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缘起
东亚(日本与亚洲四小龙)在二战后的“逆袭”具备重要的理论建构意义。在发展型国家理论出现之前,对于东亚经济表现的主导解释范式是由秉持新古典要义的经济学家搭建起来的,由于其共同点在于强调自由市场在推动东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反对、否认或仅仅有条件地肯定政府介入经济的正面效用,我们粗略地将其称作市场中心学派。市场中心观点建立在政府与市场对立或零和基础上,因此,一个最小职能的政府必然意味着市场机制得到了最为广泛的扩展与应用,而政府更多地介入经济不可避免地挤压市场发挥作用的空间,继而对经济发展构成不利影响。市场中心主义者的论点,在与国家中心主义者和发展型国家理论的竞争中不断修正和丰富。后者主张,将东亚新型工业化经济体,同其他表现平平的发展中国家区分开来的是,东亚建立起凝聚性的现代官僚体系,它成为支撑国家获得并行使自主性的基础。政体的政治—行政设置赋予官僚更大的自主性,使得创造性行政成为可能。拥有这种特征的国家,不仅能够主导现代化的进程,还能按照社会力量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的能力来建构或重构国家—社会关系。当外部环境(军事威胁)和/或内部情景(政治竞争)使得政治领袖,主动或被迫将经济发展作为维系国家安全和增强政治合法性的途径时,他就受到激励,约束自己的掠夺行为,操纵官僚机器朝着推动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方向发展。国家主导其与社会关系的能力,使它能够赋予某一群体特权性地进入国家的通道,这成为建构政商合作关系,继而解决资本主义发展型国家“内生性”问题的关键。
当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经济增长,被证明是真实和持续的时候,它就和东亚一样,成为了发展研究的热点。由于中国的经济增长,从时间段上看,紧接着日本和亚洲四小龙,中国与这些经济体又同属于东亚区域,在历史上都受到儒家文化的深刻影响,且“中国的结构变化过程与其他东亚奇迹经济体经历的过程极为相似”,学者们自然而然地将东亚经济的解释范式,应用和延展到对中国奇迹的讨论中。在此理论视野内开展研究的一派学者,倾向于相信推动中国经济改革取得成功的理由和支撑其他地方实现经济增长的因素没有什么区别:“市场自由化、私人激励和开放,加上一个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解释了中国改革的成功。”因此,中国道路只是对市场基本原则的再次证明。钱颖一将这类观点称作普遍原则派。与之相对的是中国特色派。“特色派”断言,中国改革证伪了“标准”的经济发展理论:“改革之所以成功,恰恰是因为它没有遵循华盛顿共识。”与基本原则派相比,中国特色派更多强调党和国家在中国经济转型和快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因而表现出鲜明的国家中心主义的理论色彩。两大范式“相互拆台”使得国外学界和政界对中国道路始终存在质疑、曲解和误解。中国道路要么是难以用“西方”理论来解释的“谜”,要么和当年的苏联或东亚新型工业化经济体一样是“纸老虎”,其经济不可持续,注定“崩溃”,而中国政体也日益从被质疑,“到引起西方恐惧”。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阐发中国奇迹背后的道理学理哲理成为当代学人的一个重要使命,这其中,一个最为重要的切入点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后,2015年12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首次在中央层面的会议上出现。这表明,我们不仅要描述和理解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特色,而且要将这种关系上升到理论层面,它是“讲好中国故事”,创新中国特色话语体系的重要部分,本文是这类努力的初期成果。由于相信东亚能够成为我们理解中国奇迹和中国道路的重要参照,本文将回顾这场绵延了几十年的学术争论,在此基础上,探究其启示和意义。区别于既有的文献综述,我们将力图还原当时的争议过程,以便回溯到理论生成的情景中。基于此,本文对于这场争论的评述以市场中心学派的主张为起点,集中探讨市场中心学派所提出的论点、经验证据及其面临的挑战,最终强调这样的观点:为了实现经济追赶,后发国家需要一种不同于“主流”样式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在这种样式的政府与市场关系中,政府在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新古典经济学为其所划定的狭窄职能边界和范围。
