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2016年至2018年行动执行计划
2016年06月23日  |  来源:www.cascf.org  |  阅读量:19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国家联盟成员国(以下简称“双方”),满意地回顾了中阿合作论坛(以下简称“论坛”)成立以来各领域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及为巩固中阿历史性友好、加强政治互信、推动双方集体对话与合作、提升中阿关系整体水平所作出的贡献。  

双方高度评价《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北京宣言》《中阿合作论坛2014年至2016年行动执行计划》和《中阿合作论坛2014年至2024年发展规划》的内容得到良好落实,欢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阁下提出的通过在中国建立中阿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交流经验的倡议,赞赏“论坛”框架下各项合作机制及其项下第十二次高官会、首轮战略政治对话会、第六届中阿企业家大会暨第四届投资研讨会、第四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和第六届中阿关系暨中阿文明对话研讨会,以及中国为阿拉伯各领域人才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在推动中阿关系方面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强调应继续落实上述“宣言”“执行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内容,并执行“论坛”第七届部长级会议通过的各项文件内容。

阿方强调欢迎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以促进在包括铁路在内的基础设施、物流服务、金融、工业及矿产合作、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等重要领域以及核能、航天、卫星和新能源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加强中阿产能合作。

双方同意,为全面落实上述文件,进一步提升中阿“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水平,合作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特制订《中阿合作论坛2016年至2018年行动执行计划》,具体如下:

第一条 “论坛”机制

双方强调应继续保持“论坛”部长级会议、高官会、战略政治对话机制及其他各领域现有合作机制和日常联络机制,高度评价上述机制为“论坛”发展建设作出的积极重要贡献。

双方欢迎“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于2018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行,“论坛”第十四次高官会和第三轮高官级战略政治对话于2017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行。

第二条 政治合作

双方重申坚持《中阿合作论坛宣言》和《中阿合作论坛行动计划》所阐述的原则,强调应进一步加强政治合作。双方强调应在“论坛”框架下进一步深化“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各自关切的核心和重大利益问题上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从而维护双方的利益,促进世界和平、稳定和发展。

为此,双方同意继续加强现有的磋商和联络机制,特别是在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和高官级战略政治对话框架下的政治磋商机制,以就国际和地区层面主要政治问题和突发危机交换意见,加强磋商与协调。

第三条 经济合作

双方对十年来中阿经贸合作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高度赞赏2015年5月26日至27日在黎巴嫩共和国举办的第六届中阿企业家大会暨第四届投资研讨会取得的积极成果,双方同意:

一、经贸、投资和金融

1、继续举办贸易和投资推介活动,积极参加在双方举办的展览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活动,通过宣介投资机会、投资规定和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相互投资,鼓励双方企业家开展互访和交流。

2、继续完善经贸合作领域的法律框架,进一步推动中国与阿拉伯国家之间探讨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协定、劳务合作协定,为双方企业间的合作提供法律支持。

3、欢迎2017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办第七届中阿企业家大会暨第五届投资研讨会。

4、强调应继续完善经贸合作机制,深化贸易、投资和金融领域的战略合作关系,努力提升中阿在贸易投资领域的双边合作水平,密切双方工商联合会/商协会间的交流与合作。

5、加强双方在国际经贸领域的协调,加强双方在国际贸易组织和机构,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双边合作。中方支持阿拉伯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

6、建立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双边及联合商会,并充分发挥中国-阿拉伯联合商会作用。

7、根据双方各自法律法规,继续为双方人员往来提供便利,扩大双方互免入境签证的范围,为对方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证、居留证等手续提供便利。

8、努力在双边和集体层面建立双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包括根据国际法相关原则提起的针对双方产品倾销案件在内的贸易问题。在双边和集体层面逐步建立贸易争端预警机制,妥善解决贸易争端。继续加强双方海关间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在贸易便利化、货物贸易统计领域的务实合作。

9、加强中阿双方政府质检部门间的合作,积极落实双方业已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和合作协议,开展检验检疫监督合作,开展产品可追溯性领域的合作,采取必要措施打击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以保护双方文化遗产和传统工业的纯正性,共同努力保证进出口产品的质量与安全,保护双方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

10、强调应加快中国与海合会签署建立自贸区协议的谈判,为建立中国与阿拉伯国家自贸区作准备,这将为中国同阿拉伯国家间的货物流通提供便利,为双方企业提供更多贸易机会。

