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在融入国家对外开放和区域发展战略中谋划自身发展,提升利用国际国内市场、资源的效率和效益,加快培育形成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建设内陆开放高地。
第二十章 全面融入国家对外开放和区域发展战略格局
坚持在国家发展战略中谋划重庆发展,充分发挥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接点功能,在国家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格局中实现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第一节 充分发挥在国家战略格局中的功能作用
依托“渝新欧”国际铁路和渝昆泛亚铁路,联通西部各省区,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交流合作,积极搭建合作平台,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和对外投资,全面扩大贸易往来,拓展发展空间和市场,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支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产业腹地。
依托长江大通道,加快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全国重要物流枢纽、通信枢纽,全面提升金融、贸易、物流、信息、科技、人才等要素集散功能,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共同发展,促进“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和联动发展,成为我国经济新支撑带向内陆纵深推进的重要枢纽和门户。
围绕国家赋予的功能定位,打造成渝经济区及成渝城市群的核心支撑,加快建成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和增长极,发挥在西部开发开放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节 积极扩大国际合作交流
充分发掘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潜力,积极探索对外经济合作新途径。深化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经贸合作,鼓励企业参与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完善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在经济、技术、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经济文化互动,支持企业赴港融资,加强两岸产业、双向贸易投资及便利化方面的合作。着力营造良好的开放环境,扩大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友好城市的交流合作,吸引国内外先进要素集聚,争取更多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来渝设立领事馆或办事机构,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
第三节 构建区域合作新机制
深化与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的合作交流,主动参与构建长江经济带区域合作机制,与沿江城市共同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场一体化发展、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共同培育世界级产业集群,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打造重庆承接沿江产业转移高地,支持与沿江省市开展园区共建、“产业飞地”战略合作试点,合力构建沿江优势产业联盟。
务实推进与四川省合作构建成渝经济区和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加快构建成渝之间以“五横三纵”为骨架的水铁公空一体的综合交通网络,培育壮大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石油天然气化工等产业集群,共同谋划一批跨区域重大提水、调水项目,加快信息、市场、公共服务和生态文明一体化建设,推动两地加强科技教育文化交流、社保信息共享、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医保异地结算、人力资源建设和旅游开发等合作。继续推动潼南、广安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和渝西川东毗邻地区合作。
加强与周边其他省(区、市)联动。与贵州省合力打造西部互利共赢合作先行区,支持渝南黔北区域合作,推进交通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贵州省进出口货物经重庆中转,开展煤电一体化、汽车零部件制造、金融、商贸、旅游度假、现代农业等领域合作。深化与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通关协作,促进重庆产品接轨东盟国际市场。深化秦巴山片区、武陵山片区集中连片扶贫示范区合作,加强渝陕合作,继续推动湘鄂渝黔桂毗邻地区经济技术协作。
第二十一章 优化完善对外开放功能
加快完善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水平更高、功能更全、服务更优的对外开放基础保障体系。
第一节 构建便捷畅通开放通道
构建便捷畅通开放通道。形成“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在重庆贯通融合的格局。向东,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加快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布局完善沿江货运铁路,构建成渝城市群出海大通道;向西,提升和完善“渝新欧”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功能,提高利用效率,增加开行密度,打造内陆地区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国际贸易主通道;向南,打通重庆连接东盟国家的物流大通道,积极参与东盟经济圈,构建向南开放、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新格局。进一步拓展和优化航线布局,完善覆盖世界五大洲主要枢纽城市的国际航线网络,国际航线达到100条。强化对外大通道的互联互通,大力发展国际多式联运。着力优化物流组织体系,大力拓展跨境电商、国际贸易等领域功能。