值得强调的是,市场中心观点绝不应该只是发展型国家理论者的“靶子”,不是映衬国家中心主义者“正确”或“高明”的反例,也不是一种过时的理论主张。任何准备接受某一流派的学者,也必须认真对待另一流派的观点,这有助于形成一个更为均衡,也因而更加接近事实的政治经济图谱。本文的论述将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分别探讨学者们将东亚解读为自由市场经济时所使用的两组主要论据,以及发展型国家研究者对其的争议。其次,梳理青木昌彦等人对市场中心观点所做的调适,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市场友好和市场增进理论。最后,在评述这些文献的基础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道路与东亚存在的共性和差异,并将之作为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参照。
二、由进口替代到出口导向:20世纪60年代东亚经济的自由化及其解读
市场中心主义者相信,东亚的经济表现应主要归咎于其存在一个模范的市场体制,因而契合新古典经济学对于政府与市场恰当关系的判断:在东亚“政府干预几乎不存在”或比别的地方“少得多”。进一步而言,正是由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被限定在新古典经济学所倡导的范围内,政府致力于提供公共产品、弥补市场失灵、矫正外部性,“看不见的手”才得以充分展示其魔力,继而推动东亚经济趋向繁荣。与之相比,拉美的发展中经济体以及中东欧的计划经济体都受制于更为广泛的政府干预,这些干预压缩了市场发挥作用的空间,扭曲了经济激励,窒息了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动力,并由此使其经济远远落后于东亚。因此,东亚的繁荣和其他发展中经济体的停滞或衰退都是对市场优越性的证明。其他后发经济体应该从中汲取的经验是,要想取得和东亚类似的表现,它们必须将政府对经济的介入限制在新古典范式所倡导的范围内。
将东亚识别为一个自由经济体制,其最初的主要依据是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进口替代后,东亚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前后纷纷转向了出口导向工业化。出口导向与进口替代是后发国家在工业化早期用来处理与更为发达经济体的关系时所采取的两种基本方法。进口替代用关税和进口配额来保护国内生产者,使之免于国际竞争。其最初意图是为当地初创的、无国际竞争力的生产者确保国内市场,并使他们由此学会如何生产。在依附论者看来,这可能是边缘国家摆脱对中心国家依附的唯一可行方式,而新古典经济学者则指责说,进口替代倾向于将收入和财富从消费者那里再分配到国内生产者和政府手中,从而鼓励国内受保护产业中的行为者寻租,他们通过游说政府来谋求让国内的市场小环境更持久地存续下去。在这样做的过程中,它减弱了竞争给企业所带来的控制成本和不断创新的压力,因而从长期看,进口替代有害于发展。与之相比,出口导向是一个更为优越的工业化战略,郑敦仁将它的优势总结为五个方面:外向战略使得经济体能够利用规模经济优势,因为它可以为全球生产;出口导向的工业化迫使产业面对外部竞争,减少了在进口替代工业化下,由于盛行的进口保护所招致的福利损失;进口替代工业化很容易陷入到棘手的国际债务中,而这些问题在出口导向的经济体中更容易得到处理,因为它拥有更强的赚取外汇的能力;尽管小的开放经济体容易受制于世界市场的波动,但它能够利用的机会远超出涉及到的风险;出口导向工业化推动了相对平等的收入分配,因为庞大的出口部门创造出大量就业机会,而在进口替代经济中经常存在所谓的双重工资结构。
韩国在李承晚时期,即20世纪50年代追求进口替代工业化,这是韩国民族主义领袖抵制由日本主导区域发展格局的一种努力。当时的美国尝试将韩国纳入到由日本所主导的东北亚经济秩序中,以便共同对抗共产主义版图的扩张。在美国的设计中,韩国应该通过向日本出口稻米和海带来换取日本的工业产品,这无疑会将韩国陷入到对日本的依附中。基于殖民时期的惨痛经历,这是韩国的民族主义者绝对不能忍受的。韩国希望通过进口替代来创立并维持一套独立的工业体系,以便能够摆脱日本的“新殖民主义”。为了实现这一点,它必须将国内和国际市场区隔开来,从而为本国的进口替代产业获得成长的空间和时间,高估本币和建立贸易壁垒成为韩国实施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的必然。进入60年代,刚刚通过军事政变上台执政的朴正熙就面临着来自美国的经济改革压力。为了回应美国要求,军政府在1963年采取宏观经济稳定措施,1964年韩国自由化了汇率(韩元贬值,从而不利于进口替代,但有助于出口)和利率,由此使得通过高估币值所产生的经济租金及其占GNP的比重大幅下降。在1953—1960年间,高估币值所产生的经济租金占比,除了1954年外,都在10%以上。而在1961—1970年间,汇率改革使得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更加接近,通过高估币值所产生的经济租金占当年GNP的比重最高不过5.1%,最低仅为0.5%。1965年韩国正式确立了出口导向的工业化战略,相应地,韩国大幅降低了进口关税和配额,实施贸易保护的方式也由正面清单转向负面清单。
