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2018年重点任务推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2018年重点任务推进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等8部委批复的《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规划》,重点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7〕33号)中确定的扶持政策、重点项目,按照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原则,扎实推进2018年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落实和推进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18年落实和推进的重点任务(35项) (一)重大政策落地任务(8项) 1.与俄蒙口岸管理部门接洽,商谈推动简化双方口岸整体作业流程,优化口岸作业模式。(牵头单位:市口岸办、满洲里海关;配合单位:呼伦贝尔市各口岸边防检查站、市外事办) 2.推进单一窗口和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快口岸大通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口岸办、满洲里海关;配合单位:市经信委、额尔古纳海关) 3.鼓励以先导区为基地扩大对俄蒙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项目按照现有政策规定申请扶持资金,支持进口资源就近加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4.完善高学历人才绿色通道等更加优惠的人才引进制度,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和技能培训机制,鼓励外地优秀人才参与先导区建设。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北京)第十三届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满洲里市政府、呼伦贝尔学院;配合单位: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 5.鼓励呼伦贝尔学院、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等高校培养中俄蒙合作紧缺型和应用型技术人才,设立俄罗斯和蒙古国研究中心,支持三国高等院校互派留学生。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和语言类培训机构开办俄罗斯语、蒙古国斯拉夫语教学,扩大汉语国际教育,建设汉语留学基地。鼓励呼伦贝尔高校、科研院所,与俄蒙开展智库建设、学科研究、合作办学等方面合作。(牵头单位:呼伦贝尔学院、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团市委) 6.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存款原则上用于当地贷款,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的,在人民银行总行的政策框架下,对金融机构缴存存款准备金率给予政策优惠。(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呼伦贝尔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银监分局、各商业银行、市金融办) 7.拓展国际金融服务业务,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应用,推动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支持在海拉尔国际机场、满洲里国际机场及黑山头、室韦、阿日哈沙特和额布都格口岸开展卢布、蒙图等货币的自由兑换业务。(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呼伦贝尔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银监分局、各商业银行) 8.鼓励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满洲里市中俄互贸免税区提供配套金融服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鼓励拓展国际金融服务业务。(牵头单位:市银监分局) (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任务(27项) 1.加快组建满洲里口岸中欧班列运营平台,推动满洲里口岸中欧班列接发业务,推动通道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型升级。(牵头单位:满洲里市政府;配合单位:满洲里海关) 2.加快启动满洲里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建设,早日投入运营。(牵头单位:满洲里市政府;配合单位:满洲里海关) 3.推进满洲里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运行。(牵头单位:满洲里市政府、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外事办、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 4.推进额尔古纳、新左旗、新右旗边民互市贸易区通过自治区验收。建设发展好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满洲里市政府;配合单位:满洲里海关、新左旗政府、新右旗政府、额尔古纳市政府) 5.积极引导国内企业参与俄蒙毗邻地区重点对华合作产业园区开发项目,重点推进《中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合作第六期规划》项目、赤塔建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牵头单位:满洲里市政府;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外事办、额尔古纳市政府、新左旗政府) 6.扩容完善满洲里—外贝加尔斯克中俄跨境光缆。(牵头单位:满洲里市政府、电信呼伦贝尔分公司、移动通信呼伦贝尔分公司、联通呼伦贝尔分公司;配合单位:市外事办、内蒙古广电网络呼伦贝尔分公司) 7.推进黑山头、室韦、阿日哈沙特和额布都格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额尔古纳市政府、新右旗政府、新左旗政府) 8.推动援建奥洛契口岸进程,力争在援建过程中捆绑推动室韦口岸客货双通和2号界河桥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额尔古纳市政府、市外事办) 9.推进满洲里、海拉尔增开国际和国内客运航线,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加大对俄蒙客运航线短途运输线补贴额度。