11、加强双方金融领域的互利合作,包括根据各自法律法规互设银行业机构,鼓励双方金融机构为投资、工程承包和贸易活动提供金融支持和便利。加强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框架下的合作。

二、工业和交通运输

1、鼓励双方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促进中小企业合作,共同举办“中阿中小企业合作论坛”,务实推动中阿中小企业开展投融资、法律政策、人员培训和管理提升、信息化建设项目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鼓励在工业领域建立联合企业。

2、加强双方政府与企业在绿色工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解决方案等领域的交流。加强双方在光伏制造与应用等方面的合作,提升光伏发电应用水平。

3、鼓励双方信息通信企业加强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信息通信和电子商务服务水平。

4、借鉴对方在运输、物流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发展方面的技术、标准及管理经验。

5、加强双方在提升海港、机场、陆路运输站、铁路运营效率方面开展合作,借鉴中国在建设方面,特别是铁路建设方面的经验。

第四条 能源合作

双方对近年来能源领域合作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赞赏2014年11月18日至20日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利雅得召开的第四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取得的成果,期待继续发挥这一机制在能源领域的作用,欢迎在该领域加强合作。双方同意:

1、2016年第四季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召开第五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并签署建立中阿清洁能源培训中心的协议。

2、中阿在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合作

-- 根据各国现行法律法规,利用中国在油气领域的现代科技和先进技术推动并支持在石油天然气领域,特别是石油勘探、开采、运输和炼化领域的相关投资项目。

-- 加强石化领域合作。

-- 加强石油及其衍生品领域的贸易和销售往来。

-- 在石油、能源事务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场合协调双方立场。

3、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

加强双方在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这一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的合作。

--鼓励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机会。

--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组织培训班,举办投资方面的研讨会和研修班,开展经验交流和技术转让,实施共同项目。

--加强在研究、规划方面的合作,以落实可再生能源领域(风能和太阳能)的大型项目,并根据各自条件和资源禀赋实施具有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先进试验项目。

4、电力领域合作

通过进一步加强双方经济往来、组织互访和研讨会,加强在电力项目投资发展方面的合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更广泛、全面加强中国与阿拉伯国家间的技术合作。

5、能源效率领域合作

加强能源效率领域相互合作并增加投资机会,支持该领域的中小企业,支持能效领域的地方性倡议,加强能源安全,减少能源消费对环境的影响。

6、核能领域合作

--加强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特别是在发电和海水淡化领域的能力建设,借鉴中国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经验,在研究领域开展合作。推动签署建立阿拉伯和平利用核能培训中心的谅解备忘录或合作议定书。

--利用中国核安保示范中心和其他相关培训设施为阿拉伯国家培训管理和技术人员,特别是在核材料衡算与控制、核保障、核安全、核应急、核电站操作、核安保系统设计和维护领域。

第五条 环保合作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同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于2015年9月在宁夏签署的环境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双方同意继续在环境保护、环境政策、环境立法、水、空气、土壤污染防治、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环境影响评估、环境监测、环保产业与技术、保护生物多样性、环保人员培训和举办研讨会等方面的合作。

2、继续在相关国际和地区组织,特别是通过“77国集团加中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保持协调。

3、强调双方有关部门应为落实中阿环保领域合作提供物质和人力支持。

4、在水生产、处理和运输及相关现代技术方面开展合作,在发展海水淡化技术领域开展研究合作。

5、在修建大坝及其运行规划领域开展合作。

第六条 防治荒漠化合作

1、强化防治荒漠化领域的共同合作框架。积极落实阿拉伯旱区研究中心与中国国家林业局在荒漠化监测与防治领域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条款。

2、探讨在林业经贸、林业保护和林业技术方面开展合作的可能性,使其与双方现行法律法规相适应。

3、欢迎在摩洛哥王国建立中阿荒漠化防治中心,欢迎专家互访并就建立中心的基本条件及其未来业务进行深入探讨。

4、于2016年在苏丹召开由双方专业人员参加的荒漠化防治和干旱治理研讨会。

第七条 农业合作

双方强调:

1、致力于巩固和加强农业领域的双多边机制,在农业、有机农业/生物农业、粮食安全、动物资源和兽医服务领域加强合作,交换在卫生监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借鉴中国在基因改良方面的经验,鼓励双方农业科技和管理人员加强交流,增加信息沟通。