无独有偶,20世纪60年代之前的日本几乎是一个完全封闭的经济,所有与外界的联系都需要通过政府的中介来实现。从60年代开始,日本逐渐面临着自由化贸易体制的压力。1964年4月日本加入经合组织,成为该组织中的第一个亚洲国家。经合组织的成员国地位意味着日本承诺的不只是贸易自由化,而且要取消对于资本跨国流动的控制。在经历了通产省国内派(通产省中负责产业政策的部分)和国际派(通产省中负责国际贸易政策的部分)的长期争论后,国际派回应自由化压力的办法占了上风,日本朝向更加开放和自由贸易的方向发展。1964年日本终止已经实施30多年的日元兑换禁令,而外汇管制在之前一直是通产省干预经济的最有力手段。类似的改革也出现在1958年之后的中国台湾地区。在1958—1962年间,台湾地区采取措施转向出口导向。自此之后,新古典理论认为的与发展正相关的要素渐次出现:汇率相对稳定且不受扭曲,生产者对外销售或者在内部销售的激励大体相同。对内部市场的有效保护水平较低。工资处在市场出清水平(低度的失业率,缺乏工会等的有效保护,劳动力市场的弹性较强,劳动力市场是自由的),利率处在较高水平(充分体现出资本的实际稀缺性),当局拥有预算盈余(保守的政府预算),储蓄和投资水平非常高,劳动力受过良好培训,产业结构包括了大量不具备市场力量的小企业,政治环境是稳定的。
新古典学者评论说,东亚在转向出口导向工业化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自由化举措,取消了在进口替代阶段所形成的扭曲经济的做法,这将显著改善它们的经济绩效:第一,汇率改革使得出口变得应当那样有利可图,允许它们遵循其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中的比较优势,因而能够从外贸中获得好处。第二,贸易自由化对内部生产者施加了竞争性压力,有助于改善其经济效率。最后,实际利率的提高有助于动员更多储蓄以及更为有效地运用稀缺资本。改革的最终结果是:“稳定化加上拆除各种不同形式的、既有的直接控制措施,韩国人创造出一个更加市场导向的经济,这有利于国内企业家的出现,这些企业家寻求有效利用经济中相对充裕的资源,它体现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出口中。”数据显示,韩国出口占GDP的比重从1965年的7%增加到了1987年的39%,中国台湾地区同期由18%增加到了48%。1982年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只占全球人口的1.28%和全球收入的1.5%。但就制成品出口而言,它们所占的份额大得多,制成品出口分别处在世界第10位和第13位,占全球份额的2.6%和2.3%。相比之下,拉美没有及时转向出口导向工业化,用来支持进口替代战略的举措不仅将资源错误地配置到其不具备比较优势的生产中,继而频繁陷入国际收支困境,而且窒息了企业家的创造力,将他们的注意力导向游说和其他非生产性活动,尽管其工业化的起点要比东亚高得多,却被东亚超过并远远抛在后面。
从新古典视角来论述东亚在由进口替代向出口导向转变过程中所发生的一系列经济举措,尽管能够做到逻辑自洽,且与东亚的最终经济表现大体一致,但要据此得出东亚已经建立起新古典式的自由经济体制却为时过早。一方面,作为一个整体,东亚内部的经济自由化程度存在显著差异。在经历了最初的自由化后,韩国的贸易保护壁垒依旧很高。进口自由化率在1978年为61.3%,显著低于同一时期的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日本的进口自由化率从1960年的40%上升到1969年的90%,中国台湾地区在70年代中期也已经达到了90%。另一方面,同一经济体内部不同产业得到的贸易保护强度存在很大差异。在1978年的韩国,所有产业的平均实际保护水平是2.3%的时候,重化工业享受了16.4%的保护率。对于六个被指定为战略性部门的产业——钢铁、有色金属、机械、化学、造船和电子,实际的市场保护率达到35%。此外,市场中心学派所赖以建构的经验基础是高度选择性的,有意无意地忽视或者低估了那些“逆向”的改革。比如,韩国在放弃汇率高估的同时,增强了对金融体制的控制。1961年韩国的商业银行被收归国有,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银行才开始有限的自由化改革。央行也被置于财政部的控制之下,而在之前,韩国央行是仿照美联储体制建立起来的,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其后,政府在动员和分配信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优惠信贷取代高估汇率和进口限制成为支撑政府经济战略和产业政策的最主要方式。
建立在上述论据基础上,研究者能够可靠地主张,在转向出口导向战略后,东亚政府并非显著减少对市场的干预,而是持续广泛地介入到经济运行过程中,只不过是以新的、非正式的也因而更为隐蔽的行政指导替代了在经济自由化过程中失去的大部分产业政策工具(尤其是外汇控制),并将改善产业结构作为应对经济自由化冲击的主要措施。进一步而言,在理论上将出口导向与进口替代对立起来,尤其是将出口导向看作经济自由化的标记或者起点,尽管在分析上可能是有帮助的,但却存在误导。在韩国,朴正熙将进口替代和出口导向看作是互补的。在缺乏国内需求以及上下游产业发展不足的情况下,任何进口替代项目不得不与出口促进关联起来。因此,东亚是在进口替代过程中逐渐建立起产品的竞争力,并在出口导向的推动下进入到国际市场竞争中。
三、由劳动密集型到资本密集型:市场引导的产业升级?