充分发挥“渝新欧”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综合功能。完善“渝新欧”国际班列运行机制,着力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优化通关便利化措施,布局完善境内外分拨点和仓储中心,强化长江经济带周边地区、华南地区以及沿线国家和地区货物组织,积极拓展跨国邮包运输和旅游贸易通道,全面增强国际物流集散功能,塑造国际物流品牌。充分利用“渝新欧”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促进国际产业合作,推进总部贸易和转口贸易发展,培育跨境电商等新兴产业,努力抢占内陆开放制高点。
完善网络枢纽配套衔接。着力优化枢纽功能,以果园港、团结村铁路口岸、江北国际机场等为重点,大力发展铁公水多式联运、铁海联运、空空联运和陆空联运,深入推进与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和大通关国际合作,强化长江黄金水道、“渝新欧”国际铁路和渝昆泛亚铁路等对外大通道的互联互通,加快建成我国内陆地区国际贸易枢纽。
第二节 完善对外开放平台体系
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平台体系。以港口、铁路、机场3大区域性交通枢纽为基础,以水运、铁路、航空3个国家开放口岸为支撑,以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西永综合保税区、铁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巴南公路物流保税中心(B型)为载体,联动各级各类开发区(园区),构建覆盖全市的对外开放平台体系,加快从重点区域开放向全市普遍开放拓展,形成全域对外开放新格局。规划建设联接全市口岸、交通枢纽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多式联运基地、多式联运信息系统和交通路网等互联互通设施、集疏运体系,建设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中心,积极促进各级各类开放平台功能整合、快捷通达和无缝衔接,实现联动发展。
推进开发开放平台优化升级。着力培育两江新区对外开放核心功能,进一步发挥好对外开放示范窗口作用。争取设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投资和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着力探索符合国际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成为西部内陆地区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重要载体。建好中韩产业园区等国别合作产业园区。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在体制创新、产业聚集、结构调整、土地集约、节能环保方面的载体和平台作用,提升重庆高新区和重庆经开区开放辐射功能,加快向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园区转变。推动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和西永综合保税区向制造、研发、维修、物流、贸易、结算等“六大中心”转型升级。不断完善区县(自治县)特色工业园区开放功能,推动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或高新技术开发区,在涪陵等城市发展新区适当新增布局特色工业园区,构建全域开放新格局。争取设立江津、涪陵等综合保税区。
第三节 加快建设口岸高地
优化口岸布局。优化现有口岸资源,统筹口岸开放及机构设置,推动开放口岸逐渐覆盖全市,构建水陆空立体全方位口岸开放格局。力争到2020年,建成6个水运口岸、3个航空口岸、2个铁路口岸和1个公路口岸。将重庆港水运口岸开放区域拓展至果园港区,有序推动万州港、涪陵港、丰都港、永川港、江津港对外开放,加快完善进口水果、肉类、活牛、水生生物等多种指定口岸功能,积极向进口粮食、木材、植物种苗、特殊生物药品等领域拓展。完善江北机场航空口岸,建设中西部国际航空货运中心,加快万州、黔江机场航空口岸对外开放。加强铁路口岸建设,推进团结村铁路口岸成为正式开放口岸,打造西部进口整车国际展示交易中心、内陆国际邮件互换中心。完善口岸配套功能,在开放口岸区域配套建设海关监管场所及设施。完善查验机构布局,在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有序设立海关、检验检疫等机构。加快发展电子口岸,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改革。
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健全口岸经济发展机制,促进口岸与产业互动发展,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聚集和流动,发挥口岸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大力布局临空、临港高端制造业,加快发展保税物流、保税检测维修、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等新型口岸经济业态,推动口岸经济集群化、链条式发展,努力构建以口岸为依托的开放型经济产业体系和内陆口岸经济高地。加快建设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打造内陆开放的“空中门户”,集中发展高端先进制造业和临空物流、临空商务等现代服务业。
第二十二章 加快两江新区开发开放
坚持形态建设与功能开发并进,着力发挥对外开放、深化改革、创新创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服务贸易发展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将两江新区建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头羊和内陆开放的排头兵。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000亿元左右,工业总产值超过1万亿元,常住人口达到290万,建成区面积达到300平方公里。
第一节 加快集聚高端产业高端要素