2、积极建立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农业合作机制,继续加强双方农业领域的合作,包括通过双多边机制加强节水旱作农业、有机农业/生物农业、粮食安全、动物和渔业资源及食品工业等领域合作,积极开展农业领域经验交流,借鉴中国的经验。

3、举办中阿农业贸易与农业投资洽谈会,鼓励双方有意愿、有实力的农业企业开展经贸合作,促进双方农产品贸易发展,为双方农牧产品进入对方市场提供便利。双方呼吁为对方企业在本国投资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措施和服务。

4、加强在水务技术、水资源利用和节约领域的合作。

5、鼓励在农业领域建立联合企业,包括化肥生产、农业机械装备制造、提高各类农业活动生产率。

第八条 旅游合作

双方强调愿继续拓展旅游合作,包括鼓励双方旅游部门和旅行社进行接洽,开展双方宾馆评级与旅游和语言培训领域人员及专家间的互访和经验交流,举办旅游推介会、旅游研讨会,并为此提供信息和必要便利,鼓励双方公司实施旅游和投资项目,并根据双方现行法律法规为此提供便利。在此框架下,双方同意:

1、中方欢迎阿拉伯国家提出成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的申请。

2、鼓励双方旅游机构和企业开展旅游合作与旅游推介。

3、积极发展双方在旅游安全领域的合作。

4、加快完成对在突尼斯建立中阿旅游和酒店业培训中心的可行性研究。

第九条 人力资源开发合作

1、继续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通过交流经验、在具有附加值的领域进行能力建设,加强对阿方人才的培训。

2、对中方近年来为各领域阿拉伯人才组织培训班表示赞赏。中方强调,将根据阿方需要,并与阿拉伯国家、阿盟秘书处主管部门协调,继续在中国举办阿方人才培训班,在双方商定领域为阿方培训6000名人才。

第十条 知识产权合作

1、加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专利和创新领域的文件信息互换及能力建设。

2、举办研讨会和培训班,促进尊重知识产权、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文化。

3、中方与阿拉伯国家联盟就知识产权和竞争力领域共同关心的议题在国际场合进行协调。

4、就阿拉伯国家和中方的知识产权状况及在双方现有技术能力条件下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联进行合作研究。

第十一条 文化合作

在“论坛”框架下深化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文化领域的相互借鉴。阿方感谢并赞赏中方为组织并在华成功举办第三届“阿拉伯艺术节”及包括2014年9月10日在北京举办的“中阿文化部长论坛”和2014年10月13日在北京举办的“中阿图书馆长论坛”在内的艺术节项下重大活动所作出的努力。双方同意:

1、继续轮流在中国和阿拉伯国家举办“阿拉伯艺术节”和“中国艺术节”,积极支持并推动中阿民间文化交流,增进中阿人民相互了解。

2、欢迎2016年在阿拉伯国家举办第四届中国艺术节。欢迎中方于2018年在宁夏银川举办第四届阿拉伯艺术节,并在艺术节框架下举办中阿文化部长论坛。

3、积极签署建立双方文化合作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4、加强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包括实施“意会中国—阿拉伯知名艺术家写生”、“中阿丝绸之路文化之旅”、“中阿丝绸之路文化论坛”。

5、继续落实阿方文化人力资源在华培训计划,加强双方文化机构官员、专家学者及艺术家互访,鼓励开设文化中心,在双方教授汉语、阿拉伯语语言文学,继续介绍对方文化的努力,组织文化科学知识研讨会,以展示双方在中阿文化的相互影响度及双方文化艺术创新交流前景方面的研究成果。在双方主要文化机构间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包括加强中阿教科文组织间的合作。

6、中方邀请阿方参与中方在华举办的“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和“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等“一带一路”重要文化活动。

7、鼓励双方出版机构参加在对方举办的国际书展。

8、加强图书馆和信息领域合作,保护遗产、文献和档案。

--加强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在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合作,包括考古发掘、文物修复、博物馆管理、打击文物走私、防止破坏文物原有属性以及根据有关国际条约追索被盗文物,并同地区和国际有关方面进行协调,为其提供必要保护等领域的合作,保护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并申请将二者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支持国际档案理事会阿拉伯地区分会在国际和地区场合为收回被殖民主义国家抢掠和剥夺的阿拉伯档案,从而维护阿拉伯属性的努力。