随着工业化的推进,东亚经济日益呈现出与发达国家更为相似的特征。韩国制造业部门占GDP的比重在1960—1980年的二十年间增加了三分之二(从18%增长到30%),农业份额在同一时期内收缩到原来的三分之一(从38%减少到12%)。结构转变不只发生在农业向工业的转变中,而且也发生在制造业内部。重工业在总的制造业中所占份额(以不变价格计算)从1963年的16.4%增加到了1987年的42.0%,化学工业同期从17.1%增长到20.1%。由于这些改变,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韩国的经济结构看起来已经与诸如阿根廷、巴西和西班牙这样的上中等收入国家类似,而在60年代韩国的生产结构则类似于印度和肯尼亚这样的低收入国家。在中国台湾地区,制造业在GDP中所占份额从1960年的22%增加到了1978年的38%,轻工业占比由1965年的51.2%下降到1981年的43.4%。东亚的增长伴随着产业结构的深化,而产业结构的深化反过来使得持续的增长成为可能。
工业的增长和深化还体现在制造业的出口中。在20世纪50年代的前半期,日本大约30%的出口依旧由纤维和纺织品构成,只有14%属于机械。到了60年代前半期,出口构成发生了重要变化。纤维和纺织品的比重下降到8%,机械提高到39%,所占比重最高,紧随其后的是金属和金属制品(占26%)。作为20世纪70年代重工业战略的结果,韩国重工业在制造业中所占比重由1972年的39.7%增加到1979年的54.9%。1971年重工业只占总出口的13.7%,到了1979年增加了3倍,达到37.7%。相应地,轻工业在总的制造业产出中所占比重,1972年的时候是60.3%,到1979年下降到45.1%;轻工业商品出口的重要性,也从1972年的86.3%下降到1979年的62.3%。这些数据表明,东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逐渐发生了改变。在新古典主义者看来,东亚经济所表现出的这种结构性变革是自由市场发挥作用的证明。在出口导向的战略下,国内生产者必须参与到国际竞争中,而为了在竞争中胜出,他们必须将资源投入到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即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上。当其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不再具有优势的时候——廉价的劳动力开始耗尽,工资有所上升,其他后发国家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的竞争加剧,以及来自于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等,在市场力量的引导下,它们将转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生产与出口。
将东亚经济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的转变看作是市场力量自发回应和调节的结果,这类观点同样面临不少争议。韦德的研究令人信服地指出,中国台湾地区的重工业战略在劳动力过剩结束和在贸易壁垒抬高之前就已经形成。因此,台湾地区转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是政府领导,而非市场领导。韦德的结论也不同程度上适用于日本和韩国。在日本高增长时期,虽然有积极的宏观政策,但无论宏观税负还是总财政支出在发达国家都算是很低的,国家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对产业的干预上。政府有选择地通过补贴、关税、企业重组等手段扶持具有国际竞争潜力的产业,如钢铁、汽车、半导体和计算机等,同时帮助夕阳产业如铝、造船等有秩序地收缩。政府尝试预先估算市场容量,决定进入同一产业的企业数量和次序,之后通过价格和服务规制来确保所有进入者的存活。虽然有选择的产业政策并不是处处成功,但总的来看,它创造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在韩国,产业政策是随着重化工业战略的推动而大量出现的。与经济上的考虑相比,如果不是更为重要的话,起码同等重要的是,这样做的动力也是政治上的,因为这些是与国防相关的产业。在美国对于东北亚所提供的保护减弱的情况下,韩国不得不更多依赖于自己来实现国防安全。因此,当某个产业被挑选出来作为优先发展对象时,国内几乎没有任何基础,更谈不上存在比较优势。事实上,在韩国第三个五年经济计划中尝试重化工业促进战略时,世界银行、美日政府等对其前景并不看好,因为它是资本密集型的,违背了韩国的比较优势。在他们看来,韩国应当专注于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纺织产业。浦项钢铁经常被作为一个藐视比较优势而取得成功的例子。浦项钢铁筹建的时候,韩国在这一领域不存在任何迹象的比较优势,它甚至缺乏铁矿石和炼钢所需要的焦炭,然而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浦项钢铁已经成为世界上最有效率的钢铁工厂。
四、市场友好与市场增进:市场中心主义观点的调适
随着越来越多的关于东亚政府干预市场的经验证据被揭示出来,即便是最为坚定的市场中心主义者也不得不承认,东亚经济体中的政府干预并未限定在新古典经济学所推荐的范围内。后期的市场中心学者从原初立场退却,承认东亚经济中存在更为广泛的政府干预,而不是几乎不存在或者比别的地方少得多。他们开始用新的概念来解释东亚广泛的政府干预与积极经济后果之间的关联。这类观点主张,政府干预对经济的影响,主要不在于范围而在于方式。东亚经济体在政府职能范围上存在很大差异,从干预程度最低的中国香港到高度干预性的韩国,然而所有这些经济体都取得了非常高的人均GDP增长。包括世界银行在内的机构和学者因此争辩说,东亚政府的干预之所以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关键在于它们采取了市场友好的方法。究竟何为市场友好,在不同学者那里,具体含义并不相同,但大体而言,市场友好的干预方法指的是致力于“使能”或者“赋权”市场行为者的政府经济行为,比如通过教育和培训来提高劳动者的通用技能和人力资本,通过基础设施投资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等,它反对政府直接从事生产性活动,更反对用政治机制来替代市场机制。干预本身也是一个非常含糊的词汇,需要加上一定的限定才能用于学术分析。在本文中,“更为广泛”的干预指的是干预领域相较于新古典经济理论倡导的范围更广;“侵占性”干预指的是干预旨在改变市场本应有的结果;“先占性”干预指的是政府在市场出现失灵之前的介入。
