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的通知
2017年01月17日  |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  |  阅读量:178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十三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十三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

目  录

一、发展环境………………………………………………………4

(一)发展基础……………………………………………………4

(二)面临环境……………………………………………………8

二、总体要求………………………………………………………10

(一)指导思想……………………………………………………10

(二)发展原则……………………………………………………10

(三)发展目标……………………………………………………11

三、重点任务………………………………………………………11

(一)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11

(二)强化对外开放基础支撑……………………………………15

(三)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18

(四)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24

四、保障措施………………………………………………………28

(一)深化改革创新………………………………………………28

(二)强化项目支撑………………………………………………29

(三)强化服务引导………………………………………………29

(四)强化金融支持………………………………………………30

(五)强化人才保障………………………………………………30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强化大开放理念,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对外开放战略,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发展,加快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省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不断扩大开放领域,积极营造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快培育对外开放新优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迈上新台阶。

1.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

利用外资突破五百亿美元大关。“十二五”时期,我省累计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19.1亿美元,较“十一五”增长2.1倍。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248家。新增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56个,新增贷款规模16.2亿美元,总量位居全国前列。

图1  “十二五”我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及增速

境外投资快速增长。“十二五”时期,我省境外投资累计31.6亿美元,较“十一五”增长2.2倍。新设境外企业406家,增长1.4倍。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40.1亿美元,较“十一五”增长1.6倍。

图2  “十二五”我省境外投资总额

2.利用外资质量明显提高。

投资结构更趋合理。2015年全省利用外资三次产业比重为1.9:58.9:39.2,其中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较2010年上升13.9个百分点。在利用外资总规模中,外商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达到20.1%。大企业大项目增多。投资额亿美元以上项目42个,是“十一五”期间的5.3倍。“十二五”期间,引进境外世界500强企业21家,累计引进境外世界500强企业达72家。并购和再投资成为外商投资重要方式。“十二五”期间,以外资并购方式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占新批企业比重由“十一五”的4.5%提高到9%,省内外外商投资企业在我省再投资占全省外商直接投资比重由32.5%提高到64.9%。

3.境外投资合作取得积极成效。

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境外投资涉及行业由“十一五”末的32个扩大到49个,涵盖汽车、建材、新能源、农业、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全球化布局加快。境外投资合作由105个国家和地区扩大到137个,开拓欧美发达国家市场取得明显成效,在欧盟、北美设立境外企业数由“十一五”末的23家增加到116家。投资方式灵活多样。由绿地投资向跨国并购、股权置换延伸,由单一型“点对点”投资向产业链投资和集群式“走出去”发展,其中并购企业数由“十一五”的5家上升为28家。民营企业“走出去”更加活跃。设立境外企业254家,占新设境外企业数的62.6%,较“十一五”提高30个百分点。

4.对外开放环境显著改善。

涉外投资审批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出台安徽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安徽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涉外投资项目管理由核准制向“普遍备案,有限核准”转变。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权和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审查权,落实商事登记“五证合一”。发布安徽省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复制推广包括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业开放、事中事后监管等五大领域共35项自贸区改革事项。在全国率先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大幅简政放权。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快速发展。新增高速公路1317公里、一级公路2667公里,总里程分别达到4246公里和3166公里,新桥国际机场和九华山机场先后建成。合肥中欧国际货运班列顺利开通。合肥综合保税区、芜湖综合保税区、合肥出口加工区和蚌埠(皖北)保税物流中心(B型)通过验收,安庆(皖西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合肥空港、马鞍山郑蒲港、芜湖港、铜陵港、安庆港进境指定口岸获批建设。拥有各类开发园区161家,国家级开发区数量由9家增加到19家。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协作机制,单一窗口建设、一站式作业、整合监管设施和信息共享共用加快推进,通关效率大大提升。重大招商活动成效显著。成功举办或参与举办徽商大会、中博会、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等一系列重大招商活动,在上海、北京、厦门、深圳、东莞、昆山等外商聚集地举办专题招商对接活动,通过多渠道邀商、多维度推介、多形式对接,有效宣传了我省投资环境,促成了一系列招商合作成果。