--欢迎2014年9月13日在北京举办的中阿图书馆长论坛及2015年4月27日至30日在阿盟秘书处总部举办的首届中阿图书馆与信息领域专家会议,同时对秘书处(秘书处图书馆)与中国国家图书馆签署图书馆与信息领域谅解备忘录表示欢迎,强调应加快落实其条款。在此,欢迎沙特阿拉伯王国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图书馆为制定中阿电子图书馆门户网站项目的工作计划于2016年4月12日在利雅得召开中阿后续工作联委会首次会议,欢迎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图书馆承办该网站,这有助于中阿图书馆间建立更多友好项目。

--欢迎于2017年第二季度在华召开第二届图书馆与信息领域专家会议。强调应在双方业已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框架下,在翻译和出版领域继续积极开展合作。

--在中方提出的为加强双方合作并提供1万个培训名额的“百千万”工程框架内,为中阿双方图书馆和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图书馆的专业人员制定专业培训项目,内容包括图书馆与信息学、保护历史文献及使阿拉伯文献和遗产的数字化环境与图书馆和信息领域标准指标相接轨等,以提升中阿图书馆人员的技术与专业水平。

--继阿方于2015年4月主动向中方图书馆赠送有关阿拉伯历史和文明领域的阿语图书典籍之后,中阿图书馆继续互赠中阿文书籍。

--制作一部关于中阿关系史的文献纪录片,记录自丝绸之路直至中阿合作论坛成立并实现中阿各领域伙伴关系飞跃的这段历史。探讨由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在阿盟秘书处协调下,以中、阿、英三语制作该纪录片的可能性。

第十二条 文明对话

1、 双方强调文明对话的重要性,赞赏2015年11月10日至11日在卡塔尔国多哈召开的第六届中阿关系暨中阿文明对话研讨会所取得的成果,欢迎2017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办第七届中阿关系暨中阿文明对话研讨会。

2、双方强调中阿双方智库、专家学者交流对加深双方人民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所发挥的作用,积极研究建立中阿智库长期交流机制的可能性。

3、应努力克服由于不同人民之间的误解和成见导致的问题。

4、双方欢迎在联合国文明联盟框架下开展合作,包括在实施联合国文明联盟阿拉伯共同战略规划过程中提出联合项目。

第十三条 教育和科研合作

双方欢迎2015年9月在中国召开的第三届“中阿大学校长论坛”,并强调:

1、继续加强教育和科研领域合作,鼓励双方教育和研究机构,特别是高教机构间的交流,加强并支持中阿高校生之间的交流,增加双方硕士、博士奖学金名额,推动中阿高校积极建立校际联系,鼓励双方高校开展历史文化、科技应用以及区域和国别研究等领域的联合科研。

2、支持中阿人才培养合作,扩大双方学生交流规模,逐步增加政府奖学金名额,提高研究生比例,拓展专业领域。

3、通过增加奖学金名额、在阿拉伯国家开设孔子学院等方式,支持阿拉伯国家汉语教师的培养计划。

4、通过在发展职业教育院校和职业培训中心领域交流经验,鼓励在职业教育领域的合作,鼓励双方该领域负责人进行互访,支持在职业教育、职业培训领域实施联合计划和联合项目。

5、借鉴中国在教育领域使用先进通信技术的经验。

第十四条 科技合作

双方一致认为,“论坛”为双方加强科技领域的相互了解、促进合作与交流搭建了平台,提供了机会。双方强调:

1、加强中阿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间在中阿高校应用研究领域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其中包括与阿拉伯科技海运学院的合作,鼓励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

2、在共同感兴趣的战略领域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以支持长期合作。

3、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签署的关于建立“中阿技术转移中心”的谅解备忘录,积极落实其条款,继续积极构建覆盖中阿各国的一体化技术转移协作网络,根据双方技术需求,通过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安排科技专家互访,组织多种形式的对接交流活动,开展技术示范与培训等,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转移与推广。

4、在“论坛”框架下举办中阿北斗合作论坛。欢迎阿拉伯信息通信技术组织、沙特阿拉伯王国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科技城分别与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签署在“北斗”卫星导航领域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继续在航天卫星技术领域开展合作。

