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主旨演讲精神、进一步落实科技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36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91号)要求,加强天津市“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专项(以下简称“一带一路”创新合作专项)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