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4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钟山与德国驻华大使葛策、欧盟驻华大使郁白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该协定谈判于2011年启动,共历时8年。2019年底,中欧双方宣布结束谈判。
协定包括十四条和七个附录,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协定纳入双方共550个地理标志(各275个),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
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丰富。根据协定,安溪铁观音、五常大米、四川泡菜等我国第一批100个知名地理标志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获得欧盟的保护,有效阻止仿冒等侵权行为的发生。第二批175个地理标志将于协定生效后四年内获得保护。根据协定,我国相关地理标志产品有权使用欧盟的官方标志。同时,《协定》为双方地理标志提供高水平的保护,可为欧盟优质特色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消除后顾之忧,有利于消费者获得更多优质欧洲特色产品,满足更美好生活的需要。
近年来,中欧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中欧签署地理标志协定,相互承诺提供高水平保护,将有利于促进双边地理标志产品贸易,充分体现中欧双方坚持开展自由和开放贸易、支持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体制的承诺。在当前形势下,协定的签署必将为中欧经贸合作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接下来,中欧双方将按照各自法律规定履行协定的生效程序,使协定尽早惠及中欧双方企业和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