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0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会议发布了《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正式提出制定《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战略》,以解决区域各国共同面对的环境问题,推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经澜湄国家磋商,2019年3月,《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战略(2018-2022)》获得正式通过。合作战略为澜湄环境合作确定具体方向,包括:环境政策对话与合作、环境能力建设、生态系统管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适应与减缓、城市环境治理、农村环境治理、环境友好型技术与环保产业、环境数据与信息管理、环境教育与公众环境意识九大领域。澜沧江-湄公河环境合作中心作为主要实施机构,将持续推动“绿色澜湄计划”,重点支持合作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