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企业沿着“一带一路”方向“走出去”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36号)
2018年10月25日  |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阅读量:2566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推动企业沿着“一带一路”方向“走出去”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25日

贵州省推动企业沿着“一带一路”方向“走出去”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的部署,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投资与贸易融合发展,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我省企业沿着“一带一路”方向“走出去”,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以对外承揽工程和制造业对外投资为重点,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取得新成果,力争新增有实绩“走出去”企业主体达到40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营业额突破15亿美元,每年推动1-2个国(境)外重大项目开工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规划、政策引导和指导服务作用,尊重市场规律,推动沿着“一带一路”方向“走出去”企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坚持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相结合,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国际合作,带动装备和原材料进出口,做大产业、做强企业,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三外互助与内外联动相结合,以外资外贸促外经,以外经反哺外资外贸,推进三外互助发展,加快推进“黔货出海”,促进国内外市场互联互通,促进我省产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组建一批联合体。

以承揽境外重大工程、对外投资为目的,鼓励我省企业根据项目需要,组建各类联合体,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抱团出海”,降低企业境外投资、合作风险和经营成本,增强竞争力。同时力争以我省“走出去”龙头企业为主体,尊重企业意愿,从我省能源电力、基础设施、装备制造、矿山勘探开采、茶叶、服务贸易等领域各选择1-2家代表企业为发起人,争取基金公司、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单位支持,由发起人以货币资金等方式出资,共同组建涵盖投资建设、装备制造、设计咨询、运营管理、金融服务的“投融建管”联合体,带动更多企业沿着“一带一路”方向“走出去”。(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树立两大品牌。

1.树立“贵州工匠”品牌。按照“承包一个工程,树立一个典范”工作要求,鼓励我省企业在对外承包工程施建过程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施境外工程承包现场标准化,加强施工规范化,落实文明工地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努力做到监理满意工程质量、业主满意工程进度、企业满意经营效益。充分发挥贵州工程建筑企业在桥梁、隧道、公路、水利、能源、电力等领域的比较优势,通过联合体积极推动企业拓展设计、采购、施工等国际市场。企业主管部门每年要推动1-2家有条件、有开拓精神的贵州企业“走出去”,集全省之力扶持3-5个在国际上叫得响、立得住的“贵州工匠”工程企业品牌。(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培育“贵州制造”品牌。充分发挥我省已经“走出去”的“贵州制造”品牌示范引领作用,将“十二五”以来获得省名牌称号的“贵州制造”企业纳入“走出去”培育计划,每年孵化培育1-2个贵州名牌企业“走出去”,扶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做强做大,不断提升品牌附加值,提高贵州本土“走出去”知名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让“贵州制造”走出国门,让贵州名片“风行天下”。(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质监局,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聚焦三大区域。

1.东南亚和南亚。面向印度尼西亚、柬埔寨、越南、老挝、缅甸、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斯里兰卡、巴基斯坦等国家,开展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轮胎橡胶、水泥、造纸、化肥、农药、煤化工、有色金属、大数据、新材料、农业等产业“走出去”和贸易在内的全方位合作。(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外事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东欧和中东欧。面向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捷克、匈牙利、波兰等国家,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制造业合作、设立创新中心等方式,学习借鉴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获取品牌和营销渠道,提高我省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开展双向投资和贸易在内的全方位合作。(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事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3.中亚和非洲。面向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肯尼亚、加纳、乌干达、埃塞俄比亚、纳米比亚等国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能矿资源开发,推动贵州工程、能矿和制造企业到中亚和非洲国家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双向投资、贸易等全方位合作。(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外事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实施四项行动。

1.实施“走出去”主体培育行动。

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要推动我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变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建立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研发、生产、营销服务体系,增强“走出去”的内在动力和竞争能力。要为我省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的条件和周到的服务,积极帮助其寻找对外经济合作的机会,建立进入国际市场的便捷通道。要深入挖掘本地区、本行业有实力、有意向“走出去”企业,并帮助协调解决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每年新增1-2家有实绩“走出去”主体。(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联)

