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希腊共和国帕夫洛普洛斯总统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9年11月10日至12日对希腊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同帕夫洛普洛斯总统和米佐塔基斯总理分别举行会谈,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一、双方认为,建交47年来,中希关系取得长足进展。在当前国际形势发生复杂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双方本着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原则,推动中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深化,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促进发展繁荣。
二、双方认为,两国领导人间的密切交往对促进双边关系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双方愿在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基础上深化和加强合作。两国外交部愿根据2000年2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希腊共和国外交部磋商议定书》,进一步密切两国外交部间的政治磋商。
三、双方重申尊重对方主权和领土完整,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希方重申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尊重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中国实现国家统一。中方肯定希方在维护东南欧、地中海和巴尔干地区稳定、安全和繁荣方面发挥的建设性作用。
四、中方重申支持欧洲一体化进程,肯定希方在推动中欧伙伴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五、双方重申支持多边主义和以国际法为基础、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尊重《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双方愿加强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中的协调与合作,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时代国际关系。
六、中希致力于海洋可持续发展,愿进一步开展海洋领域的合作,重申尊重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
七、双方一致同意,坚持开放包容的理念,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反对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共同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促进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
八、双方将共同推动和深化中国-欧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共同打造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双方认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是中欧关系的有益补充,希方对正式加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感到满意,愿在该机制内发挥积极作用,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九、双方愿通过比雷埃夫斯港口等合作项目推动落实两国政府间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落实好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希腊发展投资部2019年签署的重点领域2020-2022年合作计划。双方将加强双边和中欧陆海快线框架下的海关贸易安全与便利化合作。
十、中方同意希方在四川省成都市设立总领馆。双方鼓励并支持中欧双方空运企业开通更多中国与希腊之间的航线航班。
十一、双方愿根据各自法律法规、所承担的国际义务以及中欧之间的各项协议,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充分利用中希双边经贸混合委员会等对话和磋商机制,努力发展和加强经济与技术合作。
十二、双方愿深化农业政策、研究和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双边合作,通过加快相关程序,推进农产品和食品贸易便利化,促进希腊符合中方要求的优质农产品对华出口。
十三、双方愿以中希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签署40周年为契机,全面深化两国科技创新和人才交流合作,在科技合作联委会和“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框架下加强科技发展战略对接,支持共同资助联合研究项目、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科技园区、技术转移等合作,共同落实《2019-2021中希研究与技术合作执行计划》。
十四、双方愿加强在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经济、海洋综合管理、海洋基础科研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十五、双方认为,中国和希腊作为人类历史和文化最重要的古老文明的摇篮,应加强在文化遗产、考古、艺术、教育、旅游等领域的合作,密切人员往来和各种形式的民间交流,进一步增进中希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和相互理解。双方愿积极考虑在2021年互办文化和旅游年等活动。
十六、双方同意通过在华推广希腊文化和在希推广中国文化的方式稳步加强旅游合作。
十七、中希作为“文明古国论坛”的联合发起方,愿密切在这一多边框架下的合作,提升该机制在全球范围内的能见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