导航、“5G”、核能、无人驾驶等领域成为“引领者”和科技标准的共同制定者。

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科技合作并非单向输出,而是双向互动——中国发挥在高科技领域的技术优势,阿拉伯国家发挥资本、市场和人口等优势,形成高科技领域的发展战略对接,在第四次工业革命中共同超越人口红利的发展阶段,共享数字红利,利用“新基建”的机会窗口,实现在高科技领域的“弯道追赶”,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重新洗牌过程中努力抓住产业发展机遇。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的科技外交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阿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内容之一。

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科技外交的内涵与意义

本文探讨的“科技外交”,系指以领导人、外交机构、科技部门和企业为主体,以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为原则,以“新基建”为主要任务而开展的谈判、访问、建立研究机构、开展多边或双边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外交与科技合作既有联系,又有不同。前者是外交类型,体现主体对客体的规划与设计,具有单向性;后者体现双边和多边的互动与交流,具有双向性。中国的科技外交兼顾整体和个体,做到外交部、科技部、商务部、教育部、国防科工委、科学院、工程院、科协、国家自然基金委、国家外专局等统筹协调,实现“以外交促科技合作”和“以科技合作促外交”的双向互动,既维护国家的整体战略利益,又维护高科技企业的商业利益。截至2018年,中国在驻47个国家、地区、

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的70多个使领馆(使团)设置科技处(组),派驻了146名科技外交官;近年来,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地区和国家建立了六大“科技伙伴计划”(非洲、东盟、南亚、上合组织国家、拉美国家、阿拉伯国家),基本实现了对发展中国家全覆盖。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在“自力更生、开放合作”的基础上推动科技创新,打破了发展中国家难以突破高科技发展瓶颈的所谓“科技宿命论”,使广大发展中国家普遍感到振奋。

中国的高科技进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工具箱,使中国得以发挥自身高科技优势,在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全方位合作中建立“议题联系”、丰富合作内涵。中东地区是发展中国家最集中的地区之一,高科技合作成为中国与中东各国合作的“新边疆”。中国在中东的科技外交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以挖掘双方在技术、资本、市场等领域的潜力,有助于打破西方的技术垄断和第三方的技术封锁。其中,中国与以色列的合作属于“技术+技术”模式(如高科技产业园、机器人产业园、生物岛、创业园等);中国与土耳其的合作属于“技术+资本”模式;中国与伊朗的合作属于“技术+市场”模式;中国与22个阿拉伯国家的科技合作更加复杂,形成了复合多元模式。原因在于阿拉伯国家国情差异甚大,科技创新基础总体薄弱,在世界创新指数中排名靠后。表现最佳的阿联酋位列世界第36位,而其他阿拉伯国家排名均在中位数以下(见表2)。


中国政府努力营造学习型社会,尤其是21世纪第四次工业革命开始以来,中国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主张学习人类一切优秀文化,促进了科技创新,使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科技外交凸显“巩固存量、扩大增量”的特点。前者指巩固双方在能源、贸易、投资和产能等传统领域的合作;后者旨在拓展双方在核能、新能源、卫星导航、探月、“5G”技术、无人机、技术转移、联合实验室等领域的新合作。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科技外交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受到阿拉伯国家的普遍欢迎。双方坚持“科技”与“政治”相分离的原则,避免科技合作的政治化趋向,主张以互利共赢促进共同科技进步,为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宏伟目标而共同努力,意义重大。

第一,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科技外交有助于打破西方的技术垄断,促进人类科技的共同繁荣。在高科技领域,中国从国际规范的接受者到国际规范的改造者和引领者,主张发展模式的多样性,反对部分西方大国垄断高科技、甚至通过限制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进步来维持现有的技术鸿沟、奉行技术霸权主义等行为。从“5G”技术到高速铁路,从半导体到人工智能,从无人驾驶技术到移动支付,中国在全球价值链重构中呼吁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呼吁超越狭隘的国家利益,站在全人类的高度推动科技创新,共同面对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2015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发表演说时指出:“世界多极化进一步发展,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崛起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既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需要认真对待的新威胁新挑战。”从习主席的讲话可以看出,中国希望打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藩篱,通过技术转移和技术培训缩小各国之间的高科技差距,促进优势互补和共同进步,帮助广大阿拉伯国家跟上高科技与时代发展的步伐,从而建立共同繁荣的命运共同体。中阿技术转移中心促进了中阿在高科技领域的全方位合作,有利于双方的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也有利于技术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跟上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时代步伐。2020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Covid-19)肆虐全球,实际上敲响了警钟———人类急需携手加强高科技联合研究,共克时艰。西方大国垄断核心技术,无异于故步自封,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西方国家自身的科技进步。

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科技外交,有利于后者搭乘中国高科技发展的快车,形成“多元合作模式”。中国与阿拉伯国家深度合作,并不意味着后者必须“选边站”或者放弃与其他大国的高科技合作;相反,中国乐见阿拉伯国家同所有国家开展科技合作。如在核能领域,阿联酋与韩国、埃及与俄罗斯合作密切;在太阳能领域,沙特与日本合作成果丰富;在卫星导航领域,美国的全球定位系统(GPS)、欧盟“伽利略”和俄罗斯“格洛纳斯”均是阿拉伯国家的合作对象。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科技外交,有助于后者在高科技领域摆脱对某一大国的路径依赖,帮助阿拉伯国家跟上科技创新的步伐,避免与发达国家的科技差距被进一步拉大,为产业升级、扩大就业、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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