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18〕24号)
2018年05月04日  |  来源:中国宁波网  |  阅读量:1833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6日

“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达佩斯纲要》精神,有效推进“16+1”经贸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工作,通过贸易、投资、人文等领域合作示范,全面提升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水平,打造地方参与“16+1”合作的样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期全面开放战略部署,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按照《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要求,树立“立足优势、自主创新、互利共赢、示范引领”的建设思路,加快打造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中东欧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索非亚中国文化中心“三大平台”,实施贸易促进、投资合作、机制合作、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人文交流“六大示范工程”,为中国各省市参与“16+1”合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将示范区打造成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平台,努力构建全方位接轨国际的开放新门户。

二、发展目标

(一)成为中东欧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的首选之地。中东欧商品准入规模进一步扩大,从事中东欧贸易企业注册数量持续增加,中东欧商品进口规模有效扩大。进口直通的中东欧商品种类进一步增加,手续更加便捷,浙江、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通过宁波口岸进口中东欧商品的业务量明显增加。到2020年,宁波与中东欧国家进出口贸易额达到45亿美元,年增幅达到15%,占全国的比重达到5%,在全国城市排名中达到前3名;宁波从中东欧国家进口贸易额实现翻番;新建中东欧进口商品交易展示中心2~3个。

(二)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双向投资合作的首选之地。宁波企业对中东欧国家跨境经营能力明显增强,中东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中小企业、贸易投资促进机构等市场主体加快在宁波集聚,与中东欧国家产能合作向高端迈进,形成一批双向投资项目和若干境内外国际产业合作园。到2020年,3年新增双向投资项目15个,3年累计引进中东欧国家级机构5家,力争在中东欧国家建设境外产业园1~2个。

(三)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的首选之地。宁波与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合作全面拓展,力争在文化、教育、科技、旅游、卫生等更多领域成为“16+1”合作机制承载区,形成一批接地气、惠民生的人文交流合作活动,宁波在中东欧国家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宁波与中东欧国家互派留学生超过500人,互送游客量达10000人次。

三、示范重点

(一)推进三大平台建设

1.中东欧博览会

(1)提升经贸合作实效。强化展商和采购商招引工作,进一步拓宽招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中东欧国家特色产品展水平,吸引更多中东欧国家企业参展;建立主宾国深度合作机制,丰富主宾国系列活动内容,促成一批重大经贸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委、中东欧博览合作局)

(2)培育中东欧博览会品牌。按照“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的要求,加大中东欧博览会对外宣传力度,扩大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各方参与度,建立健全“16+1”合作观察员参与机制,努力将中东欧博览会打造成为“一带一路”区域合作的品牌展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委、中东欧博览合作局)

(3)提升中东欧博览会层级。争取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将中东欧博览会升格为国家级的国际性展会,并长期固定在宁波举办。(责任单位:市商务委、中东欧博览合作局)

2.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

(1)创新贸易便利化措施。认真落实好食品农产品消费品快速验放、原产地证快速审签、检验检疫政策和流程信息快速查询等“三快三扩两延伸”贸易便利化举措,逐步出台新的创新举措。(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宁波检验检疫局)

(2)建成国检贸易便利化服务中心。开展检验检疫智慧窗口建设,建设“渠道多、办事易、效率高”的线上窗口服务平台。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质检合作网站,搭建中国—中东欧国家质检合作的信息发布平台和中东欧业务线上办理平台。(责任单位:宁波检验检疫局)

(3)推动标准检测认证互认合作。发挥“16+1”质检合作对话会作用,加强和中东欧国家在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的合作,筹建中东欧标准化宁波研究中心,推动贸易商品认证体系和标准、市场准入规则、贸易便利化政策互认。(责任单位:宁波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

3.索非亚中国文化中心

(1)开展多元文化交流。谋划组织“中国(宁波)—保加利亚文化年”活动,开展展览、演出、电影展映、教学、讲座、中华文化推介等各类文化活动,宣传港口文化、海洋文化、阳明文化、丝路文化等特色文化,讲好中国故事和宁波故事,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2)加快发展文化对外贸易。组织重点文化出口企业有针对性地在索非亚中国文化中心举办宁波特色文化产品展示和交易,发展核心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对外贸易,推动更多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责任单位: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商务委)

(3)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参与“欢乐春节”等国家级对外文化交流项目,举办“海外宁波文化周”等活动,推进宁波与中东欧国家在宣传、文化、教育、外事等领域深度交流合作,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二)实施六大示范工程

1.贸易促进示范工程

(1)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创新,形成宁波模式。建设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实现货物“一站式”作业和口岸通关无纸化。(责任单位:市口岸打私办)