着力提升整合国际国内高端要素资源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引进战略性、引领性、带动性强的龙头项目,努力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制高点。大力培育新能源及智能汽车、电子核心部件、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云计算及物联网、可穿戴硬件及智能终端、通用航空、能源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成为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战场。发挥开放平台优势,创新发展新型服务贸易,引领全市服务贸易加速发展。增强贸易、物流、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资源的集聚辐射能力,加快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先进制造研发转化中心、资本运作和人才集聚高地。
第二节 发挥改革开放创新示范功能
围绕扩大开放、创新创业和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积极争取实施国家、市级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的示范窗口作用。加强在开放口岸、现代金融、服务贸易、保税物流等领域的功能创新,培育接轨国际的城市环境,增强国际交往功能,提升国际影响力,打造环境优、功能全、开放程度高的内陆开放示范窗口。围绕优势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国际化、开放型创新体系,加快集聚国际国内高水平研发资源,建设好中国重庆两江新区留学生创业园,打造多层次创新人才集聚高地,建设成为西部创新中心的窗口。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提升行政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第三节 建设现代都市风貌展示区
推进“海绵城市”“生态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构建“两江”“四山”生态体系,打造“一半山水一半城”的生态宜居城市风貌。加快江北嘴金融城、悦来会展城、礼嘉商务城、照母山科技城、金山商贸城、鱼复汽车城、龙兴文化旅游城、水土高新城、蔡家智慧宜居城、两路寸滩保税城等重点功能组团发展,引导人口、产业向功能组团集聚,实现产城融合发展。加快完善重点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及水、电、气、通信、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完善教育、医疗等城市配套公共服务。
第二十三章 高标准实施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
把实施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作为落实国家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举措,坚持高起点、高水平、创新性,大力推进与新加坡在金融服务、航空、交通物流、信息通信技术等重点领域合作,构建以重庆为运营中心、辐射内陆、联通欧亚的国际贸易辐射圈。
第一节 创新合作机制
坚持互惠共赢、商业可实现、发展可持续、模式可复制,采取有形与无形结合、核心区域集中与外围多点分散结合、新建增量与用好存量结合的方式推进“一网多点”布局。紧扣“项目运营中心”功能,着眼全局规划布局,全方位集聚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推动跨区域、大范围、宽领域合作。落实中新两国政府框架协议,推动建立国家有关部委、重庆市、新加坡三方协调联动的联合协调理事会、联合工作委员会、联合实施委员会三级合作机制,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高效运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构,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围绕项目定位和发展需要,着力推进政策、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复制国内外高水平开放政策创新举措,大力推进集成创新,努力实现模式可复制。
第二节 推进重点领域合作
紧扣现代互联互通和现代服务经济,着力吸引先进要素,发展基于服务业的各种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互联互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金融领域。开展金融创新。组建并运营好中新(重庆)互联互通基金。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等先行先试,探索实行基于比例自律的本外币外债统一管理。推动新加坡银行向重庆企业发放跨境人民币贷款。推动重庆企业及项目在新加坡发行人民币或外币债券。创新跨境结算管理便利化措施,创新开展适应内陆加工贸易、保税贸易、转口贸易等多种形态的结算合作。推动重庆企业在新交所直接上市,探索推进新加坡与重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之间的合作。推动新加坡金融机构来渝开展离岸、在岸业务。推动新加坡人民币及外币资金以跨境形式来渝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等创新型机构。
航空领域。积极争取扩大重庆航空领域开放,吸引新加坡航空企业共同建设重庆航空枢纽。探索推动在重庆无限制开放第五航权,放开航线计划和流量、频率及机型限制,实现新加坡航空公司与中国国内航班代码共享。推动重庆机场实现地面作业、地勤服务收费自主定价。鼓励中国和新加坡航空公司在重庆机场设立中心枢纽网络。
运输物流领域。大力发展跨境物流,开展相关政策创新试点,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等国内其他区域最新政策创新。大力推动跨境电商发展。规划设立多式联运监管中心,大力开展增值加工及货物运输。设立便捷报关通道,为食品、药品等上架周期短的快速消费品提供快捷通关服务。鼓励新加坡物流企业参与重庆综合物流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多式联运物流数据交换共享。