市场友好观点承认当经济处在发展阶段时,其产品和要素市场存在更多的不完善,市场失灵也更加普遍。在完备和成熟的市场中,本可以交由市场来发挥的功能(投资协调等)和解决的问题(如缺乏和不完全的信息、技能创造和学习中的外部性以及生产中的规模经济),现在必须要由非市场力量来完成,但它反对据此来扩张政府职能,而是相信当市场不足以解决协调问题的时候,其他的私人部门组织,诸如企业间的自发合作将满足协调所需。因此,即便是处在后发展阶段的政府,即便是在面对一个不完善的市场机制时,其作用仍应严格限定在提供市场交易的法律基础,提供那些受制于极端市场失灵的公共产品上。市场友好观点反对将产业政策视作推动东亚实现经济奇迹的关键,而是致力于讨论为何产业层面的干预没有拖累东亚经济。在一些人看来,产业政策的作用原理就是抵消了政府干预所带来的市场扭曲。比如,作为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的组成部分,需要高估币值,这种偏向于进口的汇率政策对出口造成不利影响。产业政策旨在通过推动出口的一系列政策来消除高估币值对出口的扭曲,最终使得出口实现其本来应该做到的那样有利可图。巴格瓦蒂区分了两种类型的产业政策,即指定性干预和禁止性干预。东亚产业政策属于前者,即政府选定若干战略性产业加以“重点培养”,而其他一般产业则较少受制于专门政策的影响。在这位学者看来,尽管指定性干预可能指定的与禁止性一样糟糕,但禁止性干预倾向于窒息创新,而指定性干预在指定之外留下更多开放的、市场自主发挥作用的空间。这样,此类干预之所以起作用恰好是因为它的“无用”,它是多孔的或者允许私人部门规避它。有助于抑制政府干预负面后果的因素也被识别出来,在东亚,这些因素包括:第一,干预受制于国际竞争和市场相关的制衡。政府没有回避市场力量,一旦保护失败,它迅即被清除。第二,贸易体制持续高度的外向性。政府谨慎地抵消对出口的偏见,而这通常是贸易保护的特征。第三,相比于多数其他发展经济体,在东亚,政府对于市场的干预就总体而言是更加节制的。这样的争议完整地在我国产业政策的研究中再现,几乎每一种观点都能够在中国的产业政策研究者中找到追随者。在林毅夫等人尝试以新结构经济学来为产业政策提供理论支持的同时,有大量的中国学者质疑产业政策的效用。在尝试总结中国经验时,中央党校的郭强断定:“中国政府做对的事情并非产业选择等‘有为’,而是给市场自由的‘无为’”,“中国政府真正的有为就是改革,就是自我限制,就是从全能政府走向有限政府”,这一观点几乎就是市场友好观点的翻版。
对建立在刘易斯观点基础上的发展经济学而言,现代经济过程就是将传统部门、农业和农村的人口与资源转移到现代部门、工业和城市中,但这种转变并不会自动发生。罗德里克设计了一个两部门协调模型来说明阻碍从传统部门向现代部门转变的因素。现代部门在启动和运行时,能够给所有要素带来更高回报,但这依赖于一系列专门化的投入,包括的不只是资本和中间产品,而且也包括有技能的工人和技术。“从单个投资者的角度看,它将不会投资到现代部门中,除非其他人也这样做。现代部门的盈利性依赖于专门投入品的同时出现,但制造这些投入品的盈利性反过来依赖于一个已经存在的现代部门的需求,由于制造和投资决策间的相互依赖性引起了协调问题。”如果存在互补关系的经济活动间没能实现必要的协调,这将使它们处在低水平均衡状态。然而,构成经济发展过程的资本积累、生产率提高和产品与过程创新等,本身是嵌套在集体困境中的。戴维·沃尔德纳将内生于发展过程中的集体困境区分为两种主要类型:即格申克龙式的和卡尔多的。前者是诱使资本家新增投资时面临的困境,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将导致外延性增长。后者是在督促这些企业提高生产率时面临的障碍,对这类问题的解决将产生内生性的增长和创新。
青木昌彦等人相信,单靠市场机制不足以克服上述困境,尤其是处在后发展阶段的经济体,它们时常存在一个孱弱和不完整的市场体系。青木寄希望于后发国家中的政府,在改善私人部门的协调能力和克服其他市场缺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能够扮演这一角色的政府被称作市场增进型政府。市场增进观点假设,私人部门相比于政府有着重要的比较优势,尤其是在提供恰当的激励和处理当地可用信息方面。这一观点也承认私人部门制度并没有解决所有重要的市场缺陷,因为私人部门的能力在发展中国家尤为有限,但解决协调问题并非政府职责,其作用在于促进能够克服这些失败的私人部门制度的发展。因此,东亚之所以取得经济奇迹,并非是通过设计一套惩罚和激励制度,并将之强加给企业来实现的(这是发展型国家的最初主张),而是积极地促进那些有助于私人经济部门间实现协调的、非市场机制的发育,最为典型的这类制度,如劳资政的三方机制、主银行制度等。这类制度并不会自发产生并维系,需要国家着力培养和大力扶持。不同于建立在市场与政府二分基础上的传统分析,市场增进理论转而强调政府在促进私人部门协调中的积极作用。
