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支持中欧班列长安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0年04月02日  |  来源:中国一带一路网  |  阅读量:2353

为支持中欧班列长安号优化运营组织、提高通关效率、带动产业聚集、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进一步发挥向西开放战略通道作用,助力“三个经济”发展,制定本支持措施。

一、强化战略定位。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打造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全力拓展班列运输网络和覆盖范围。争取将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纳入国家中欧班列发展战略,推动长安号国际班列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中铁西安局集团公司、西安市政府、西安海关负责)

二、支持便利转关。探索推行“关铁通”模式,提升班列跨境运输便利化水平。支持企业自主选择“一体化”和转关通关模式,缩短口岸滞留时间。落实省政府“三个经济”政策,降低口岸场站作业费用。(西安海关、省商务厅、西安市政府负责)

三、提高通关效率。依托中国(陕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海关、铁路、中欧班列长安号运营平台公司、货代以及国际贸易公司等相关主体间的信息共享和电子数据传输交换,提升班列无纸化水平和通关全链条运作效率。加大信息化投入,解决班列运行电子数据交换不顺畅、信息化系统稳定性较差问题。(省商务厅、西安海关、中铁西安局集团公司、西安市政府负责)

四、完善查验设施。逐步推动西安国际港务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进境肉类监管场地、进境粮食监管场地和中欧班列货物海关监管场地整合,建立集约化监管查验场地,由地方政府配备H986非侵入式查验设备,进一步提高监管场地信息化水平。按需配备集装箱搬运特种设备,加大特种车辆操作人员培训,组建专业掏箱队伍配合海关查验。(西安市政府、西安海关、中铁西安局集团公司、省商务厅负责)

五、施行舱单归并。支持在西安铁路集装箱中心站海关监管区内开展组货业务,释放中欧班列长安号运能。支持开放舱单归并使用范围,对班列舱单中运单为同一进出境口岸、同一日期、同一车次、同一境内收发货人、同一合同、同一品名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舱单归并。(西安海关、西安市政府负责)

六、优化运营组织。加强对班列运营的支持保障,促进公路、铁路运输的协调衔接和高效调运。探索开展中欧班列境内区域集拼业务。给予中欧班列长安号回程到达后铁路二次分拨的货物按需求多方向运价下浮,考核量按照发运车数总数考核。(中铁西安局集团公司、省交通运输厅、西安市政府负责)

七、夯实产业基础。推动供应链与产业链良性互动,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产业、贸易联动发展。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对西安国际港务区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倾斜,支持提升国家物流枢纽综合服务能级,打造陕西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承接中心、进口商品展示分拨交易中心、跨境电商国际合作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西安市政府负责)

八、建设物流枢纽。梳理中欧班列长安号安全稳定运行中涉及枢纽节点、“最后一公里”等问题,谋划推动一批大型枢纽站点集结中心(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建设,将符合支持政策的项目列入中省“十四五”交通物流相关规划,优化班列开行总体布局。(西安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九、减轻企业成本。支持西安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申报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进一步减轻企业运营成本。(省税务局、西安市政府、省财政厅、西安海关负责)

分类: 全球治理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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