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绍雷:中俄欧在欧亚大陆的互动——兼论“一带一路”对三方关系的影响
2020年10月17日  |  来源:俄罗斯研究  |  阅读量:9424

欧班列来实现“磁场效应”,提升沿途城市的产业聚合和“溢出”效应。因“渝新欧”的启动,惠普、宏碁等笔记本电脑巨头落户重庆,从而使重庆成为全球最大的笔记本电脑生产基地之一;因“蓉欧快铁”的开行,使得已在成都落户的戴尔、TCL、联想等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也因中欧班列的开通,德国的汉堡、杜伊斯堡,波兰的华沙、罗兹、马拉舍维奇,以及俄罗斯的莫斯科等城市进一步成为贸易集散枢纽。上述一系列事例表明,即使在国际疫情暴发和延续的情况下,中欧班列依然表现出了巨大的生命力。同时,也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的新目标。一方面,要克服中欧班列目前还存在的“通而不畅”“线路重复”“信息滞后”等缺陷,把研究国际规则与改革国内体制紧密结合起来。另一方面,要立足于战略对接的高度,真正实现把“大写意”落实到“工笔画”的要求,通过中欧班列串联各地的境外合作园区、加工基地、仓储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基地,推动沿线国家经济发展与合作;以中欧班列向欧亚大陆纵深地区延伸为契机,推动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形成循环和两种改革的交织发力。

几点结论

(一)关于政治、安全与经济合作的相互关系

以“一带一路”推动欧亚大陆三大主体的互相接近与合作,远非没有风险。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体制、意识形态差异和政治安全,依然是“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进程中的现实障碍。在全球化受阻、欧洲感受到来自亚洲,尤其是中国成长的巨大压力背景下,当特朗普式的民粹主义、孤立主义、保护主义泛滥之际,重祭意识形态大旗、重新强调西方意识形态联盟,甚至借重文明对抗与种族主义沉渣泛起,无疑成为西方一部分政治精英手中的“利器”。同时,欧亚大陆依然存在着诸如乌克兰危机和叙利亚战争等冲突热点。对此,还没有一种既能超越各方歧见、又切实有效的国际体制机制可以去应对和制止。“一带一路”沿线的发展中国家和转型中国家复杂多变的国内政治与安全形势,更是带来了各种不确定因素。

越是存在政治安全与意识形态危机,就越是需要借助经济杠杆来进行调节,使得各方能有共处与合作的空间,以协调相互间的关系。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分歧与经济合作之间,并非互相隔离,恰恰相反,它们是紧密联系、并可以互相转化。即使一时难以改变的地缘政治、意识形态与体制竞争,也并非是不可逾越的障碍。现任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博雷利在诸多场合一再强调,欧盟将以“自己的方式”,而不是在美国和中国之间“选边”的立场,来处理对华关系。这意味着欧盟虽不放弃意识形态原则,但也不会奉行美国式的僵化立场,其目的就是为务实合作留下余地。以法国为例,与前政府主张对外武装干涉相比,现任总统马克龙认识到,“民主不能从外部强加,对利比亚的干预战争是一个错误,干预的结果催生了失败国家,使其成为恐怖主义的温床。”

传统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结论是,大国政治合作是各国间经济合作的基石。我们要强调的是,反过来说,经济合作、特别是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建设,乃是欧亚大陆国家间政治与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冷战后期一直延续至今的欧俄能源合作基础设施网络——从横跨欧亚大陆的“友谊”输油管道到今天的“北溪1号”“北溪2号”——哪怕在大国间安全与政治形势危急的时刻,都还能起到难以替代的稳定作用,这就是最有说服力的例证。在中美关系急速下滑的形势下,俄罗斯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一再公开批评美国对华无理打压,明确主张避免中美冲突,承诺与中国的合作优先,坚持发挥联合国安理会无可替代的稳定作用。同时,俄罗斯也表示不在中美之间选边,甘当“新世界秩序转型期的协调者”“新不结盟国家的领导者”,也坚决不被用来作为遏制中国的工具。这表明,几十年来中俄双方努力营建的经济合作网络,正在与其他因素一起,对稳定大国间的政治关系和安全形势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正值美国全力打压华为的高峰时刻,2020年8月11日《法兰克福汇报》(Frankfurter Allgemeine Zeitung)报道,德国政府部门认为无须设华为禁令。该报道称,这是来自总理府、联邦经济事务和能源部以及联邦交通和数字基础设施部的指示,不应从一开始就禁止华为供货。