“十二五”期间,我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总量不大。2015年我省实际利用外资仅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7%,对投资增长贡献较小。二是层次不高。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比重不大,欧美发达国家来我省投资仅占全省利用外资总规模的16%。落户的境外世界500强企业数量在中部六省中仅居第四位。企业境外投资以资源开发和初加工为主,投资市场主要集中在非洲、南美、东南亚,欧美发达市场开拓不足。三是带动力不强。引进的产业链核心环节重大外资项目少,难以形成集聚效应。外资企业技术外溢不足,影响力不强,对产业结构优化、行业技术进步、创新能力提升的带动作用不强。四是服务体系有待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法律、人才和权益维护等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面临环境。

“十三五”时期,全球经济形势更加错综复杂,国际投资经贸规则加速重构,国家深入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发展战略,为我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带来了新一轮的机遇和挑战。

1.机遇。

从国际环境看,全球产业分工格局正在深刻演变,跨境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加速整合。经济全球化与区域一体化并行发展,共建“一带一路”已经成为沿线国家共识,为我国在全球范围内提高资源配置能力、拓展外部发展空间提供了机遇。从国内环境看,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前景依然广阔。国家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我省具有沿江近海、居中靠东的区位优势,又处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节点,在全国开放战略格局中的地位更加凸显。从我省发展基础看,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万亿元,新兴工业大省地位基本确立,主导产业更加突出,产业集聚度和配套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国际化步伐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贯通扩容、联网加密,各类开发区转型升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等加速推进,对外开放的基础更加扎实。在全国率先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为我省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增添新动能。大力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通关协作、行政审批和商事登记等领域制度逐步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取得阶段性成果,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更加优越。

2.挑战。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国际金融市场和地缘政治动荡加剧。发达国家引导资本回流,推行产业回归和制造业再造政策,资本和技术输出可能放缓。国内要素成本上升、环境资源约束加大,促使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向东南亚、南美等国家加速转移。利用外资区域竞争加剧,招商引资工作面临新形势和新要求,迫切需要转变招商理念和方式。我省对外开放观念、体制机制等方面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传统比较优势弱化,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与合作的能力有待提升。

总体上看,“十三五”时期我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基础和条件更加坚实,机遇大于挑战,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准确把握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的深刻变化,增强创新意识、忧患意识、竞争意识、改革意识和使命意识,积极利用境外优势资本、技术、人才,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合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引领,以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促进对内对外开放、“引进来”“走出去”更好结合,为建设创新型“三个强省”和“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发挥积极作用。

(二)发展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遵循国际惯例和商业原则,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高效配置,加快培育开放型经济市场主体。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支持政策,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坚持机制创新、科技创新,探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突出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大力引进境外创新人才和创新资源,不断增强我省创新能力。

——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围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结合“一带一路”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国家,有序推进国际产能合作。

——积极稳妥、互利共赢。根据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密切关注国际政治经济发展趋势,积极谋划、合理布局。切实维护外商合法权益,加强境外投资风险防控。引导企业树立正确义利观,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利用外资总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全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达到180亿美元,年均增长6%。五年累计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力争达到20亿美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进一步提高,一批亿美元以上重大外商投资项目落地。

境外投资保持快速发展。到2020年,全省累计境外投资达到100亿美元,新增境外投资企业(机构)500家以上。对外承包完成营业额年均增长8%,五年累计完成170亿美元。积极推动优势产能和优势装备“走出去”,建成一批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骨干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和我省实施方案,牢牢把握重点方向和领域,聚焦重点国家和地区,全面推进与沿线国家合作,把我省建设成为“一带一路”重要腹地。

1.全方位推进与沿线国家务实合作。

按照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我省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水平,扩大家电、轻纺、茶叶、中药材等传统优势商品和汽车及零部件、机械及成套设备、电子材料及元器件、光伏电池及组件等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商品出口,加强战略性资源、先进技术及关键设备等进口。结合沿线国家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大力拓展相互投资,重点推动在基础设施、新兴产业、装备制造、能源和原材料、现代农业等领域投资合作,打造一批具有标杆意义的投资合作样板工程。突出优势互补、互利互惠,扩大与沿线国家教育、文化、旅游、卫生、科技、环保等领域合作,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对外合作交流。