2.实施外经三大板块共同发展行动。

一是支持我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工程承包。鼓励企业发挥贵州优势产业的比较优势,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承包(PMC)、公私合营(PPP)、建设—运营—转让(BOT)等方式扩大境外项目合作,构建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承包商体系,实现对外承包工程向国际产业链高端延伸。引导我省企业主动适应国际工程承包新趋势,加快市场拓展和结构调整,加强与央企、国内500强企业和其他知名企业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承揽境外公路、铁路、桥梁、水利、能源、电力、机场、港口等领域工程。(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是鼓励优势企业到国(境)外投资。支持我省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通过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联合投资等形式,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布局一批项目。支持我省企业在中东、北非等磷矿资源富集地区建立磷化工生产基地,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走出去”发展壮大。支持我省企业积极参与境外煤炭、有色金属等领域资源勘探、开发和加工,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支持我省企业建立境外生产加工基地,设立境外研发机构、设计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我省优势农业企业在东南亚等沿线国家建设农产品种养加工基地。(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农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是拓展劳务扶贫。发挥“贵州省出国劳务培训基地”、贵州省“一带一路”校企联盟和省内外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作用,扩大我省外派劳务规模,在巩固日本、新加坡、中国澳门等传统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中亚、中东、东盟、南亚等市场。改善外派劳务结构,在巩固建筑、餐饮等传统行业劳务合作的基础上,扩大在农业技术、产业技术及其他服务行业的劳务输出合作,将外派劳务作为突破口,积极组织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出国务工,助推“脱贫攻坚”。(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教育厅、团省委,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是探索建立我省境外产业园区。积极组织我省有条件的企业向商务部申报境外产业园区,协助企业接受评估和考核验收,力争实现我省境外产业园区零突破。积极推进有实力的贵州企业在东盟国家建立商贸物流工业园,为我省企业进入东盟投资兴业搭建平台。按照贵州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资金管理规定,对园区企业每年累计实际对外直接投资给予一定比例的一次性补助,每个企业最高支持限额为200万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外事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3.实施“三外”互助发展行动。

实现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互助发展,不断扩大“三外”联动的综合效应。

一是以外贸促外经。重点利用我省企业现有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和成熟技术,从散件组装及加工生产起步,推动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不断提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鼓励有一定出口实绩、具有涉外经验的外贸企业实行国际贸易与境外办厂、对外劳务相结合,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扩大在国际竞争中的回旋余地,推动企业“走出去”。(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贵阳海关,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是以外资促外经。以贵州产业大招商行动为契机,在吸引外资中重点引进高新产品、出口创汇型和加工贸易型外商投资企业,提高我省产品竞争力,在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的同时,不断拉长产业链,在各个结点上形成新的外贸增长点,促进设备进口、产品出口,带动一批我省本土配套企业开展国际业务。(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是以外经推动外贸外资。通过境外投资和承包工程大力推动我省技术、装备设备、原材料和零部件出口,形成我省外贸出口新的增长点。利用外经企业资源获取国(境)外客商信息和销售渠道,邀请技术含量高、引领性强的企业来黔投资考察,促成我省新的利用外资项目。(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贵阳海关,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是以外经助推“黔货出海”。根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需求和消费特点,加快在越南、缅甸等国家设立贵州农产品分销中心,建立稳定销售渠道。培育壮大重点产业出口企业,建立标准化、质量安全溯源等体系,更好地适应海外市场需求。精心组织我省农产品企业有针对性地参加海外目标市场的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推动贵州茶叶、辣椒、薏仁米、马铃薯、猕猴桃、李子等农产品及贵州民族工艺品等特色产品“走出去”。(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责任单位:贵阳海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4.实施“平台构筑”行动。

一是扩大我省境外商务代表处布局半径。按照“设立一个境外商务代表处,辐射一个区域”的原则,发挥我省现有肯尼亚、瑞士、柬埔寨、印度、马来西亚、意大利、吉尔吉斯斯坦等商务代表处“窗口、协调、桥梁、服务”作用,每年有计划在东欧、西非、南美等地区建设1-2个境外商务代表处,为我省各级政府、商会、企业提供经贸信息收集、境外投资指南、法律服务、融资保险咨询等服务,实现资源交流和共享。(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外事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是拓展多层次的对外合作交流平台。把友城作为推动我省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平台,不断扩大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友城规模,创新合作模式,加快发展一批经济合作伙伴城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双边经贸交流活动。以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酒博会、贵洽会、数博会、生态文明论坛、民博会、澜湄合作、妥乐论坛等国际论坛、合作机制为依托,举办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活动。支持我省企业、行业协会参加境外国际性展会等市场拓展活动。(牵头单位:省外事办、省贸促会〔博览局〕、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是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针对我省企业“走出去”需求,加强与京东、阿里巴巴、苏宁等国内知名电商的战略合作,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将“走出去”业务向价值链后端延伸,支持企业通过“大数据”分析提高业务响应速度,实现产品和服务差异化,提高“走出去”国际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贵阳海关,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是推进境外营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我省老干妈、茅台集团、詹阳重工等企业已有的国(境)外销售(代理)商渠道,实现国(境)外信息、资源共享。大力拓展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不断增加国际航线和班次,增进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员交往和贸易往来。推动具备条件的综合性贸易企业、国际物流企业和大型电商企业到境外设立物流配送中心、在区域销售集中地区搭建展示展览中心和公共海外仓、开设品牌连锁店、设立售后服务站,提高贵州产品国际市场销售份额,在境外形成产、供、销、物流、服务等配套发展体系,带动省内产品出口。(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开展四类服务。

