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国:首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后出现的新特点与新变化
2019年04月11日  |  来源:北京周报  |  阅读量:3428

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是“一带一路”建设从大写意向工笔画转变的重要节点。近2年来,“一带一路”建设在先期收获的基础上,出现一些新特点、新变化。

政策沟通效果明显

“一带一路”建设在政策沟通方面,呈现三大新特点。一是合作文件数量大幅增加,朋友圈明显扩大。2019年3月,中国与意大利签署《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意大利总理孔特表示,加入“一带一路”对意大利而言是机遇,是战略选择。意成为首个G7集团成员与中国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至此,中国与125个国家和29个国际组织签署了173份“一带一路”合作文件。

而2017年5月的《共建“一带一路”:理念、实践与中国的贡献》提到的是“中国与39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46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

二是与第三方合作加速,示范作用明显。2015年,中法首次提出“第三方市场合作”概念,中国与发达国家合作,集多方之力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近两年,第三方合作成果逐渐体现出来,出现了一大批合作项目,示范功能显现。如,2018年10月,一向对“一带一路”警惕的日本改变态度,举办了首届“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论坛”,就50多个项目交换合作文件。2018年11月,中法举行了第三方市场合作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形成了一批新的示范项目清单。中德企业间的合作项目也越来越多。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成果有力回击了一些国家和专家对“一带一路”的质疑和偏见。

第三,在中方引领下,出现不同形式“中国+”模式。在中方的牵头和推动下,在不同领域形成了“中国+”合作模式。如,2017年10月,中欧班列运输联合工作组举行首次会议,达成多项重要成果。2018年10月,中国与17国宣布建设“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2018年10月,举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论坛”,并发表《罗马宣言》。2018年5月,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  

设施联通由点成线

设施联通方面在网络化、立体化初见轮廓。近两年完成和启动了一批重大设施联通项目,包括蒙内铁路、亚吉铁路开通运营;中老铁路、中泰铁路、雅万高铁、匈塞铁路开工建设;汉班托塔港二期投入使用,瓜达尔港具备作业能力;另有莫斯科-喀山高铁、滨海1号2号等进入新合作清单。

最引人注目的是中欧班列。2017年开行3673列,增长116%,超过过去6年的总和。2018年达到6363列,同比增长73%。其中,返程开行2690列,同比增长111%。基本实现“去4回3”,返程空箱问题大大缓解。沿线国家优质产品通过班列进入中国市场,如白俄罗斯的牛奶、哈萨克斯坦的面粉等进入中国百姓的餐桌。至2019年2月底,中欧班列累计开行数量已达到1.4万列。国内开行城市56个,可通达欧洲15个国家的49个城市。

另一个具有示范意义的是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虽没有海上丝路和陆上丝路受人关注,但作为“六路”的一部分,作用不容小觑。2017年,郑州-卢森堡“空中丝路”航线累计执飞航班789班,新增6个通航点,通航点总数达到14个。

贸易稳步增长

贸易依存度进一步提升。2017年,我与沿线国家贸易额7.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8%,高于全国平均增速3.6个百分点,占我国对外贸易的26.6%。2018年,达到8.35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6.3%,高于平均增速3.7个百分点,占比升至27.4%。

自贸区建设取得新的成果。2018年1月1日,中国与格鲁吉亚自贸协定生效,也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我国达成的第一个自贸协定。随后,我国与马尔代夫、毛里求斯完成自贸协定谈判。其中,中马自贸协定是马尔代夫的首个双边自贸协定,而毛里求斯则是非洲第一个与中国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截止2019年3月,中国签署的自贸协定17个,涉及国家和地区25个。正在进行谈判的9个,涉及国家超过30个。

电子商务等新业态蓬勃发展。由阿里巴巴发起的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正在加快建设。2019年1月,中国与日本、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共76个世贸组织成员签署《关于电子商务的联合声明》,有意启动与贸易有关的电子商务议题谈判。

产能合作推进顺利

“一带一路”建设框架下产能合作契合各国经济多元化、现代化战略。产能合作的方式很多,代表性的有两种,一是产业园区;二是中哈产能合作模式。截止2019年初,中国企业在24个沿线国家建设合作园区82家,累计投资304.5亿美元,入区企业4098家。建成跨境合作区2个(中老、中哈)。

中哈产能合作与园区合作不同,没有地域限制,政府的引导作用明显。政府间进行产能与投资对话→设立产能合作基金和专项贷款→形成产能合作项目并跟踪落地。2018年11月,两国举行了第15次产能与投资合作对话,商定的重点项目有55个,总投资约274亿美元。这种模式也可复制,中国与不少国家开启了此类合作。如,2019年2月,中国与沙特签署《第二轮中沙产能与投资合作重点项目谅解备忘录》,确定了18个重点项目。

高标准落到实处

近年,一些国家对“一带一路”的抹黑增多,形形色色的“威胁论”不断冒出来。而随着“一带一路”项目的增多,也出现良莠不齐的情况。为把高质量落到实处,国家引导和调控政策发生明显转变。

一是重引导。如,2017年8月,四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什么可以干,什么不可以。2018年1月,发布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2018年12月,发布了《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的通知。上述文件旨在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二是重服务。如,2017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走出去”税收指引》。2018年10月,外汇管理局发布了《“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这些文件都旨在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使企业少走弯路。

“一带一路”聚焦了各国最关切的发展问题,契合各方的战略利益,这是其越来越受到欢迎的根本原因。因此,个别国家乐见不乐见,都无法阻止其成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存在较大发展鸿沟,各种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等的“历史欠账”很多,中国的产业门类齐全、产能巨大、性价比适合,合作空间巨大。而随着第三方合作的启动,将形成更强大的合力,在更大范围内践行利益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作者系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亚所代所长、“一带一路”研究中心副主任。转载仅用于学术研究与人文交流,若有异议请及时告知,以便做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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