青木的观点在资本主义多样性研究中得到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多样性研究认为,企业的本质是关系性的,它在运作过程中需要处理五个方面的关系。在产业关系领域,企业所面对的问题是如何与员工、代表员工的组织、代表其他雇主的组织就工资和工作条件进行谈判。在职业培训和教育中,企业面临的问题是确保有适当技能的工人,而工人面对的问题是决定投入多少到何种技能中。在公司治理中,企业要寻找资金来源,投资者则寻求稳定的投资回报。在企业关系中,企业要与其他企业,以及供应商或者顾客建立关系,目标是获得稳定的产品需求、适当的原料供应和技术。最后,企业需要确保员工拥有必要技能,与他人合作来推进企业目标。资本主义多样性研究依据企业解决这五方面协调问题时的方法,区分出两种政治经济类型,即自由市场经济和协调市场经济。将协调市场经济从自由市场经济中区分开来的主要制度包括:合作性的集体谈判,工厂层面上工人参与和表达的安排,完备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系统,企业与他们供应商之间的持续关联,能够为企业提供“耐心”资本的金融体系。资本主义多样性理论主张,要让一个政治经济体制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不同子系统应当彼此强化。将组成政治经济体制的任何一个要件隔离出来单独分析和评价,都是不恰当的,它的效用只能在与其相配的政治经济其他要件存在的情况下才能充分实现。因此,它主张政府应当补充它们各自市场经济的制度性比较优势。在自由市场经济中,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以市场为中介的,国家如果修复和锐化市场机制,国家将是更加有效的。而在协调市场经济中,有效的政策包括支持联结公司的制度和协调网络。因此,政府做哪些会更加睿智,取决于它们所处的市场经济类型。在青木看来,发挥市场增进作用的政府将推动形成协调的市场经济。
另一些“新古典主义者”作出了更大的让步,在他们看来,即便东亚政府更多地干预经济,也实现了更为积极的经济后果,但却不是对市场中心主义的挑战,因为政府更为广泛干预的前提是这些领域中的市场缺失或者存在功能障碍。进一步而言,政府介入之所以能够起到积极后果是因为它模仿了市场的作用机理或者其作用的间接性,而并不尝试改变市场本应该有的结果。因此,东亚国家和地区更为广泛的政府干预仍然是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新古典范式的响应:政府致力于人造或者模仿市场,私人行为者受到激励来积极回应并利用市场(或模仿市场作用机理的政府)所创造出来的机会,从而推动经济繁荣。因此,东亚案例就其本质而言,是新古典经济学在后发展情景中的一种变通。那些超越新古典经济学倡导范围的政府干预不仅不是对市场中心地位的挑战,反而是对市场在后发展情景下同样能够发挥作用的证明。这种观点一个顺理成章的推论是,一旦后发经济体不再处于后发展阶段,这种政府干预形式的必要性就将消退。
发展型国家研究持续提出了挑战市场中心解读范式的证据和论点。韦德区分了两种类型的政府干预方式,即遵从市场和领导市场。当政府采取主动,决定应当鼓励什么产品或者技术,并为这些创意投入公共资源时,政府是在引领市场;当政府采纳了私人企业关于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建议,并为之提供帮助的时候,政府是在追随市场。当政府帮助企业做其本来就要做的事情时,这是“小追随”;当政府大力帮助企业扩展他们投资的边际时,这是“大追随”。当政府引领使得某一产业的潜在投资和生产与实际投资和生产间存在真实差异的时候,称作“大引领”;当政府创意只伴有少量资源或者影响力很小不足以造成实质性差异时,可以称为“小引领”。将东亚政治经济从其他样式中区分出来的关键在于“大引领”和“大追随”。换言之,它致力于改变自由市场本应出现的结果。东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远远超出了正统经济理论关于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恰当角色的信念,其作用的方式和范围,即便是经过凯恩斯主义修正后的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并不认可,后者通常认为,国家对经济的介入应当是在总需求层面上,而产业政策是一种供给侧的介入。更重要的是,产业政策的目标不只是为产业设定某种规则,而且致力于识别出有前景的产业并推动其实现超常规发展,这种做法的合理性,没有办法在市场中心主义的框架内得到解释。
不借助来自国家主义的概念和洞见,市场中心学派的解读是选择性和不完全的。那些明显有悖于新古典理念的经济行为者(如财阀)和行为(如垄断、产业政策)被有意识地回避。约翰逊在对市场学派评价时,指责“他们拒绝接受日本人在讨论和管理他们经济时发明和持续使用的概念——诸如产业结构、过度竞争、协调投资和公私合作等”。市场的作用可能有助于解释东亚缘何出现了增长,却没能找到东亚增长如此快速的理由。正如在此传统内工作的一位经济学家所面临的窘境:他一方面“将日本的经济表现主要解读为私人和企业回应非常自由的商品和劳动力市场所提供的机会的结果。政府是支持性的,创造出有利于增长的环境,但其作用经常被夸大”。另一方面他却又不得不承认“对于日本战后经济表现的宏观解释——依据劳动力和资本投入的增加,以及它们更具生产率的分配——留下40%的产量增长和一半的劳动生产率增长得不到解释”。斯蒂格利茨也批评说,克鲁格曼等人满足于在传统增长框架内解释东亚,即东亚之所以增长快速是由于它们有着更高的储蓄和投资率,但更高的储蓄和投资率本身是需要解释的,因为它并没有出现在很多其他发展中国家。由于这些不足,强调国家在东亚工业化过程中发挥了更为直接、积极和正面作用的理论开始兴起,并日益在与市场中心主义者的较量中占据了上风。
五、东亚奇迹文献评述与当代启示
(一)东亚奇迹文献评述