德俄两国在中美关系滑坡的关键时刻所表明的立场,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注脚,体现出当代国际政治安全与国际经济的相互关系。

(二)国际疫情背景下“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与调整

在2020年疫情暴发以及随之而来的全球经济下降、产业链与供应链受阻、再加上美国蛮横打压中国的国际合作伙伴、遏制中国经济发展的形势之下,全球瞩目于“一带一路”何去何从。从2019年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始,已经出现要把“一带一路”从“大写意”推进到“工笔画”的总体要求。对“一带一路”已有的发展规模和各类项目做一次梳理、调整是完全必要的。从产业链、供应链合理布局角度出发,集中资源和精力于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与国家的项目推进,十分必要。在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两者继续相互促进的前提下,首先着力于推动国内市场的发展,也完全合乎时宜。与此同时,“一带一路”的既有布局,特别是那些重大的标志性项目,不光影响巨大,而且也是经过艰苦的努力,已经取得了相当显著的突破与进展。在国际疫情的背景下,这些标志性项目与当地政府合作所取得的一系列新进展,表明了“一带一路”倡议的强劲生命力和巨大价值。所以,在尊重当地利益与意愿,着眼于互联互通的共同愿景,值得继续提供足以保持其运行的投入与推动。

(三)关于“一带一路”推进中的体制、机制和规则构建

“一带一路”倡议并不带有意识形态排他性,也不提倡经济利益相互孤立和相互隔绝的区域构建,但这并不是说,“一带一路”倡议就不需要任何体制与机制的支撑。笔者认为,事实表明,首先,“一带一路”标志性项目在多年的实践过程中,已经和正在形成一系列为各方所接受、逐渐趋于成熟的双边或多边体制、机制和规则。这并非一个是否需要的问题,而是在实践过程中必然会约定俗成地形成的体制、机制和规则。比如,2016年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通过的《G20全球投资政策指导原则》;2017年5月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27国共同核准的《“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2019年10月“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所确认的引入WTO规则。还比如,上述“一带一路”标志性项目不仅在推进方面,而且在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境外园区建设、各国通关、国际运输、国际税收等各个领域的建章立制所提供的广泛积累,都是“一带一路”带动了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和规则构建的例证。其次,由于“一带一路”所涉及的广泛领域与地域,所发生的复杂多样的实践,尤其是因为“一带一路”本身所具有的国际合作倡议的特性,因此这些体制、机制和规则的形成,必定是一个相当长期的、反复曲折又自然而然的、也是志同道合者经过长期合作而成型的过程。现有各领域的建章立制既不能照搬西方,又不能单边强制,而必须是多方酝酿合力产生的。因此,对于这一过程的复杂性、长期性和充满博弈与反复,还必须有充分的准备。最后,尽管“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体制、机制和规则的形成过程不是单边强制的,更不是强力胁迫的,但还是有一些关键性的双边与多边合作机制,是需要花极大功夫去实现突破的。从当下看,“中欧双边投资协定”就是这样的一个案例。

“一带一路”的推进,犹如中国古典思想所说的“上善若水”,灵活流动,无处不在,高度活力,以亲和、合作为本。但是这一国际合作倡议并非毫无章法与约束,也并非完全任其自然发展而毫不顾及未来国际与地区的体制和机制建设。“一带一路”以其各种功能,既可以穿行在欧亚大陆不同的区域体制之间,成为连接各个国家的交往管道;同时,也必定会在共同利益之上,在经过长时间努力建立起来的体制、机制和规则之下,推动互联互通。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这种目标适宜、小步推进、避免冲突、求同存异、非排他性的建构方式,能够为推进欧亚合作乃至未来地区与国际秩序构建做出应有的贡献。

(冯绍雷,华东师范大学周边合作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院长,俄罗斯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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