2.扩大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合作。

利用欧洲、北美、澳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丰富的科技资源,引导我省企业合作建设研发中心、并购优势科技企业、引进创新人才和团队,提升我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利用非洲、南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广阔市场,加强农业、矿产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合作,提升我省企业资源保障能力,拓展国际市场发展空间。全面推进与德国在产业、经贸、金融、科教、城镇化、文化旅游和友城等领域交流合作。充分利用中俄“两河流域”合作机制,加强我省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的全方位、多领域交流,循序渐进,推进双方务实合作。

专栏1 与重点国家合作领域

(一)对德合作。

产业合作。推动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与德国工业4.0战略对接,推动我省汽车企业与德国汽车企业在乘用车、新能源汽车、特种车、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合作,以及与德国在机器人、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数控机床等领域合作。以高品质、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深化我省家电产业与德国合作,建设智能家电产业基地。引进德国无机化学、医药化学、石化产品等优势领域骨干企业,在我省建设化工产业集群和园区,共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化工基地。筹建中德(合肥)智能制造国际创新园、中德(合肥)智慧产业园和中德(芜湖)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园、中德(芜湖)智慧产业园,适时在有条件的开发园区复制推广经验。加强与德国农业领域交流合作。

金融合作。推动省信用担保集团与德国柏林—勃兰登堡州担保银行、下萨克森州担保银行开展担保业务合作,探索联合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研究设立中德创新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债券融资、融资担保等形式,为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科教合作。加快建设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在合肥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等开展中德“双元制”教育合作。推动合肥学院与德国施特拉尔松德应用科学大学合作建设孔子学院。加强与德国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服务等方面合作。

城镇化合作。加大双方在古城镇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智能交通、智能社区管理、城市低碳技术应用、建筑近零排放、污水垃圾处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城镇化建设方面的合作,争创中德低碳生态试点城市。

文化旅游合作。共同举办演艺、民俗等文化活动,联合开展体育赛事和运动人才培养。鼓励省内旅游企业和旅行社开拓德国旅游市场,加大赴德旅游宣传推广力度。

(二)对俄合作。

推动项目合作。加快推进海螺集团乌里扬诺夫斯克州水泥生产、皖神面业小麦深加工、阜阳航空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江汽集团、奇瑞公司等企业拓展在俄业务,建设生产线或组装厂。支持中俄超导质子联合研究中心质子重离子治疗等技术研发。

加强人文交流。依托安徽大学、安徽理工大学等高校,进一步增强与俄罗斯乌里扬诺夫斯克国立大学、楚瓦什国立大学、巴什科尔托斯坦国立大学等学校教育科研合作,加大双方留学生交流力度。加快推进省出版集团、省发行集团等与俄罗斯伊利姆集团、俄罗斯“中国文化中心”合作项目实施。

3.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交流。

港澳台地区是我省最大的外资来源地。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在现代农业、电子信息、金融、旅游、贸易、物流、会展、文化创意等领域合作,组织举办专题招商活动,拓展合作交流领域。重点引进香港地区的现代金融和商务服务企业,澳门地区的旅游和会展企业,台湾地区的电子信息、精密制造和现代农业企业等。积极利用香港国际金融贸易中心作用,支持省内企业赴港融资,设立对外窗口和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市创建海峡两岸产业合作示范区,加大对现有台湾工业园、台湾农民创业园、海峡两岸(马鞍山)产业转型转移示范基地和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的支持力度。

(二)强化对外开放基础支撑。

加强对外开放通道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全面推进通关一体化,提升园区载体的配套服务功能,推动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发展。

1.畅通对外开放大通道。

打通对外联通缺失路段和瓶颈路段,提升对外通达水平,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以合肥等中心城市为节点,加密延伸合肥中欧国际货运班列,推动建立多层次、大容量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

专栏2  “一带一路”战略通道畅通工程

铁路。建设以合肥为中心、通达全国主要城市的快速客运铁路网,形成较为完善的普通铁路网,加快合肥中欧国际货运班列发展。重点推动商丘-合肥-杭州、合肥-新沂-青岛、武汉-杭州等铁路建设。