对于东亚发展的政治经济研究,细分的话,存在如下三个理论流派。一是一些学者强调东亚的经济表现是由于它采用了新古典经济要义的结果。二是发展型国家研究者突出了国家能力和产业政策。三是青木的研究倾向于强调私人协调制度的重要性。在之前的部分,我们将青木的主张看作是对市场中心观点的调适。接下来的部分,我们力图表明,青木的观点与发展型国家理论也有着重要的相似之处,二者有着共同的逻辑起点,即都从市场失灵出发,指出在发展中国家,市场出现失灵的几率要比新古典经济学所承认的大得多,主张政府必须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才能够推动经济实现更快的发展。但发展型国家理论强调,政府介入是解决市场失灵的主要方法,如果不是唯一的话。在其看来,东亚之所以表现更好就是因为政府具备一些特殊的品质和能力(亲密的政商关系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协调能力、杰出和自主性的官僚体制、导航型的官僚机构等),从而在多数情况下成为了问题的解决者而不是问题的制造者。青木等人的制度主义研究也指出了市场失灵更为广泛的存在,但他却并不认为,市场失灵就一定需要政府介入。政府拥有其他选项,因为市场失灵的本质是协调失败,而解决协调失败并不一定要通过市场或政府的方式来进行。企业、协会等均是为了解决协调失败而出现的,政府可以通过增强这些民间组织的协调能力来促进经济增长。青木据此主张,日本政府的主要职能不在于通过产业政策等方式来干预市场,引导资源投向优先和战略性的部门中,而在于它强化了财阀和行业协会的协调功能(在生产商与制造商之间、劳资之间、政商之间、同一产业不同企业之间),这些才是支撑日本实现了追赶式发展的秘诀所在。
市场增进理论据此与发展型国家研究拉开了距离,它们关注东亚政体不同的制度特征。发展型国家研究强调政府本身的品质(自主性、强能力),市场增进理论则聚焦于东亚更为紧密的政商关系或者市场行为者间广泛存在的非市场关系。市场增进主张为我们提供了有别于市场中心和国家中心的洞见,却仅仅适用于市场化程度更高的日本,而较少适用于高增长时期的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进一步而言,除了极端的市场中心主义者外,市场中心学派并未完全排斥青木的主张。事实上,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解释企业的功能,是自从科斯以来的制度经济学的主要议题。因此,本文没有将青木的主张作为一个独立的政治经济视角,而是倾向于将之看成是市场中心观点的调适。发展型国家理论也日益接纳了青木的观点,它将非市场协调机制的广泛存在看作是东亚国家特殊品质(嵌入型)的体现,换言之,东亚所拥有的不只是韦伯意义上的强国家,而是一种新型的国家形态。这些努力使得市场中心和国家中心已经不再是非此即彼或者针锋相对的关系,而更像是一条连续谱上的两个端点。在最为模糊的共识中,市场中心主义者强调市场功能和价格机制的作用,相信它们能有效地分配资源,继而使经济体得以充分利用经济中的比较优势。非市场力量,尤其是政府的作用,是依据它们对于市场机制和功能的发挥来定义的。因此,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角度看,市场中心论点强调市场与政府在组织经济活动中是主辅关系,也是零和关系,即某一种力量发挥更大的作用,会压缩另一方发挥作用的空间。而国家中心主义者强调政府在某种情景下(后发展情景下)能够扮演主导角色。市场与政府可以是正和关系,即一方地盘的扩大并不必然抑制另一方的作用空间。在这种粗糙的共识之间存在大量模糊的地带。
市场中心与国家中心并不能完全涵盖围绕东亚经济表现所做的大量研究。有些学者强调国际环境在东亚经济崛起中的重要性。一方面,在这些国家转向出口导向战略时,全球经济正处于前所未有的扩张时期,这为出口导向战略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处在冷战格局中美国一方的东亚经济体得到了大量的经济和军事援助。数据显示,美国援助占到了20世纪50年代韩国政府支出的70%,支持了韩国近70%的进口,75%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这使得“大推动战略”变得更加可行。发展型国家的主要研究者韦德也感叹东亚发展型国家是“幸运”的。一方面,在它们广泛使用国有银行、贸易保护、有针对性的补贴、价格控制等来推动经济发展的时候,这些政策工具在西方依旧被接受是发展经济的合理工具。另一方面,它们在第三波民主化蔓延到东亚之前,就已经建构起发展型国家所需的制度要件。从文化和社会视角对东亚经济表现进行的解读也持续存在。被识别出来用于解释东亚经济表现的文化特征包括:自律、重视教育、节俭、努力工作、尊重权威。这些源自于儒家的规范激励人们储蓄、投资于人力资本,并因此有益于经济发展。
尽管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这些因素很难被作为决定性的解释变量,有利的国际环境不是东亚高增长经济体才享有的,接受了美国慷慨援助的经济体也并未都实现了高增长,儒家文化也不是经济高增长时期才生成的。和多数研究者一样,我们主张文化是一个在穷尽了所有其他可能解释后才应援引和尝试的变量。文化分析,首先从个人的行为动机出发,经过了集体的社会行为,推导得出其在经济上的表现,这样的微观—宏观链条过长,解释力有限,这也是韦伯在用新教伦理解释西方资本主义兴起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而言,这些解释与国家中心的研究不是平行的,也不一定相互排斥。国际环境对一国经济的影响是通过国家的中介作用(国家对国际环境的感知)展现出来的。因此,尽管国际环境对于很多国家是一样的或类似的,但不同国家对之的回应方式有所差异,最终的经济结果也存在不同。我们也不否认国家与社会关系(劳工政治、政商关系)对于经济表现具有相对独立的解释力,但在东亚情景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规则是由发展领袖蓄意建构的,关系本身也是我们判断一国政治体制属性的重要依据。在国家中心的视角中,国家既能够独立发挥作用,也能够通过与其他行为者或领域的关联发挥作用,这使得国家中心视角是一个“兼容性”较强的理论框架,它能够通过检验国家在国际、社会、经济等领域的行为及后果而将其他研究的洞见纳入其中,这也是本文将国家主义和发展型国家作为主要研究框架的主要考量。
(二)发展主义、政府—市场理念与中国特色政治经济