5、实施中阿青年科学人才交流计划,组织中阿青年科学人才互访,资助其到对方国家开展有规定期限的合作研究,邀请阿拉伯国家技术人员参加中国科技部举办的“对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

6、加快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机制的建设,推动该领域合作。

第十五条 卫生合作

双方强调:

1、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商签《2014-2016年卫生合作行动计划》,欢迎2015年在中国银川召开的中阿卫生合作论坛所取得的成果。

2、同意2017年在银川举办第二次中阿卫生合作论坛。

3、加强在医疗领域的合作与经验交流,重视老年人、残疾人和有特殊需要的人士,防治传染性疾病和非传染性疾病,举办卫生领域的职业技能培训班。

4、鼓励医疗技术转移,加强政府间在卫生法律和政策方面的信息交流,开展医疗研究和实验,增进中阿治疗机构间的合作,通过举办会议等形式,促进在医学研究、传统医药等领域的合作。

5、支持中阿卫生机构间的合作,加强双方医疗机构间的直接合作,成立中阿医疗健康合作发展联合会。

第十六条 新闻出版合作

双方对近年来在新闻出版领域合作的成果表示满意,并强调:

1、继续深化双方在新闻领域的交流合作,同意举行定期磋商。

2、对2016年在埃及或其他阿拉伯国家举办第四届中阿新闻合作论坛表示欢迎,同时致力于2018年在中国举办第五届新闻合作论坛。

3、积极推动双方新闻机构间在新闻出版和电子媒体领域的合作,鼓励双方通讯社、电视台、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间加强人员互访、举办培训班、联合采访、联合拍摄纪录片等,并为对方记者采写新闻和开展工作提供协助;加强在新闻媒体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部分文艺作品进行中阿语言互译和配音。

4、欢迎2015年9月在中国宁夏举办的“中阿广播电视合作论坛”取得的成果,2017年继续与阿盟秘书处和阿拉伯国家广播联盟合作在中国宁夏举办该论坛。

5、加强中阿新闻机构之间的合作,包括阿拉伯广播联盟等阿拉伯广播影视机构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国中央电视台阿拉伯语频道、宁夏电视台等中国广播影视机构之间开展联合采访、联合制作、节目交换、影视节目译制和授权播出等合作。

6、积极落实中阿典籍互译出版工程谅解备忘录。中方将在已经翻译出版的阿方作品的基础上,继续翻译出版阿方推荐的其他作品,阿方将积极着手翻译出版中方推荐图书。

7、欢迎中国担任2017年4月阿联酋阿布扎比国际书展主宾国。中方将在书展期间举办一系列文化交流活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将为中国主宾国活动提供相关便利。

第十七条 民间合作

1、双方赞赏中国中阿友好协会、阿拉伯国家对华友好协会联合会及阿拉伯各国对华友好协会为促进双方友好所发挥的作用。强调应完善和巩固中阿友好大会机制,向中阿各友好协会提供更多支持。期待2016年在卡塔尔国举行第五届中阿友好大会,强调双方享有合法地位且依本国法律行事的民间组织应参加此会。

2、双方强调应巩固“中阿城市论坛”机制,推动中阿城市间建立更多的友好关系。

3、加强中方与阿盟的交流与合作,成立双方联合技术委员会,制定促进青年领域合作的工作计划,探讨举行“中阿青年论坛”的可能性,为阿拉伯正常和残疾青年在华举办技术研修班,培训其获得职业技能。

4、在消除贫困、支持小型企业业务、提高妇女儿童能力和培训残疾人士等共同关心的领域组织中阿双方享有合法地位且依本国法律行事的公民社会组织间的联合研讨会,并就此举办研修班。

5、加强双方在提升妇女能力各项事业领域的合作,努力提升妇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消除对妇女的各类歧视,鼓励并支持开展高层对话、专题研讨、文化交流及能力建设活动。欢迎2015年4月28日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布扎比举行的首届中阿妇女论坛及其成果,积极推动2017年在中国举办第二届中阿妇女论坛。

第十八条 其他领域合作

双方将根据“论坛”行动执行计划规定以及“论坛”部长级会议通过的其他文件,积极落实其他领域合作事宜,并推动建立其他双方共同关心领域的合作机制。

分类: 全球治理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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