(2)推进中东欧商品分销体系建设。研究中东欧国家出口企业和商品信息,建立大型进口商培育机制和中东欧商品分销体系,培育一批中东欧商品进口企业,增强宁波口岸辐射能力,扩大中东欧商品进口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中东欧博览合作局)鼓励企业设立中东欧产品采购、营销等功能性区域中心,支持企业在国内大中城市设立中东欧商品直销中心,支持在知名电商平台上设立中东欧进口商品馆。[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各区县(市)政府]

(3)创新与中东欧国家贸易模式。鼓励企业与中东欧国家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支持在中东欧国家设立海外仓。(责任单位:市口岸打私办、市商务委)推动宁波(中东欧)邮政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园建设。(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慈溪市政府)支持设立“企业—消费者”模式的中东欧进口商品体验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支持宁波企业在中东欧国家设立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对接,深度参与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宁波光伏发电等先进工业设备、石油化工等工业产品出口中东欧国家,大力推广中长期出口买方/卖方信贷保险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

(4)提升中东欧进口商品常年展示交易中心运营水平。丰富中东欧常年展商品品类,打造中东欧商品集散中心和直销中心。推进中东欧贸易物流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宁波保税区管委会)

2.投资合作示范工程

(1)加强技术和人才合作。加强与设在斯洛伐克的“16+1”虚拟技术转移中心秘书处合作,支持技术转移项目在宁波落地。鼓励与中东欧国家相关企业、专家共建研究机构,吸引中东欧国家技术团队和各类人才到宁波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加强与中东欧国家人才合作,支持中东欧引智工作站建设。(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深化对中东欧国家产业分析,引进中东欧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支持中东欧企业、机构在宁波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研究机构、孵化器等。(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2)创新走出去服务体系。建立与中东欧国家信息交流机制,收集中东欧国家投资、并购等项目信息,提供政策、法律、投资环境等咨询,鼓励和支持企业对中东欧国家开展投资合作。推动境外投资审批监管“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走出去”预警防范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在境外投资咨询、国际风险预警和投资风险承担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构建境外风险防控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委、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

(3)加强国际产业园合作。推进境内中东欧(宁波)工业园、中捷(宁波)产业合作园等国际合作园区建设。[责任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推进在中东欧国家设立境外产业园,支持企业在中东欧国家建设工业园项目。加强与中东欧国家产业园区合作,探索“两国双园”“姊妹园”等园区合作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3.机制合作示范工程

(1)建立经贸促进机制。统筹开展境内外中东欧经贸促进系列活动,每年在宁波和中东欧国家举办若干场经贸交流活动;加强服务贸易、服务外包、数字商务等领域合作,培育一批品牌活动,打造务实合作交流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2)建立政策沟通机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对接,争取在宁波举办更多“16+1”合作机制性会议,发挥中东欧国家侨界宁波联盟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商协会商务合作宁波联络处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打造“16+1”政策沟通新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侨办、市贸促会等市级相关部门)

(3)探索新兴领域合作机制。探索建立“16+1”经贸官员交流机制,每年组织若干场“16+1”经贸官员交流会,打造中东欧经贸官员交流和研修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充分发挥中国(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优势,积极参与“16+1”电商合作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市口岸打私办、市商务委)争取在技术转移、中小企业、运输物流、海事航空、教育旅游、金融保险、医疗卫生、农林环保、青年交流等更多领域形成一批新的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4.互联互通示范工程

(1)积极参与中东欧三海港区合作和中欧陆海快线建设。加强宁波舟山港与克罗地亚里耶卡港、斯洛文尼亚科佩尔港、罗马尼亚康斯坦察港和波兰格但斯克港合作,加密港口航运线路,提升港口管理和战略合作水平。(责任单位:宁波舟山港集团)

(2)推动与中东欧国家航空运输合作。积极拓展与中东欧国家的航空客货运合作,吸引企业在中东欧国家设立货运快件分拨中心,深化与中东欧国家间航空相关业务的交流合作,提升宁波国家空港枢纽能力。(责任单位: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管委会、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邮政管理局)

(3)推进铁路交通运输合作。有效组织中欧班列货源,通过义乌、重庆、郑州等已开辟欧洲班列的城市进行合作,在市场达到一定规模时,探索开通中欧班列。(责任单位:市交通委)进一步推进铁路无水港建设,扩大宁波舟山港的揽货半径,打造国家海铁联运示范通道。(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宁波舟山港集团)

5.公共服务示范工程

(1)推进数字“16+1”经贸促进中心建设。建立“16+1”经贸合作门户网站、贸易数据中心和投资项目发布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委)研究发布“16+1”贸易指数。(责任单位:市口岸打私办、宁波航运交易所)

