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曾说,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经过几十年的和平与发展,我们的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超载的治理”成为每个国家都必须直面的时代新议题。
所谓“超载的治理”,就是国内国际范围不断衍生出各种不确定性,深刻冲击和动摇着一战后形成、二战后逐渐稳定下来的,以国家为中心的治理体系。大量的治理问题,超出了每个国家所掌握的资源和能力,即使是最强大的国家,面对突如其来的问题及其不确定的后果,也会在资源上窘迫不安、方法上捉襟见肘、能力上独木难支。
毫无疑问,每个时代都会面临各自的治理问题,但当下时代面临的是“治理综合征”,有其新的特点。一方面,各个领域都出现不同形式的治理问题,政治领域中政治信任度下降、社会经济领域中贫富差距持续拉大、文化领域中认同高度分化、环境领域中应对气候变暖不力、网络领域中虚假信息泛滥以及日常生活领域中家庭功能的弱化等等。许多问题的影响范围超出了国家边界,持续并影响到几代人,无法单独依靠各国政府,或者某个大国在明确的时间范围内来解决。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化、全球化、网络化等的同步推进,治理问题超出了时空限制,出现了相互关联、相互诱发,同步爆发、不断衍生、持续影响等新的特征,蝴蝶效应、黑天鹅效应明显。一些细微的、局部的治理问题,一旦发生,就会快速演变,产生的冲击强度、影响广度和深度超出了现有治理系统的心理预期和承受力预期,诱发心理恐慌,进而产生治理资源的“挤兑”和治理能力的“透支”。
更重要的是,面对“治理综合征”,不少国家的治理系统还固守旧的思维定式和行动逻辑。庞大的科层体系在应对突发性强、影响深远的治理问题时显得目光短浅、手足无措,在解决分散的、变动的微观治理问题时又笨手笨脚、故步自封。有四种思维定式尤其值得警惕:
第一种是用经济思维来思考一切治理问题的解决。一方面不顾一切地追求经济的增长,不考虑经济增长的环境代价、经济增长后的发展成果分享以及经济增长中的劳动权益保护等治理问题,最终导致经济增长不可持续;另一方面用成本-收益的方式来寻找问题的解决,忽视了人的需求的多样性、人的社会政治属性,诱发个体物质利益追求的最大化和公共权力对公共意识培养的忽视。
第二种是寄希望于后代来解决深层次困难问题。这看上去是一种对未来充满期待的乐观意识,却是面对当下难题的犬儒主义。也许可以通过延后的方式,缓解一些眼前的矛盾,但无法用这种灵机一动的智慧来解决所有“起于青萍之末”的问题。
第三种是将所有希望寄托给强国家。现代国家是迄今为止人类创造的、动员资源最有效的政治组织。通过不同职能,国家可以把各类资源动员和整合起来,完成许多重大工程,解决许多难题。但是再强大的国家,都无法替代社会、市场的作用;再集中有效的权力,也无法替代个体能力的提升。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始终强调要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根本原因。
第四种是将治理问题转嫁给他者,在国内和国际范围寻找替罪羊,塑造想象的敌人。在冷战时期,我们已经熟悉了这种方式。而在冷战已经结束多年之后,我们又在一些大国那里,看到这种行为的抬头和嚣张。
这些思维定式,归结起来,就是自我中心主义的线性思维和当下思维。随着各类治理问题的不断涌现和复杂化,这些思维定式不仅会限制各国治理体系的及时回应、相互协调合作,更会成为加重治理问题、引发新的治理问题的重要因素。
面对“超载的治理”这个新的时代议题,各国的治理者不仅要勇于承认现有治理体系的内在缺陷,更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治理新理念,积极探索新的治理机制、手段和方式。基于“共存-共担-共同发展”理念的复合治理,就是可供选择的方向。复合治理不是从提升某个层次、某个区域、某个主体的治理效能出发的,而是从实现治理涉及的所有利益相关主体共同存在、共担风险、共同发展出发的。这样的治理,必然是多主体参与合作的,而非国家单打独斗的治理;必然是全过程的、强调预防为先的,而非阶段性的、重在事后弥补的治理;必然是紧抓重点难点、有主有次的,而非撒胡椒面式的、发散性治理;更重要的是,复合治理是集中以解决突出问题、分散以提升整体能力的治理。只有提升了包括个人在内的每个治理主体的意识和能力,才能真正用共同的力量应对“超载的治理”难题。
(作者是清华大学社科学院政治学系教授。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