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意见行动计划》(晋发〔2017〕49号)精神,发挥交通物流枢纽优势,提升物流业对外开放水平,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和区域经济发展,打造山西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为全面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意见行动计划》(晋发〔2017〕49号)精神,发挥交通物流枢纽优势,提升物流业对外开放水平,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和区域经济发展,打造山西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