公路。建成“四纵八横”高速公路主骨架,打通对接“陆上丝绸之路”通道。重点推动溧阳至宁德、上海至武汉、德州至上饶、北沿江、南京至宣城至杭州等高速公路安徽段建设。

航道。建设“一纵两横”高等级航道主骨架,优化沿江港口布局,畅通“海上丝绸之路”通道。重点推动长江、淮河干流整治和引江济淮航运工程,芜湖、马鞍山、安庆、合肥等重点港口建设。

航空。以合肥新桥国际机场为中心、支线机场为节点,发展连接“一带一路”重点城市的“空中走廊”。重点推动合肥新桥国际机场二期、芜宣、亳州、蚌埠等重点机场项目建设。

综合交通枢纽。优化枢纽节点空间和功能布局,完善枢纽场站服务功能,强化不同交通运输方式有机衔接。重点推动合肥、芜湖、蚌埠、安庆、阜阳、黄山等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2.推动通关一体化建设。

依托安徽电子口岸平台,进一步完善“单一窗口”建设,形成集申报、监管、物流及金融等一体的公共平台,共享申报、物流监控、查验、放行、企业资信等信息。全面推广一站式作业、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等新型通关模式。加大ATA单证册(暂准进出口货物免税通关)推广力度,为企业赴境外开展展览展示等经贸活动提供便捷通关服务。逐步推进与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东北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等区域的通关通检一体化。积极参与全国通关一体化,推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通关通检协作机制。

3.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

积极拓展口岸外向功能,支持我省沿江口岸与上海港、宁波港等沿海港口加强协作,畅通出海通道。申建水果、冰鲜水产品、粮食、肉类、原木、种苗等进境指定口岸以及整车、药品等进口口岸,支持九华山机场和合肥、蚌埠、阜阳铁路申建国家一类口岸。加快临港、临空经济区建设,打造口岸经济区。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吸引外资、扩大外贸的促进作用,统筹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提升合肥综合保税区、芜湖综合保税区、马鞍山综合保税区、合肥出口加工区、蚌埠(皖北)、安庆(皖西南)和合肥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现有及已获批在建平台功能,鼓励设立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分拨和仓储物流中心,引进一批加工贸易重大项目。推动合肥出口加工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

争创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依托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合肥、芜湖、马鞍山3个综合保税区为主体,突出制度创新、突出创新驱动、突出枢纽作用,努力建设成为创新发展先行区、改革创新试验田和开放合作新高地。

4.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

深入实施园区转型升级工程,推动开发区由速度数量型向质量特色型转变。引导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争取国家级开发区在设区市全覆盖。优化开发区产业、城市、生态功能布局,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加快开发区内专业特色园、产业配套园建设,形成协同发展新格局。严把开发区项目准入、投资强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关,提升开发区各类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推进我省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建设,引导开发区朝着绿色生态、创新驱动、产业优化、开放引领、设施完备、服务高效方向发展。积极引进国外资本和先进技术,打造一批开放程度高、产业结构优、创新研发能力强、综合服务效率好的国际产业合作园区。

(三)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把利用外资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紧密结合起来,突出产业链核心环节重大项目,注重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1.突出重点领域。

以投资参股、技术合作等模式,吸引外资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加快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智能语音、新能源汽车、功能和结构新材料、高端装备、工业机器人、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等产业基地建设。鼓励外资参与省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运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加快家电、汽车、轻纺、化工、医药、冶金、煤炭、建材、机械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抓住国家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的机遇,加快发展大旅游、大物流、大健康,提高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和质量。加大农业利用外资力度,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交流,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管理经验,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力引进国际智力资源参与我省一流的大科学工程和设施集群建设,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和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鼓励外资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积极引导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营运基地等,促进服务业与工业、农业融合发展。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过剩产能扩张项目。

专栏3 战略性新兴产业利用外资重点领域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集成电路。引导外资重点发展存储、驱动、射频芯片等特色芯片的设计、制造、封装和测试。

新型显示。引导外资重点发展大尺寸、超高清液晶显示器件和有机电致发光半导体(OLED)柔性显示器件等,完善产业配套体系。

智能语音。引导外资重点发展语音及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规模化应用。

智能终端。引导外资重点发展智能终端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二)高端装备和新材料。

工业机器人。引导外资重点发展中高端工业机器人整机、关键零部件研发和制造,以及系统集成设计制造技术研发应用。

通用航空装备。引导外资重点发展通用飞机整机系统设计、制造、测试、集成开发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

