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6年11月14日  |  来源: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  阅读量:2355

津教委〔2016〕48号    

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发布的《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我委制定了《天津市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发挥我市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重要战略支点作用,着力打造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教育对外开放中心城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抢抓五大战略叠加机遇,加快推进我市在“一带一路”战略中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的主要节点和“一带一路”交汇点的作用,充分发挥教育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推动与沿线国家的深度教育合作,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人文交流,培养大批共建“一带一路”急需人才,增强天津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为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城市定位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目标任务

自觉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及我市对外开放重大工作部署,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对接沿线各国发展需求,切实加强教育互联互通、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力争到202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津国际学生规模达到1.5万人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新建3-5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新建3-5个孔子学院(课堂)、5个鲁班工坊,累计选派500名汉语教师、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和志愿者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任教。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全方位人才培养战略

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进程中,教育承担着独特的使命,其根本就是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合作发展,培养出宏大的人才队伍,适应和引领“一带一路”建设。

1.政策与跨文化研究人才培养。建设沿线国家研究基地,开展沿线国家和区域问题研究、新型国际关系和全球治理模式研究。建立“一带一路”教育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在双多边和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基础上开展联合研究。(责任单位: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2.专业人才培养。重点包括交通、信息、能源、基础设施所需的工程技术人员、项目设计与管理人员;贸易、金融、文化、法律、旅游、中医药等方面的专业人员。要努力培养既掌握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又熟悉沿线国家语言、文化、宗教、法律和风俗习惯的国际化人才。(责任单位:天津中医药大学、有关学校)

3.非通用语种人才建设。加快非通用语言专业建设,使其成为语言教学的中心、文化研究和国别研究的重要基地,为“一带一路”建设培养更多的语言和文化类人才。加快培养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倡导沿线各国与我市院校合作开办语言专业,完善非通用语种专业设置和学科培养,构建非通用语种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高层次的紧缺优质人才。(责任单位:天津外国语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4.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围绕“一带一路”战略需要大批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语言、文化专门人才,开展对外派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必要的有关当地国情教育和语言、文化、习俗培训,开展围绕工程项目对当地人员进行技术、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有关职业院校)

(二)完善来津留学体系

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扩大来津留学规模,优化来津留学结构,重点增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数量。我市政府奖学金名额要进一步扩大并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倾斜,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沿线国家的来津留学生。

1.培育基地。筹建“天津'一带一路'人才与师资培养协同基地”。开展针对沿线国家的语言政策、汉语教育教学、文化融合与传播的研究,建立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交流合作的强有力后援基地,促进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文化政策咨询、人才与汉语师资联合培养、拉动沿线国家来津留学,促进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目的国的跨境培训和留学。建立“一带一路”中医师资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天津师范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有关学校)

2.打造品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需求,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统筹规划我市高校吸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的学科专业,集中优势资源,做强与“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密切相关的特色学科专业。特别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线上线下结合,开发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多种语言教授的课程体系和学位课程,以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优质的教育服务,满足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需求,打造来津留学生教育品牌课程、品牌专业。(责任单位:市教委、有关学校)

3.设立奖学金。设立"天津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一带一路”国家项目和天津市国际友好城市留学生奖学金,通过政府奖学金,鼓励和吸引沿线国家优秀学生到天津留学,接受高等学历教育。“一带一路”是国家战略,在政府做好统筹规划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民间力量,鼓励企业和有关单位设立奖学金。(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外办)

(三)搭建人文交流平台

人文交流是人类沟通情感和心灵的桥梁,是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加深理解和信任的纽带,是不同文明之间加强对话和交流的渠道。

1.实施高校的双向互动。天津相关高等学校联合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高校联盟在人才培养、师生互换、合作科研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责任单位:市教委、各高校)

