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建设向北开放示范口岸、推进“三互”大通关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初稿)
2015年09月26日  |  来源:二连口岸办  |  阅读量:4730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实施意见(讨论稿)》精神,结合二连口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二连浩特电子口岸建设,优化口岸管理机制,转变职能实现方式,推进口岸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围绕国家、自治区向北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电子口岸建设进程,提升二连口岸建设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改进口岸作业流程,完善口岸工作机制,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切实加强与国内腹地口岸及蒙古国扎门乌德口岸间的合作,将口岸“大通关”建设对内、对外延伸。努力把二连口岸建成功能完善、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示范和样板口岸。

近期(2015—2016年):加快推进二连浩特电子口岸建设,搭建旅客自助通关通道和车辆卡口自动核放系统,提升口岸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和“三互”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自治区与东北三省区域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新建或改扩建的口岸查验设备、科技装备和场所设施实现共享共用。建立符合二连口岸实际的“单一窗口”通关模式。

中期(2017—2018年):整合口岸联检联运部门、税务、金融等机构,搭建数据整合的软件平台,全面建成“单一窗口”。建立健全和完善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工作机制,推进“一站式作业”改革,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远期(2019—2020年):与全国、全区同步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大通关协作机制,口岸管理相关部门间实现“三互”,完善与蒙古国扎门乌德口岸间的通关合作,形成现代口岸管理机制和治理服务体系。

三、完善口岸功能,提升口岸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加快电子口岸平台和配套设施建设。率先启动出入境旅客自助通关通道建设,在旅检通道出入境大厅分别建设3条自助通关通道,通过系统自动读取识别证件资料、出入境信息,建立以电子监管为主、人工查验相结合的通关作业模式,实现出入境旅客自助通关;启动建设公路口岸货运通道车辆卡口自动核放系统,实时采集和共享海关、检验检疫、边检等部门查验结果,通过系统自动读取车辆车牌信息、查验结果,自动抬杆放行;援助蒙古国扎门乌德口岸建设1—2条自助通关通道,并在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提升二连口岸双向通关速度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依托内蒙古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快件和国际邮件业务,积极向上争取建设快件分拣中心和国际航空货运监管仓库,支持企业发展跨境物流运输业务,建立健全与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发展相适应的通关管理机制,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搭建集物流运输、保税仓储、电子商务为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

(三)丰富和完善口岸功能。紧扣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二连浩特国际航空口岸,构建集铁路、公路、航空三位一体的对外开放格局。加快推进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边民互市贸易区、粮食进口加工园区的申报和建设进程,积极向上申报整车、药品进口指定口岸和农产品、畜产品等检验检疫指定口岸,进一步完善口岸功能,提升口岸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能力。

(四)健全通关诚信和法制体系。利用全区进出口企业综合资信库、口岸管理政策资信库,完善口岸管理相关规章,根据企业资信级别,公开口岸管理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依据、流程等内容,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公布口岸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协调扎门乌德口岸公布口岸收费清单,严厉打击口岸非法中介和扰乱口岸正常通关秩序的行为,提高口岸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落实“三互”改革措施,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

(五)深入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改进口岸通关作业,通过属地管理、前置服务、后台核查等方式,将口岸通关现场非必要执法作业前置、后移。在实现关检合作一次申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海关、检验检疫的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对需要查验的车辆、货物实行联合查验;通过搭建车辆卡口自动核放系统,在公路口岸货运通道实现园区查验、通道一次放行,进一步深化关检合作“三个一”通关作业机制。

(六)建立健全信息互换机制。依托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口岸联检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对进出境交通运输工具、货物、人员的申报、查验、放行等非涉密信息,分类别通过一机两屏、一机多屏等方式与口岸相关部门共享。共享公路口岸集装箱监测系统和小车检测系统的数据、图像信息。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共享进出口企业信用评价信息。海关、检验检疫、边检要相互通报涉及枪、毒等非法出入境和动植物疫情等危害口岸安全的信息。

(七)积极探索推行监管互认工作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地区执法监管互认工作机制,推进口岸一体化通关管理,口岸各联检单位建立检查结果互认配合机制,对经H986、钴—60或其他车体检查系统检查通过的车辆,原则上海关、检验检疫、边检部门不再做重复检查,各联检单位探索认可其他部门对同一项目的检查结果。

(八)强化通关执法互助工作机制。口岸各联检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执法过程中的协作和配合。开展部门合作、风险研判,联合防控暴恐、应对突发事件,打击走私、骗退税、虚假贸易和反偷渡,配合查处逃避海关、检验检疫制止和打击的不安全产品及假冒伪劣商品出入境等行为,建立健全常态化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九)全面整合口岸监管设施。二连口岸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由市政府统筹解决,全面推进公路、铁路口岸监管设施整合工作。在公路口岸旅检通道、铁路口岸进出境通道合理配置X光机数量,撤销各联检单位多余配置的X光机,实现在旅检、邮递、快件监管等环节的关检“一机两屏”全覆盖。取消或停用公路口岸进出口物流园区多余的地磅等计量设备,将铁路口岸列车检测设备、公路口岸货运通道检测设备和旅检通道小车检测设备及自助通关通道配套车体检查设备,通过“一机两屏、一机多屏”等方式共享,统筹利用口岸现有的查验监管设施。

(十)加快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加快推进口岸各联检单位申报数据标准化,实现申报人通过“单一窗口”向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一次性申报。建立与“单一窗口”相适应的口岸执法程序,执法受理状态和执法结果通过“单一窗口”反馈申报人。进一步完善口岸通关服务中心,配备完善相关设施设备,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支持和服务国家、自治区向北开放战略

(十一)深入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大与区内及东北三省海关、检验检疫机构大通关协作,推进与东北三省海关、检验检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并逐步完善作业流程,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加强与蒙古国扎门乌德口岸及其他陆桥沿线地区口岸的沟通协作,将口岸大通关建设对内、对外延伸。

(十二)全面复制和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主动跟进自贸区在全国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范围内可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研究提出二连口岸借鉴推广措施,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全面推广“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等促进通关和贸易便利化的政策措施。

(十三)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加强国家、自治区政策和自由贸易区、跨境经济区等各类开放平台的研究,围绕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贸易区的建设和运营需要,在“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培育和促进经二连口岸出入境的中欧班列发展。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快件和国际邮件业务的发展,助力自治区“俄蒙通”项目开通,支持和承接全区试点口岸相关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向北开放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的落实“三互”大通关改革措施,按照职责分工,成立由分管口岸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口岸办、二连海关、二连检验检疫局、二连边检站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具体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沟通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推进“三互”大通关改革的各项任务作为有机联系的整体,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调度会,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科学统筹安排下一步工作。各联检单位要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构建密切联系、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各有关单位要从我市实际出发,采取多角度、全方位的广泛宣传,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大通关工作中的每一项重大活动,及时组织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市政府牵头、社会协同、各方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分类: 全球治理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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