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力:“一带一路” 背景下对外投资与可持续发展的法律问题
2018年10月23日  |  来源:海关与经贸研究 2018年第7期  |  阅读量:4732

作者简介: 何力,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法学博士, 上海海关学院兼职教授。

摘要:“一带一路” 倡导绿色丝绸之路建设, 这是国际投资法上的可持续发展 理念的完美体现, 并成为国际投资法与国际环境法的交汇点。 国际投资企业承担环境 社会责任, 也是国际环境法软法规则的体现, 并有硬法化的发展趋势。 绿色丝绸之路 建设对中国企业 “一带一路” 投资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而上海企业以服务业为主, 对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的投资则推进了绿色丝绸之路建设。 同时也要看到, 中国企 业在 “一带一路” 投资中环境法律风险较大, 必须认真对应。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