2.发挥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平台作用。依托东盟教育培训中心的建设,积极为东盟各国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围绕中国-东盟教育交流主题,推动天津高职院校与东盟学校合作共赢,推动在铁路公路交通、新能源、电子信息、化学工程、石油、旅游和海洋等国家战略工程领域举办涉及学生流动、跨境教育、校企合作等方面的教育活动,通过来华留学、对外培训和人文交流凝聚合作共识,完善教育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教委、各职业院校)

3.开展教育国际援助,落实澜湄项目。在湄公河国家设立海外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对职业教育援外进行系统研究与实践,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职业教育援外模式。在天津海河教育园区设立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培训中心。(责任单位:市外办、市教委、市商务委、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4.参与中巴经济走廊和中蒙俄教育合作。落实市有关部门关于中巴经济走廊产能合作项目,加强与巴基斯坦在职业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有关高校在巴基斯坦与对口单位创建职业教育中心提供师资和培训课程服务;支持天津工业大学与蒙古和巴基斯坦开展纺织、服装类学科联合办学项目,为蒙古和巴基斯坦培养纺织服装类高等专业人才提供学科规划、课程咨询、师资培训、教学科研设备设施服务等;支持天津科技大学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工艺与管理大学、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开展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学科联合办学项目,在人才培养、建立中俄教育科学数据库和技术中心、实施综合国际研究项目和联合研究等方面开展合作。(责任单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

(四)推动天津教育走出去

支持“一带一路”沿线的中国企业和我市高校合作办学,加大培训的灵活性,做到培训围着项目走,项目建在哪里,培训做到哪里,紧跟并适度超前。为沿线国家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让沿线国家的人民共享“一带一路”的建设成果,实现合作共赢。

1.推动高水平大学境外办学和设立跨国研究中心。支持高水平大学走出去,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联合建立大学、院系、研究中心,联合培养人才,联合开展科学研究。(责任单位:天津大学、南开大学)

2.成立“中国-东盟海洋科技联合中心”。围绕海洋科技研发、海洋人才培养、海洋技术培训设立三个基地,在此基础上实现通过双边、多边的人员交流、科研合作,构造中国-东盟海洋技术领域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的良性交流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天津大学)

3.设立鲁班工坊。鼓励我市有条件院校与沿线国家的职业院校在境外联合设立鲁班工坊,配合“走出去”企业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职业教育。推进校企合作,推动职业院校和部分具有跨境经营业务的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外办、有关职业院校)

4.创新孔子学院和课堂。充分发挥高校对创办海外孔子学院的积极性,根据沿线不同国家的教育需求,开设不同特色的孔子学院。(责任单位: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有关职业院校)

5.建设南亚国家职业培训基地。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领导管理人才、教师和各级各类专业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外办、市教委、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6.建立中国-东盟汉语本土化师资及课程教学研究中心。围绕东盟本土汉语教师职业标准、职业能力、职业素养、职业发展,建立泰国和面向东盟十国的汉语课程体系和教学标准。(责任单位: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谋划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形成领导有力、分工协作、共谋发展的管理格局。各高校将"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明确分管领导、职能部门,有序推进教育互联互通、人才培养培训及合作机制建设。

(二)完善支持体系

不断加大外事经费投入,保障“一带一路”教育交流合作经费需要,引导高校设立“一带一路”教育交流合作专项资金。设立高校"十三五"综合投资规划专项资金支持高校相关学科专业国际化建设。充分发挥“天津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作用,为沿线各国家专项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完善全链条的留学人员管理服务体系,保障平安留学、健康留学、成功留学。

(三)营造良好环境

各部门、各高校要加强工作督导,确保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交流合作项目落地生根。支持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投身教育对外开放事业,活跃教育合作局面,丰富教育交流内涵。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和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全力推动建设

“一带一路”战略给教育国际化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天津市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与沿线国家的教育、科技、文化等务实合作。教育已经进入国际化时代,我们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树立中国教育自信,以大思路、大战略全力推动教育国际化。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印发


分类: 全球治理 2016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