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一带一路”南向通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8年05月04日  |  来源:中国钦州  |  阅读量:4288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对我市南向通道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南向通道建设工作,加快建成“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枢纽城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钦州市“一带一路”南向通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谭丕创 市长

副组长:王雄昌 常务副市长

李从佳 副市长

蒙启鹏 副市长

成 员:陈 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行政审批局局长

黄立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潘定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郑豪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宏群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 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 超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宋 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海龙 市委督查室主任

杨君伟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黄登成 市发改委主任

邹满丽 市工信委主任

何 倪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祖华 市人社局局长

王廷智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永福 市环保局局长

沈小军 市住建委主任

陈福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梁 庆 市林业局局长

肖 潇 市商务局局长

洪家明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罗 滨 市旅发委主任

李远钦 市海洋局局长

李 华 市质监局局长

伍红钊 市国资委主任

曾开宏 市新闻办主任

韦隆深 市绩效办主任

戚 斌 市金融办副主任

吴良佐 市口岸办副主任

丁起文 市外侨办主任

罗月欢 市物价局局长

许明乐 市发改委副主任、北部湾办主任

张绪东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陈志兰 市铁建办副主任

吴华军 钦州保税港区管委经发处副处长

庄 严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经发局局长

郁荣胜 钦州边检站站长

谢 李 钦州保税港区边检站站长

刘维伦 钦州海关关长

许桂民 钦州保税港区海关关长

闫松银 钦州海事局局长

甘海斌 钦州保税港区海事处副处长

覃永清 市国税局局长

林碧波 市地税局局长

刘秉涛 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局长

李 遥 钦南区区长

申荣洲 钦北区区长

徐科峰 钦州港区管委主任

韦小东 钦州北港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 延 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

吕思静 钦州车务段段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的重要决策部署;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确定南向通道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决定和统筹部署南向通道建设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任务,确定合作领域和重大项目,听取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如下:

主 任:王雄昌 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黄宏群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肖 潇 市商务局局长

许明乐 市发改委副主任、北部湾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肖潇同志负责,办公室抽调人员在市商务局集中办公。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基础设施建设组、通关便利化组、港航物流组、招商引资和宣传推介组等5个工作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工作推进,指定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日常工作联络员及工作组工作人员,建立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和信息报送工作机制。

一、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北部湾办。

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绩效办、市金融办、市口岸办、市外侨办、市铁建办等。

主要职责:

(一)推进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抓好南向通道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

(二)开展南向通道战略规划研究;牵头研究起草我市推进南向通道建设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统筹协调和规划优化口岸通关环境相关工作。

(四)配合自治区做好推进南向通道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多式联运和“一主多线”体系建设,促进第三方物流、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推动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五)配合自治区做好南向通道海铁联运、公海联运体系及常态化运营。

(六)配合自治区推动南向通道沿线省份通关一体化合作,积极探索与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开展“两国一检”,探索开展中国-东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试点。

(七)负责对外联络,推动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八)牵头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创新,争取先行先试;积极争取国家资金、项目、铁路运价下浮、用海等相关政策支持。

(九)负责南向通道建设、运营工作的综合评估和考核。组织开展对南向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和海铁联运主干线运营情况的年度考核评估,确保三个“天天班”(北部湾港-重庆、北部湾港-新加坡、北部湾港-香港)稳定常态化运营和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完成。

(十)配合自治区做好推进南向通道物流综合信息平台和经贸大数据平台建设,搭建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信息平台。

(十一)组织开展南向通道人才培训、引进和智库建设等。

二、基础设施建设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北部湾办、市重点办、市铁建办。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海洋局、市金融办、市口岸办,钦州保税港区管委,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钦州港区管委,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广西沿海铁路公司等。

主要职责:

(一)牵头建立南向通道钦州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库和制定年度建设计划。

(二)建立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南向通道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自治区有关部门对南向通道重大项目的支持,加强与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划相衔接,争取将南向通道关键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和“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库和自治区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积极争取国家赋予南向通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铁路运价下浮、启运港退税、多式联运示范、设立国家南向通道专项资金等重大政策支持。

(五)积极争取自治区资金政策支持我市南向通道基础设施建设。

三、通关便利化组

牵头单位:钦州保税港区管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口岸办,钦州及钦州保税港区各口岸查验部门等。

主要职责:

(一)协调推动我市出海重点口岸建设,促进口岸扩大开放和升级;开展集装箱口岸通关收费、通关时间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口岸收费行为,缩减通关时间,持续优化口岸通关环境。

(二)推动北部湾“中心海关”建设相关工作,筹建钦州保税港区国际快件海运监管中心。

(三)推动实施钦州口岸通关一体化建设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

(四)推进钦州港区码头泊位对外开放工作。

四、港航物流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海洋局、市金融办、市物价局,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钦州港区管委。

主要职责:

(一)推进钦州铁路、公路、码头、航道等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工作。

(二)推进南向通道公铁、海铁、航班航线的发展和运营相关工作。

(三)推进纳入自治区南向通道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以外的公路、铁路、港口和物流园区项目建设。

(四)配合自治区做好北部湾港内穿梭巴士运营,对到发钦州港、防城港、北海港的海铁联运集装箱视作同港到发,统一收费标准。

(五)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政策扶持我市多式联运体系建设。

五、招商引资和宣传推介组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北部湾办、市投资促进局。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外侨办等。

主要职责:

(一)在重点国家和地区举办南向通道主营线路产品推介会,扩大南向通道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积极组织召开项目推介会、开展定点招商等,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央企、大型民企等国内外龙头企业参与南向通道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与我市龙头企业合作开展南向通道多式联运线路运营。

(四)利用各类媒体对南向通道运营线路、优惠政策、建设成效等进行宣传推介,打造南向通道知名品牌。

(五)组织召开贸易投资对接会,扩大国际贸易和双向投资,为南向通道的繁荣发展提供支撑。

(六)制作南向通道专题宣传片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专项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综合协调组每个月收集1次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进行通报。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制订工作计划和推进时间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执行。

南向通道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计划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并纳入市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按期推进,有效实施。

分类: 全球治理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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