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对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04月09日  |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  阅读量:232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新部署,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赣州打造“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62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着力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一)加快昌赣、赣深客专和兴泉铁路建设,推进瑞梅、长赣、赣郴永兴铁路和南丰至瑞金城际铁路、赣韶铁路扩能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铁办,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兴赣高速北延、广吉高速宁都段建设,开工建设大广高速南康至龙南段扩容工程,做好信丰至广东南雄、寻乌南桥至广东龙川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争取井冈山至大余、寻全高速西延等高速公路项目纳入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推进南康机场快速路、城西大道、赣南大道快速路等路网建设,实现赣州港与新能源科技城、赣州综保区、黄金机场的快速连接。〔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完成黄金机场改扩建和通用机坪建设,全面推进瑞金机场建设,加快宁都、安远、崇义、龙南等通用机场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赣州机场分公司,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快推进华能瑞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完成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开工建设赣州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一批220千伏和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赣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全面推进省天然气管网赣州段工程建设,年内所有支线全部开工,6条续建支线建成通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着力培育壮大对外开放平台

(七)推动省政府尽快与国家质检总局签订《共同建设中国内陆口岸(江西)国检监管试验区合作协议》,申报进境肉类、整车进口等指定口岸,努力实现与厦门、广州、宁波、上海、满洲里、阿拉山口、二连浩特、霍尔果斯等沿海沿口口岸的直通,推动实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市商务局、赣州海关、赣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康区人民政府,赣州综保区管委会〕

(八)加快黄金机场航空口岸临时对外开放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运营赣州国际港站二期项目,推进EPC项目、监管仓、保税仓、冷链物流等项目建设;力争建成瑞金陆路口岸作业区,实现龙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正式封关运行。〔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市交通运输局、赣州海关、赣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康区、瑞金市、龙南县人民政府,赣州综保区管委会〕

(九)充分发挥赣州商会联合总会作用,组织参加赣港、赣深经贸合作交流会及赣台会等一批重大招商活动。加强与国际丝路组织秘书处(SICO)等国内外“一带一路”经贸组织的合作,拓展我市“一带一路”朋友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外侨办、市委台办、市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组织和鼓励企业在沿线国家建设商贸城、产业合作示范区和境外产业园区,鼓励出口企业自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本土企业建设海外资源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建设赣南家具国家级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立俄罗斯、芬兰、挪威、新西兰、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具用木材供应基地,强化与利比里亚、莫桑比克、刚果橡胶木加工领域的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赣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南康区人民政府〕

(十二)加强与沿海沿边口岸合作,把赣州港打造成盐田港、厦门港、广州港往内陆延伸的腹地港,推动各大船务公司在赣州港设立提还箱点。深化南康区政府与盐田区政府友好城市合作,着力提升出海通道功能。〔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南康区人民政府〕

三、着力深化产业双向合作

(十三)鼓励有色冶金、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设厂,带动一批产能和设备“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粮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四)支持章源钨业、宏达矿业、虔东稀土、晨光稀土、海创钨业、腾远钴业等钨、稀土稀有金属龙头企业参与境外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开展钨、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应用技术国际交流合作,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钨、稀土稀有金属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五)大力发展临港工业、临港服务业,加快与深圳、厦门、广州等地的港务合作、产业合作,引进一批有实力的云端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型产业和大进大出的现代制造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六)推进脐橙产业发展升级、油茶产业改造提升、蔬菜产业迅速壮大,以发展出口果蔬产业带动果蔬产业基地建设,高标准建设绿色经济产业园和赣南有机食品产业园。〔责任单位:市农粮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七)推动“互联网+”制造业,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制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促进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产业向品牌化、个性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着力完善现代物流体系

(十八)常态化开行赣州至厦门、深圳铁海联运班列。加强与深圳盐田、蛇口港的直通直放,争取启动与厦门港的粮谷饲料直通运营。加快“赣州国际港站”纳入国铁路网运营,推动德邦、申通、顺丰等全国八大物流企业项目落地并开展建设运营。〔责任单位:市口岸办、赣州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市铁办、赣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粮局,南康区人民政府〕

(十九)建设公路运输甩挂中心,推进龙泰安(香港)集团冷链物流在赣州港建设省级区域中心,全面助推公铁海多式联运,打通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办,南康区人民政府〕

(二十)整合进出口资源,常态化开行16条内贸和铁海联运班列线路,稳定开行俄罗斯至赣州港木材进口班列、赣州港至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等中亚国家的出口班列和赣州港至波兰华沙、德国汉堡、俄罗斯莫斯科等欧洲国家的出口班列,开行泰国经珠海抵达赣州港进口木材航线和赣州港经珠海辐射东南亚16亿人口“东南亚国际物流大通道”,全面打通中亚、中欧、东南亚“一带一路”物流新通道,搭建起赣亚欧大陆桥经贸文化交流新平台。〔责任单位:市口岸办、赣州海关、市铁办、赣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康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主动加强与重庆、成都等国内节点城市的对接协作,深化巩固与广东、深圳、厦门等地物流协会及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推动集并赣粤闽湘四省及周边地区的产品出口直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办、市商务局、赣州海关,南康区人民政府〕

(二十二)完善赣州铁路口岸国际港站功能,建成监管仓储区、物流配送区以及周边路网等功能设施,逐步配套电子口岸和保税、供应链金融等功能,加快建设全国一类铁路运输物流节点。〔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赣州海关、赣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金融工作局,南康区人民政府〕

(二十三)推进赣州港“一带一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建成运营赣州综合物流园、赣州冷链物流中心一期工程和赣州农产品国际物流园一期工程。抓好赣州物流大数据产业园落地启动,力争打造国家物流交易结算中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办、赣州海关、赣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康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二十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申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试点,对接国家“信息丝路”计划,打造国际网络通道和区域信息汇集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五)加强与Ebey、亚马逊、阿里巴巴、京东、敦煌网等国内外网络贸易集团合作,拓展跨境电子商务营销渠道。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引进跨境支付、跨境综合服务等跨境电商供应链企业和跨境电商人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着力强化人文合作交流

(二十六)加强对丝绸之路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加快实施赣南围屋三年抢修计划,推动赣州福寿沟传承与保护项目建设,推进客家围屋、南安码头等申遗工作,深入挖掘赣州红色文化、客家文化、阳明文化、禅宗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七)充分发挥海外客侨纽带作用,大力宣传赣南客家文化,鼓励客家采茶戏、客家山歌等客家演艺项目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演出。〔责任单位:市外侨办、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八)加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目标市场旅游宣传推广力度,推进江南宋城全域旅游景区、红色文化创意产业园等116个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组织参与国际性旅游推介活动,吸引“一带一路”区域旅游客源。〔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九)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知名高校合作,支持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大学、赣南医学院等高校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留学生并鼓励高校学生到沿线国家留学,扩大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充分借助国际红十字大家庭的力量,引领更多的爱心企业、公益组织和志愿人士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形成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纽带。〔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着力强化保障措施

(三十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赣州市对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和政策协同,统筹协调解决对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推动将我市打造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三十二)强化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推进措施,主动与国家、省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布局等方面获得上级支持,推动重点工作落实、重大项目落地,确保对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取得实效。

(三十三)完善政策保障。各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快制定与重点国家、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开展合作的配套政策,加大对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支持力度,推动审批流程再造和投资贸易便利化。加快建立境外投资风险分析和信息发布机制,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资信调查、信用评级、行业风险分析、国别信息信用管理咨询与培训等服务。

分类: 全球治理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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