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菁:新冠疫情背景下上合组织粮食安全合作前景展望
2021年11月24日  |  来源:国际研究学部  |  阅读量:2713

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整个国际社会带来严峻挑战,特别是全球疫情大流行以来,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粮食供应链遭受一定冲击,引发国际社会对粮食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联合国机构多次发出预警风险,认为世界正面临至少50年以来最严重的粮食危机。疫情发生以来,全球粮食安全受到一定威胁。后疫情时期,各国在多边机制框架内加强粮食安全合作尤为迫切和重要。

一、 粮食安全的概念界定与影响因素

一般而言,国内界定的粮食包括谷物类、薯类和豆类三个大类,属于狭义的粮食范畴,而国际上界定的粮食通常包括食物和谷物的两个概念,属于广义的粮食范畴。2001年,世界粮食安全大会对粮食安全的定义界定调整为:“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在物质、经济和社会条件上获得足够、安全和富有营养的粮食来满足其积极和健康生活的饮食需求和食物喜好。”由此,粮食安全概念的范畴扩展到了无污染、无公害、绿色安全的食品领域。

目前,影响粮食安全的主要因素,除了气候异常、自然灾害、经济波动、战乱冲突等传统因素之外,还有几个方面的因素也会影响到全球粮食安全的势态:一是,受新冠疫情影响造成经济衰退,粮食供需动态平衡被打破,造成局部地区粮食供给不平衡。此外,疫情还加剧了弱势群体的粮食安全和营养状况恶化。加之疫情导致粮食供应链网络运转不畅,粮食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不上,粮价出现上浮,这些严重威胁到了全球的粮食安全形势;二是,全球人口增长势头不减,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和亚洲是人口增长的主要地区;三是,新兴国家对高质量食品的需求不断增长,特别是对绿色有机农产品的需求增势更为明显;四是,根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的预测,世界人均粮食消费将会持续逐年增加,尤其是在东南亚国家增势更为明显;五是,全球粮食产品消费结构有待调整。

此次疫情加剧了世界粮食供给原有的紧平衡状态,缺粮问题会持续引发全球关注。为此,需要国际社会进一步达成共识,加强粮食安全领域全方位的通力合作,共同维护粮食产品供应链和市场价格的稳定。

二、 上合组织各国展开粮食安全合作的基础

一直以来,粮食安全合作都是上合组织农业合作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各方在粮食安全合作领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具备了良好的合作基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上合组织成员国展开粮食合作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疫情促使粮食安全合作意愿进一步加强,这构成了各方开展粮食安全合作的制度基础。此次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强化了上合组织加快加深粮食安全合作的必要性。

其次,上合组织区域内农业资源和粮食产品生产差异性明显,在生产、技术、产业结构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互补优势,这构成了各方开展粮食安全深度合作的经济基础。

再者,在确保粮食质量安全与改善营养膳食结构方面,中国对国际市场优质特色和绿色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进口增势强劲,这构成了各国开展粮食安全合作的市场基础。

此外,“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展开粮食安全合作提供了物流便利。“一带一路”六大经济走廊中的五条经过上合组织成员国家,这将大大推动区域互联互通,为上合国家间扩大粮食产品跨境交易与粮食安全合作升级提供新的契机。

三、 上合组织粮食安全合作面临的挑战

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对粮食安全的定义,上合组织成员国的粮食安全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整体处在偏低的水平,特别是粮食利用率和粮食稳定性的指标较低。加之农业基础设施整体薄弱,农业现代化水平偏低,使得上合组织成员国在粮食安全合作过程中依旧面临严峻的内外部挑战。主要表现为:

第一,地区安全形势复杂,地缘政治风险高。目前,上合组织涵盖的中亚和南亚及周边地区仍面临“三股势力”的威胁。此次长时间流行的疫情加剧了地缘政治风险和社会政治风险,加上大国博弈和地区摩擦等因素的影响,会给成员国展开相关的粮食安全合作带来一定的风险挑战。

第二,农业资源利用率偏低,基础设施薄弱,应对灾害的能力弱。上合组织国家多数国家均面临从事农业劳动力人口不足、农机设备老化、粮食生产技术相对落后、单产水平有待提高、仓储物流能力不足、关联产业基础薄弱,以及水资源管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在短期内难以完成,农业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具有不确定性。

第三,上合组织贸易便利化与自由化程度较低,跨境农产品贸易成本偏高。此外,上合组织各成员国生产的农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且有些国家对某些产品还实施配额或进口限制等,海关和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合作机制也不够健全,相互协调能力不足,且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会影响粮食安全合作的积极性。

第四,上合组织国家的营商环境复杂,与粮食安全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且稳定性相对较差,农业投资所面临的壁垒和对外国直接投资的限制较多,这对区域内扩大农业投资规模带来不利影响。

第五,上合组织国家农业信息交流不畅,对农业政策、法律法规、发展战略、经营环境等缺乏必要的了解和交流。加之疫情导致贫困人口增加,农产品价格上浮,会对涉农产能合作、农村减贫和社会治理等构成新的挑战。

四、 上合组织粮食安全合作前景展望

第一,粮食产品贸易呈现良好增长势头,各方在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供需平衡的基础上,粮食产品贸易的规模和层次有望进一步提升。目前,上合组织国家的农业贸易占世界农业贸易的十分之一,而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进口额占全球农产品贸易额的比例也是十分之一,但与上合国家间的农产品贸易额占比还较小。今后,随着上合组织农业贸易便利化的推进,区域内粮食产品主要供给国在扩大谷物粮食、豆类、畜牧业肉类产品、葵花籽油和绿色食品及其他食品需求出口方面潜力巨大,而这些产品在中国具有广阔的需求市场,未来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第二,上合组织国家农业产业园合作建设的潜力巨大,农业投资规模和效益有望进一步提升。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的不断推进,上合组织区域内的现代化农业园区建设、粮油作物的种植与加工、畜产品养殖与肉产品和奶制品等农副产品的深加工,以及仓储物流基础配套设施体系建设等领域的投资需求依旧保持上升趋势。农业投资模式将更趋多元化,投资领域也将逐步延伸至上下游的全产业链。

第三,上合组织国家展开农业科技合作的潜力巨大,未来主要依靠现代技术解决上合组织成员国粮食安全问题。今后,为积极有效应对粮食安全危机,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各方将继续加大农业关联产业中的科技合作力度,涵盖现代农机制造技术、智慧农业水利工程、病虫害防治、土壤改良、检验检疫、现代选种育种及遗传学等各个领域。

第四,上合组织国家将进一步细化粮食安全合作保障体系建设,推动粮食安全合作健康持续发展。一方面,将全面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与质量保障标准协调合作,促进粮食安全风险管理控制和质量规范研究合作。另一方面,将尽快建立区域农产品的质量检验标准和产品认证体系,扩大营销渠道和品牌影响力,打造农业信息合作平台,确保上合组织粮食安全合作真正实现提质增效。

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背景下,推动上合组织框架内的粮食生产、贸易、投资、科技等双边和区域产业化合作不断深化成为大势所趋。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副研究员。本文摘自《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报告(202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10月版。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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