(2)推进创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面向中东欧国家各类创业者的创业创新中心建设,组织举办中东欧创业创新大赛、中东欧创业项目路演等活动。[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支持中东欧青年创业创新中心建设。(责任单位:江北区政府)

(3)打造功能性机构集聚中心。支持中东欧国家政府机构、经济发展促进机构在宁波设立常驻商务和经济代表处、签证服务中心、旅游办事处等机构。(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外办、市旅发委)选择部分重点合作城市设立宁波驻中东欧国家经贸代表处。(责任单位:市商务委)支持中东欧客商服务中心等合作载体建设。[责任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

6.人文交流示范工程

(1)加强与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落实宁波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的各项教育合作协议,推进波兰语言文化中心、捷克语言文化中心、中罗德瓦艺术学校等建设,鼓励宁波学校与中东欧国家院校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办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支持宁波中东欧国家合作研究院等智库平台建设,积极参与“16+1”智库交流与合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商务委、市社科院)

(2)加强与中东欧国家友城合作。建立地方间高层定期会晤机制,培育中国—中东欧国家市长论坛品牌活动。加大与中东欧国家主要城市结好力度,推动建立“16+1”城市合作网络,提升地方合作水平。(责任单位:市外办)

(3)加强与中东欧国家文体和旅游合作。支持宁波奥体中心引进中东欧国际性体育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继续推出“百团千人游中东欧活动”,谋划中东欧精品旅游线路,开展更多接地气、惠民生的人文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推动建立中东欧媒体新闻联盟。(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4)推动与中东欧国家展会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加中东欧国家重点展会,支持在中东欧国家举办自办展;加强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广交会、华交会等展会平台交流互动,助力企业开拓中东欧市场。(责任单位:市会展办、市商务委、中东欧博览合作局)加快中东欧会务馆建设。(责任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调整原宁波市中东欧合作促进领导小组,增设宁波“16+1”经贸合作示范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加强对示范区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建立与国家部委、省级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解决示范区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构建合力推进机制。“16+1”经贸合作示范区是宁波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需要集聚多方力量,构建形成“部门联动、区县(市)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各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定岗定责定人做好中东欧合作工作,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认真梳理宁波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制度性、政策性障碍,积极向国务院、国家相关部委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与中东欧国家全面合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5〕58号),重新修订《宁波市中东欧经贸合作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支持重点。积极落实示范区建设项目在用地、融资、外汇、信保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四)加强人才智力支撑。积极引进贸易、投资、营销、金融等领域国际化高层次人才;建立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重点培育一批熟悉中东欧国家贸易、投资规则的高水平专业人才。建立“16+1”经贸合作专家库,充分发挥高端智库、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智力支撑作用,为宁波与中东欧国家合作提供趋势研判、政策储备和决策咨询。

(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渠道,加大对示范区建设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效的宣传力度,使企业切实了解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优惠政策,调动各类企业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和汇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示范区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

附件:宁波市中东欧合作促进(宁波“16+1”经贸合作示范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宁波市中东欧合作促进(宁波“16+1”经贸合作示范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裘东耀

副组长:李关定

成 员:颜伟国 市政府

李 可 市委宣传部

彭朱刚 市发改委

陈炳荣 市经信委

黄志明 市教育局

励永惠 市科技局

竺培楠 市财政局

陈 瑜 市人力社保局

孙义为 市国土资源局

张世方 市交通委

李 强 市农业局

张 延 市商务委

张爱琴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张南芬 市卫生计生委

李浙闽 市旅发委

张 霓 市体育局

徐光宪 市质监局

叶荣钟 市外办

顾正为 市侨办

陈利珍 市口岸打私办

姚蓓军 市金融办

钱雪华 团市委

柴利达 市贸促会

葛 焕 市会展办

张文虎 中东欧博览合作局

褚孟形 海曙区政府

丁晓芳 江北区政府

魏祖民 镇海区政府(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委会)

胡 奎 北仑区政府

陈国军 鄞州区政府

张文斌 奉化区政府

潘银浩 余姚市政府

项 敏 慈溪市政府

林 坚 宁海县政府

黄焕利 象山县政府

李 谦 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柴利能 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

严荣杰 宁波保税区管委会

江国梁 大榭开发区管委会

黄利琴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叶继松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徐 强 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管委会

陈利权 市社科院

毛剑宏 宁波舟山港集团

陈志昂 宁兴公司

李 抱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智银 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顾 勤 宁波海关

卢厚林 宁波检验检疫局

朱文剑 人行市中心支行

温雪荣 市邮政管理局

陆 栋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张延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商务委韩隽、中东欧博览合作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分类: 全球治理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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