智能制造。引导外资重点发展增材制造关键工艺研发、推进智能工厂建设。

现代农机装备。引导外资重点发展大功率拖拉机、复式保护性耕作机械、精准高效植保装备、智能化谷物联合收割机等关键技术研发应用。

轨道交通装备。引导外资重点发展轨道交通“材轮轴架”系统制造集成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

功能和结构新材料。引导外资重点发展高端金属材料、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和高性能复合材料研发制造。

(三)生物医药。

生物制药。引导外资重点发展具有靶向性、高选择性、新作用机理的治疗药物,以及新型抗体、蛋白及多肽等生物药及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

现代中药。引导外资重点发展中药材流通及使用追溯体系建设。

高端医疗器械。引导外资重点发展高性能诊疗设备、体外诊断设备、高端植介入产品研发制造。

生物制造。引导外资重点发展生物基材料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四)绿色低碳。

新能源汽车。引导外资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及动力电池及电机驱动系统。

新能源。引导外资重点发展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空气能等,研发生产大型储能和新能源并网等技术装备。

节能环保。引导外资重点发展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先进环保技术装备。

2.创新引资方式。

转变招商引资理念,按照市场规律和国际规则,推动单纯依靠资源和政策招商,向主要依靠市场需求和要素集聚招商转变。加强专业化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络招商等精准招商方式。充分发挥徽商大会、中博会、黄山国际旅游节、中国(合肥)国际家博会等重大招商平台功能,加强与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战略合作,鼓励海外徽商回皖投资兴业。组织开展“中国侨商安徽行”活动,加快合肥“侨梦苑”建设,打造海外华人华侨创新创业集聚区。突出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大力引进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技术和管理领军人才,推广“引进一位人才、带来一支团队、创立一家企业、培育一个产业”的新型招商模式。鼓励外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与内资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开展研发合作。加强与长三角城市群协调联动,积极承接外资企业再投资,扩大利用外资规模。鼓励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发行债券和境外上市,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国际商贷。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鼓励企业境外投资,并将产业、技术反哺省内。

3.打造区域特色。

围绕主导产业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促进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增强综合竞争力,打造区域利用外资特色。合肥都市圈重点引导外资发展电子信息、家用电器、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培育若干个全国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皖江示范区重点引导外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装备制造、原材料、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打造长江经济带利用外资新高地。皖北地区重点引导外资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现代农业、云计算、文化旅游等产业。皖南地区要充分发挥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的带动作用,重点引导外资投向文化旅游、生态保护等产业,加强国际文化旅游合作。皖西地区重点引导外资发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健康养老等产业。

4.提高国外贷款使用效益。

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利率低、期限长的特点,以及具有促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技术装备升级的功能,准确把握国家政策投向和支持领域,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促进机构的沟通衔接,加大项目谋划力度,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落户我省。“十三五”前期,在国家明确支持的卫生养老、职业教育、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城镇建设等领域谋划和推进一批项目,争取列入国家规划。加强对国外贷款项目建设协调调度,对贷款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进一步提高我省实施国外贷款项目的良好信誉。

专栏4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重点工程

卫生养老。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引进国外先进医疗设备和管理经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推进安徽医疗卫生改革促进利用世行贷款项目、安徽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利用世行贷款项目、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养结合利用美国进出口银行贷款项目等。

职业教育。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建设,购置实验实训设备,引进国外先进职业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推进淮南职业教育园区利用德国促进贷款项目、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利用德国促进贷款项目、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利用德国促进贷款项目等。

生态环保。支持山川、湖泊、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保护稀有物种,提高森林覆盖率,推动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相结合。重点推进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亚行贷款项目、天堂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发展利用法国开发署贷款项目、华阳河湖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利用沙特政府贷款项目、池州市秋浦河(杏花村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发展利用德国促进贷款项目、大别山安徽片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近自然森林经营利用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项目等。

基础设施。支持综合交通物流体系建设、城市水系综合治理、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安徽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利用亚行贷款项目、安徽省农村公路提升改造示范利用世行贷款项目、马鞍山慈湖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利用世行贷款项目、淮南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利用世行贷款项目、黄山新农村建设示范利用世行贷款项目等。