(牵头单位:满洲里市政府、海拉尔区政府;配合单位:内蒙古呼伦贝尔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满洲里海关、市发改委) 10.积极创建满洲里市、额尔古纳市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打造额尔古纳湿地和呼伦贝尔大草原5A级旅游景区和莫尔道嘎国家旅游度假区。(牵头单位:市旅发委、满洲里市政府、额尔古纳市政府) 11.积极培育和发展中俄蒙国际会展和论坛活动,扩大规模和影响力,继续办好海拉尔中俄蒙经贸洽谈暨产品展销会、呼伦贝尔中俄蒙国际矿山机械博览会,继续办好中俄蒙区域合作国际论坛,办好满洲里北方国际科技博览会、中俄蒙国际旅游节、冰雪节暨美丽使者大赛等节庆会展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旅发委、市科技局、满洲里市政府、海拉尔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外事办) 12.完善与俄蒙地方政府间定期会晤和对话协商工作机制,推进“海拉尔—赤塔—乔巴山”次区域合作。开展与俄蒙进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和推进地区间人文合作、互访。与俄蒙开展国际蒙医药学术交流活动及体育赛事交流活动,加强地区性优势竞技体育项目的教学研讨、合作训练和人员互派。(牵头单位:市外事办、市文新广局、市卫计委、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13.加强与俄罗斯农业科学院及俄蒙毗邻地区科研机构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产业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14.发挥满洲里、海拉尔、黑山头、阿日哈沙特、额布都格等口岸通道作用,推动跨境旅游区、跨境旅游线路建设与合作。推进满洲里—外贝加尔斯克地区中俄跨境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中俄界河旅游产品及跨境旅游区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市旅发委、满洲里市政府、额尔古纳市政府) 15.打造精品边境、跨境旅游及环线旅游,完善中俄蒙自驾环线、满洲里-赤塔红色旅游线路、贝加尔湖自驾线路。(牵头单位:市旅发委、满洲里市政府、市外事办;配合单位:新右旗政府、新左旗政府、额尔古纳市政府、满洲里海关) 16.推进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物流中心项目。(牵头单位: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海拉尔海关) 17.推进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谢尔塔拉项目区“一带一路”物流港建设。(牵头单位: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海拉尔海关) 18.利用俄罗斯木材资源,推进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谢尔塔拉项目区进口木材保税加工园区建设。(牵头单位: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海拉尔海关) 19.加快额布都格口岸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重点推进中蒙界河2号桥、联检大楼、国门等工程启动建设。(牵头单位:新左旗政府) 20.积极协调做好大庆塔木察格油田19区、21区两个采油区原油过货工作。(牵头单位:新左旗政府) 21.加快推进新左旗粮食查验储运加工基地项目建设。(牵头单位:新左旗政府) 22.落实天际草业进口饲草加工销售项目。(牵头单位:额尔古纳市政府) 23.修建黑山头—旧粗鲁海图口岸界河大舞台。(牵头单位:额尔古纳市政府) 24.加快满洲里公路口岸扩能升级工程。(牵头单位:满洲里市政府;配合单位:满洲里海关) 25.加快阿荣旗、莫旗、陈巴尔虎旗、根河满归通用机场建设,实现年内通航。(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内蒙古呼伦贝尔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旗市政府) 26.建设海北—牙克石—岭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国网蒙东呼伦贝尔公司) 27.加快建设阿里河—根河干线公路。(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旗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和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牢固树立主体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先导区建设工作措施,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专项推进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作为,加强协作,确保先导区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推进和如期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分解落实责任,协调推进实施,每半年向市政府报告1次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责任落实。牵头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与责任,对重点任务设立台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有关配合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推进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每月5日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电子邮箱:zdb0470@163.com。 (三)强化监督检查。将年度先导区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为督查事项。市政府督查室将联合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有关旗市和有关单位负责牵头的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先进和推进不力的定期予以通报。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的政策思路、采取的措施手段、取得的成效和亮点,为建设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2018年重点任务推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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