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大战略决策,统筹协调、积极有效推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田 文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帕尔哈提·贾拉勒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杜鲁坤·托乎提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殷宇霖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成 员:彭 永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何国庆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谢 青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任新军 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孙 琦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陈 旗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甫拉提·玉素甫江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刘长江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杨开新 自治区商务厅巡视员
刘劲柳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买买提江·阿不拉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副局长
莫合买提·乌斯曼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成源 乌鲁木齐市委常委、副市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由彭永同志兼任。
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统一组织并协调国家有关部委、相关省市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共同支持医疗服务中心建设;
二、审议医疗服务中心有关政策、发展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指导实施;
三、研究并解决医疗服务中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