城镇建设。支持城市智能交通体系建设,集中供热、垃圾处理、水处理等公用设施建设以及消防救援装备升级。重点推进淮南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利用德国促进贷款项目、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项目、皖江四市公安消防支队购置消防装备利用美国进出口银行贷款项目、安徽省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升级利用美国进出口银行贷款项目等。

(四)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将促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拓展发展空间与国外需求结合起来,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

1.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

结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境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装备出口和技术合作为主要形式,重点推动我省建材、汽车、钢铁、化工、煤炭、电力、机械装备、轻工纺织、农业、矿产资源等领域优势产能和装备“走出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骨干企业。按照国家关于产能合作重点国别的对接安排,重点推进与印尼、巴西、厄瓜多尔、罗马尼亚、匈牙利等产能合作,建立政府间产能合作信息沟通渠道和促进机制,推动一批重点项目落地。坚持互利共赢,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产能合作义利观。

专栏5 国际产能合作重点行业

建材。推动海螺水泥、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蚌埠玻璃院、德力玻璃等以投资方式为主,结合设计、工程建设、设备供应等多种方式,在境外建设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新型建材等生产线。重点推进海螺集团在东南亚和俄罗斯水泥生产项目。

汽车。推动奇瑞汽车、江淮汽车等企业通过设立组装厂、生产厂及分销网络等方式,带动自主品牌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出口。鼓励汽车企业在欧美发达国家设立技术和工程研究中心。重点推进奇瑞公司、江汽集团在境外整车生产项目。

钢铁。推动马钢等企业以成套设备出口、投资、并购、承包工程等方式,在资源条件好、配套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中亚、非洲等投资建设炼铁、炼钢、钢材深加工生产基地。

化工。推动省内化工企业在拉美、亚洲、东欧建设生物化工、化肥、农药、煤化工等生产线,带动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重点推进丰原集团境外柠檬酸等产品生产项目。

能源。推动煤炭、煤电企业在境外勘探开采煤炭资源和发展煤电产业,带动煤炭技术和装备“走出去”。支持新能源企业参与境外项目投资建设。重点推进淮南矿业、淮北煤电、皖北煤电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

装备。鼓励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矿山机械、机床工具、光电装备等企业积极开展境外融资租赁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投资建厂,建立研发中心和服务网络,并购具有品牌、技术和市场优势的国外企业。重点推进合力叉车、中联重工等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

轻工。选择劳动力丰富、成本较低、市场广阔的国家和地区,建立境外纺织、家电、食品加工基地。重点推进华茂集团等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

农业。支持在境外投资建设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农产品物流和研发、技术培训和推广示范等基地和中心,带动农机装备、种业、农用生产资料等产业“走出去”。重点推进省农垦集团津巴布韦农业开发项目。

矿产资源。推动省内有实力的资源类企业通过并购境外资源类企业、开展境外矿产勘探开采、与央企和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开发等多种模式,建立境外矿产资源开采、冶炼、加工一体化基地。重点推进铜陵有色集团、省地矿集团、省外经建集团在境外开展资源勘探、开发项目。

2.推动服务业境外投资合作。

深度挖掘徽文化等传统文化资源,打造一批特色精品文化品牌,举办境外文化节、艺术节等交流活动,扩大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实施文化骨干企业国际化战略,鼓励收购境外文化企业,建设对外图书版权交流和版贸合作交易平台、文化投资服务基地、分拨中心等。推动省内旅游企业与境外旅游企业合作,共同开拓国际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产品、服务标准和市场营销国际化。加快中国(合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跨境产业园建设,鼓励商贸物流企业赴境外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兼并重组,发展商业新业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支持省内有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特别是工程设计、软件开发、技能培训等企业“走出去”,服务企业境外投资,形成合作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3.提升对外工程承包水平。

支持对外工程承包骨干企业积极参与我国援建项目竞标,承建一批重大援外项目,打响安徽对外援建品牌。鼓励我省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参与海外交通、城建、电信、电力、物流、采矿等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成套设备和原材料出口。进一步创新海外工程承包经营模式,鼓励省内企业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建设—经营—转让(BOT)、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方式承接境外工程项目;推行工程承包与建设运营相结合的模式,引导承包商、建设企业、运营企业和设备提供企业建立战略同盟,延伸产业链,提升对外工程承包质量效益。