1.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深化对外投资合作领域“放管服”改革,将企业在省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的境外投资备案权限依法下放至各市(州)及贵安新区,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严格执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制,取消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和投(议)标核准,实行网上办理、网上审批,3个工作日内“一站式”办结,确保透明、高效、公平。对开展“一带一路”项目洽谈等因公出国(境)手续予以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对因项目需要拟派的国有企业出(国)境人员,经申请可办理“一次审批、年内多次有效”的出国(境)任务批件、长期签证或多次往返签证。不断推进人员、货物出入境和通关便利化。(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外事办、贵阳海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强化跟踪服务。按照“建设一批、推进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建立省、市联动“走出去”重点项目库,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要素保障、风险安全评估、国际法律服务、会计税务咨询、金融、外汇、税收、保险等“一对一”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根据“走出去”备案项目,每年联合确定10个重点“走出去”企业和10个重大“走出去”项目,加强跟踪服务并孵化培育3-5个“走出去”项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国资委等行业、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要建立“走出去”重点项目库,每年孵化培育2-3个“走出去”项目。(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国资委,省外事办、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贸促会〔博览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

3.加强信息服务。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华商社团、外国商协会、我省友城的对接联系,依托“中国一带一路网”和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实时追踪和汇总所在国及周边地区各类外经贸发展项目信息。通过贵州省境外商务代表处门户网站、贵州省“走出去”QQ交流群、微信群与企业实时共享,为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提供产业导向等信息咨询服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定期通报或其他信息互通方式,将我省“走出去”企业、项目共享各有关单位,各相关单位及时做好跟踪并提供针对性服务。(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外事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4.强化风险防控服务。依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每年定期发布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引导企业强化境外投资和承包工程前期风险分析和论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积极融入国家救援响应机制,完善境外投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维护我省“走出去”企业合法权益。落实以省“一带一路”建设境外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为基础的中央、地方、驻外使(领)馆和企业、个人“五位一体”的境外安全保护工作机制,积极对接外交部领事服务信息平台(领事直通车),健全财产、人身安全保障机制,鼓励“走出去”企业为出国外派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格规范企业海外安全经营行为,加强境外企业经营投资监测,对我省“走出去”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对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外事办、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安全监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我省沿着“一带一路”方向“走出去”工作,协调解决“走出去”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省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成立“走出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外事办、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安排专人配合,负责“走出去”工作的日常联络、情况汇总、问题梳理、信息报送、督促检查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人才培养。通过定期举办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企业“走出去”政策、法律法规、保函、外汇、金融、税收、保险、风险防控等知识培训。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跨国经营管理人才、研发团队,建立国际经贸人才库。积极支持我省相关单位申报各类外国专家引智项目,并为符合要求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人才签证或工作许可。以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为契机,支持鼓励我省高校、职业院校与“一带一路”国家合作办学,优化专业配置,加强涉外事务管理专业的研究生教育,扩大相互间留学生规模,加大技术技能培训力度。深化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加强智库团队建设,支持贵州省高校、科研院所与东盟国家联合设立研究中心。支持企业通过与院校或机构合作办班、专业培训等多种方式,培育一批通晓国际经济运行规则和法律法规、具有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复合型跨国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逐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本地化”。(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外事办,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政策扶持。对我省“走出去”企业境外厂房建设费、保函费、安全保障费、人员保费、设备物流费、贷款利息费、境外仓储等费用符合贵州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资金申报管理规定的,每年给予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各市(州)、贵安新区参照省级资金支持方向,安排专项资金进行相应比例支持。鼓励“贵州省商务发展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参与我省“走出去”项目,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对接,在合规经营、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通过提高授信额度、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利率、开具保函、提供政策性保险等措施为我省企业创造“走出去”便利条件。加强对境外投资合作企业的税收政策宣传、培训和境外税务指导,对境外投资企业用于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阳海关、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

(四)强化舆论引导。通过境内外主流媒体、展会、推介会、文化旅游交流活动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国家、省对企业“走出去”的法律法规和支持政策,营造我省企业、产品、文化、旅游、服务、装备、技术“走出去”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认真总结和大力宣传“走出去”好的经验和做法,挖掘一批“走出去”典型,宣传示范企业、示范项目,为全省“走出去”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责任单位:省有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分类: 全球治理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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