信息通信领域。推动新加坡企业来渝设立信息通信企业,参与重庆信息通信项目建设,开展在线数据处理及交易、离岸呼叫中心、国内多方通讯、网络通道服务、存储及转发、应用商店等信息业务。增加重庆直达国际关口局的国际专用数据通道,提高互联网出口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重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向中新合资企业开放。
第二十四章 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借助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创新,加快贸易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利用境外资金、市场的能力和水平。
第一节 加快贸易转型升级
发挥外贸对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促进作用,着力优化贸易结构,拓展贸易领域,转变贸易方式,形成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协调发展新格局。
大力发展内陆加工贸易。进一步延长加工贸易产业链,推动加工贸易由简单制造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产业链高端发展。创新加工贸易模式,大力发展内外兼销、就地配套、便捷运输的内陆型加工贸易产业集群。创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加工政策,支持开展“委内加工”、非国产货物进境入区维修、国际分拨中转等新业态,实现区内外联动发展。
提升一般贸易发展水平。实施优进优出战略,推动对外贸易与“走出去”“引进来”联动发展,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巩固汽车、通机、电子等产品出口,强化轨道交通、通信设备、工程机械等装备制造业和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的综合竞争新优势,扩大投资类商品出口。优化进口商品结构,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扩大日用生活品、资源类产品进口。
大力发展总部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托各类口岸,提升参与国际贸易供应链采购竞争力和定价权,打造内陆国际贸易分拨、中转、销售、结算中心。大力引进和培育有渠道、有货源、有影响力的贸易集成商来渝设立区域总部,完善结算功能,实现“买全球卖全国”“买全国卖全球”。以“渝新欧”国际铁路和国际航空货运为依托,开展货物快速拆拼和集运业务,大力发展内陆在岸转口和过境贸易,吸引周边省市货物经重庆转口至国内外其他地区,培育“一带一路”国家经重庆开展的转口贸易。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区域国际物流运营中心,建立进口货物专业市场和内陆国际物流集散分拨中心,开展进出口货物国际采购、分拨和国际中转。发展面向国内以及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汽车转口贸易,打造内陆进口汽车贸易中心。建设欧洲进口商品城。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服务贸易向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保税贸易、云计算大数据处理、跨境结算等方向创新发展,促进出口结构由传统货物出口为主向货物与服务出口并重转变,将服务贸易培育成为服务业发展的新引擎。到2020年,实现服务贸易进出口500亿美元,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突破 60 亿美元,聚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全市服务贸易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形成全国重要服务贸易基地。
第二节 全面提升利用外资水平
继续把利用外资作为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准确把握世界科技革命、产业革命新趋势,努力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主动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实际利用外资每年保持在100亿美元以上。围绕全市产业发展重点和国际龙头企业,完善便捷式服务体系,发挥专业招商队伍作用,大力推进专业化、精准化、集群化招商。发挥外资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中的作用,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政策,重点引导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行全价值链“垂直整合”等招商引资模式,引导外资广泛布局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结算等价值链全流程业务。拓宽利用外资渠道,推进形成全方位利用外资格局,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业态,稳妥推进市内金融机构和企业赴境外发行债券,主动引入外资私募股权基金等多样化资本,有序引导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PPP融资,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
第三节 积极推进“走出去”
培育本土跨国企业,鼓励企业借助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稳妥开展海外投资、跨国并购、拓展国际市场,推动技术、产能输出,鼓励具有巴渝特色的文化、餐饮“走出去”,鼓励企业抱团向境外重点国别(地区)的产业园区集聚。推动汽车、轨道交通、清洁能源、天然气化工、建材等相对优势产业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境外并购先进技术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和营销中心,支持商贸企业投资建设境外销售网点、商品采购中心、品牌展示中心,探索在“渝新欧”国际铁路沿线和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布局重庆造出口产品展示展销商贸城和物流分拨中心。健全“走出去”支撑体系,构建“政府+金融+保险+企业”的合作机制。推动对外投资合作、引进外资和进出口贸易相互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