专栏6 对外承包重点工程

非洲。以中铁四局、安徽建工、东华工程、十七冶等企业为主体,争取非洲“三网一化”项目建设以及项目的运营、管理。重点推动省外经建集团刚果(金)1号公路项目,东华工程赤道几内亚化工项目、中铁四局埃塞工业园等项目。

南美。推动中铁四局哥斯达黎加城市轨道项目、中化三建巴拿马铜矿等项目,扩大合作规模。

亚洲。推动安徽建工吉尔吉斯斯坦水电项目、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印尼水泥生产线项目、中煤矿建印度铜矿项目和中铁四局蒙古高速公路项目。

4.创新境外投资合作方式。

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工业园区和经济特区,引导企业集聚式“走出去”。重点推动奇瑞汽车巴西经济贸易合作区、省农垦集团津巴布韦经济贸易合作区、省外经建莫桑比克贝拉经济贸易合作区等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引导企业根据自身优势,联合央企和国内知名民企共同“走出去”。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与国外优势企业、机构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鼓励省内企业在科技资源密集的国家和地区,通过并购、自建、合资、合作等方式设立研发中心,建立海外研发团队,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海外并购同类产业技术先进企业,获取核心技术。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改革创新。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广上海等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依法循序推进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改革,简化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全省统一电子政务平台,依法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实现外商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规范招商引资促进政策,完善利用外资考核机制,改进外商投资统计分析和跟踪服务,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形成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外商投资全程监管服务体系。

依法简化境外投资审批管理,除少数有特殊规定外,境外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加强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管理,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走出去”激励机制,完善国有企业“走出去”支持政策。加强与外国地方政府、我国驻外使领馆及境外商(协)会沟通联系,建立“走出去”风险评估机制、预警机制和处置机制。加强境外重大突发事件、投资与金融风险、军事与商业秘密等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切实保护我省境外人员和资产安全。

(二)强化项目支撑。

结合我省产业布局,围绕重点领域和企业,谋划一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动优势产业与国际资本、智力、技术有效对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以国际产能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为重点,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实现境外投资重大突破。加强与国外投资促进机构联系交流,组织和参加各类重大招商活动,为外商提供投资信息和政策咨询。完善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协调解决审批、用地、建设、融资、人才培训等重大问题,提高项目合同履约率。统筹整合外经、外贸等“走出去”政策和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按规定给予支持。

(三)强化服务引导。

依法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完善外商在长期居留、出入境管理、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的便利化政策,着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利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及我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支持政策。鼓励各类孵化器支持外资创业型企业发展,引导产业发展基金以投资入股等方式支持外资高科技企业发展。加快建立企业“走出去”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国别信息、产业政策、财税金融、风险预警等信息服务。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引导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大专院校在尽职调查、风险评估、法律保障、权益维护和翻译交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大力涵养侨务资源。积极发展对外友好关系,构建多层次对外合作交流平台。

(四)强化金融支持。

加强与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合作与对接,支持我省重大国际产能合作项目融资建设。研究设立我省“一带一路”发展基金,推动设立“走出去”商业性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走出去”发展。引导商业银行创新金融服务,通过国际商业贷款、出口信用贷款、境外投资贷款、内保外贷等业务手段,为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为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提供担保服务。鼓励保险机构依法开展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提升企业境外投资项目风险控制水平。鼓励省内金融机构加强与境外分支机构、代理行的沟通协作,在我省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密集区增设服务网点,提高对企业境外资产的处置能力。

(五)强化人才保障。

组织实施我省“外专百人计划”,大力引进国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和紧缺人才。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通过自主引进、合作培养等方式引进和培养一批“高精尖缺”科技人才和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加快开辟引进人才绿色通道,完善在皖国外人才的激励以及保险、医疗等服务机制,营造国外人才在我省创业、工作和生活的良好环境。完善我省留学回国人员自主创业支持政策,加大政策落实督查力度。加强涉外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解放、视野开阔、素质优良的开放型人才队伍。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措施,有计划、有步骤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规划年度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制度,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分类: 全球治理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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