作为有意识地学习东亚的结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呈现出与东亚发展型国家类似的特征:用经济建设取代阶级斗争作为全党和全国的最高优先性,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核心地位,使得这一追求得以长期坚持;作为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持续调适的结果,在地方层面上逐渐形成了具有高度自主性(相对于中央政府)和创造性的地方政府;党治国家体系使得党能做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继而发挥一个导航型机构的功能;从东亚,尤其是日本引入产业政策,起初是作为推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渐进式转变的重要方式,之后则更多作为促进产业政策结构优化升级,以便实现追赶式发展的战略选择;形成于革命战争时期的党治国家体系,赋予了党和政府高度的自主性。它不只有效地吸纳了现代化过程中所释放出来的社会力量,还依据它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的能力来调适其与国家的关系,据此建立起选择性的国家与社会格局;中国也形成了一套抑制政府主导经济潜在负面后果的途径。在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基本格局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通过财政分权和政治集权,地方政府被置于竞争性的情景中,它们要参与到对流动性资源的竞争中。竞争抑制了地方政府的掠夺和庇护行为。
尽管存在这种相似性,但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与东亚发展型国家间相异的一面也同样显著,这源自于两个方面。首先,中国与东亚,后发展的程度不同。中国处在更为落后的位置上,需要采取比东亚更为激进的发展战略,才有可能实现经济追赶。因为越早步入现代化进程,越是容易摘到“挂得比较低的果实”。发展节点越往后,“果实”就挂得越高,越难以采摘。格申克龙相信这是一条规律:越是后来者,工业化的门槛也就越高,就越需要强组织力。工业化起步最早的英国可以放手让私人企业来影响技术进步的方向,而起步较晚的德国则需要靠更强有力的银行来推动工业化,起步更晚的俄国则不得不借助强大的国家来推动产业升级。后发展需要不同形式的工业化战略,这种工业化战略本身还会产生进一步的影响。由于工业化战略的不同,格申克龙观察到,在一些重要的历史案例中,当工业化终于在一个落后国家中进行时,相比于更为发达的国家,它表现出非常大的差异,不只是发展的速度(工业增长率),也包括从那些过程中所出现的产业生产和组织结构。而且,工业发展的速度与特征的这些差异在相当程度上是应用了那些在既有工业国家中很少或者没有对应物的制度工具的结果。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后发展国家,国家介入经济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失灵,发展是国家介入经济更为重要的目的。然而,相比于东亚,中国政府发挥着重要的生产性职能,存在更为庞大的国有经济部门,它是中国发展战略升级的产物。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特色,不能完全从后发展的情景中得到解释,它还源自于中国存在一套有差异的政府与市场理念。在自由市场经济体系中,市场不仅被看作是组织经济活动的一种好方式,而且还是实现经济自由乃至政治自由的基础。国家则被看作是一种必要的恶,由此形成了一种主辅关系或者主从关系的市场—政府关系。在这种样式的政府—市场关系中,政府介入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只能建立在市场出现失灵的基础上。市场中心主义者相信,这种样式的政府—市场关系不仅适用于发达国家,而且也适用于后发展国家。后发展国家中更为广泛的职能被理解为暂时性的,是对低效的市场机制以及由此所导致的更多类型和更为广泛的市场失灵的一种回应。一旦推动政府肩负更多职能的情景不复存在(如市场机制变得更加健全有效时),后发展国家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特色”将不复存在,这就是东亚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陆续发生的事情。
与之相比,如郑永年所指出的,在中国,国家和经济是不可分离的,国家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甚至是最为重要的行为者,为社会提供物质产品是国家职责的一个方面。市场的价值要视其服务于国家有效履行职责的能力而定,换言之,市场是工具性的。在论证可以将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的过程中,邓小平在1992年的一段话得到广泛引用:“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991年撒切尔夫人访华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有所疑问,我国中央领导人回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我们把计划和市场看作工具,什么有利于发展,我们就用哪种体制机制。”当在工具或实用意义上看待市场时,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显著不同于建立在价值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特色的更重要来源。由于这种理念,中国市场经济的特色不会随着“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而改变,也不会随着中国完成了经济追赶任务而消失,而是一种与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紧密嵌套在一起、并互相支撑的组织经济活动的方式,它是市场经济体系的新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