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之全面融入“一带一路”战略
2016年03月28日  |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  阅读量:2410

第十六章 全面融入“一带一路”战略

发挥优势、主动融入、服务大局,把实施三大国家战略规划与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紧密结合,秉持亲诚惠容,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全面推进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多领域开放合作,增强中原腹地在“一带一路”的战略支撑。

第一节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以郑州、洛阳为主要节点,其他中心城市为重要节点,加强外部联系和内部支撑,重点推动跨省域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协同共建和高效衔接,带动形成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整体格局。以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为龙头,完善通航点布局和航线网络,打通“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城市空中通道,构建“空中丝绸之路”。以陆桥通道为主轴,依托国家铁路和公路主通道,串联省内中心城市,加快对外快速铁路、大能力货运铁路通道建设,打通高速公路省际出口,向东加强与天津、青岛、日照、上海、连云港等沿海港口群联系,向西密切与西北、东北、西南等省份合作,积极参与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等经济走廊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海、公、铁多式联运,畅通东联西进的出境出海通道。以郑州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为依托,持续扩容互联网国际出口和省级出口带宽,畅通“信息丝绸之路”。

第二节 扩大经贸产业合作

突出现代农业、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现代物流等优势领域,率先突破“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标志性项目,促进互利共赢发展。发挥农业技术优势,支持省内涉农龙头企业在农业资源丰富的沿线国家,开展农作物种植、畜牧业养殖、生产加工和贸易合作,建设一批境外农业科技示范园、现代种养加工基地。依托重大基础工程项目,推动省内装备制造领域优势企业到沿线国家投资建厂,积极参与国家级合作工业园开发。支持省内能源资源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能源通道建设和境外能源资源开发合作,在沿线国家建设能源、冶金、建材等生产基地。推动省内物流企业在航空货运枢纽机场、郑欧班列沿线中心城市布局建设综合物流园区、保税仓、电商海外仓,开展境外集疏业务。加强与沿线国家服务外包交流合作,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

第三节 密切人文交流交往

依托与沿线国家历史文化渊源,加强人文交流合作,增强相互理解和认同,强化各领域友好关系。丰富文化交流,积极参与“丝绸之路文化之旅”,与沿线国家联合举办丝绸之路艺术节、河南文化年,加强古丝绸之路历史遗迹保护和合作利用,打造一批彰显河南特色的丝路文化精品。扩大旅游合作,突出“古丝绸之路”主题策划开发一批经典旅游产品,依托“一带一路”城市旅游联盟等合作平台,推动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和旅游市场互动共享,共同打造世界知名的精品文化旅游带,到2020年实现与沿线国家双向旅游人数超过1000万人次。加强教育合作,以沿线国家学生为重点实施“留学河南”计划,支持中医、武术、农业等特色院校赴沿线国家开展合作办学或设立分校。积极推进医疗、科技、人才、环保等领域交流合作。

第十七章 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坚持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结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参与全球产业分工格局重构,加快培育开放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第一节 持续推进开放招商

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着眼于产业链整合提升和优势集群培育,突出引进龙头企业和标志性项目,推动招商引资向高端化提升。

完善招商平台。提升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中国(驻马店)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家级平台影响力,改造提升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全国行业性展会、区域性招商平台。积极承办国际性会议,筹划搭建世界级的招商平台。依托产业集聚区、省级以上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指定口岸等载体,建设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按照“联合共建、利税共享、风险共担”原则,鼓励探索与沿海发达地区异地共建产业园区。积极组织参加区域重大经贸活动。

创新招商方式。推动“政策招商”向“产业招商”转变,由单个项目招商为主体向以功能区块整体开发运营招商为主体转变。突出精准招商,鼓励各地加强与龙头企业、行业协会、民间商会、投资咨询公司等的战略合作,开展专题性推介、区域性对接,实现企业集群式引进、产业链接式转移。拓展“贸易+投资”“技术+产业”等招商方式。

提升招商层次。鼓励外资企业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培训基地、采购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支持国外优势企业和资本参与我省企业兼并重组,引入国际先进技术、管理理念和制度。深化与央企的战略合作,抓住央企改革重组和布局调整的机遇,促进央企扩大在豫投资规模。支持省内优势企业利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积极争取并有效利用国外优惠贷款。

第二节 支持优势企业走出去

积极推动省内优势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化产业布局,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

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省内矿山装备、水泥装备、石油装备、高低压输变电、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等装备行业龙头企业,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南美大陆互联互通、非洲“三大网络”(高速铁路网络、高速公路网络、区域航空网络)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开展重大国际项目合作和国际工程总承包,积极运用“工程承包+运营”“工程承包+融资”“工程承包+融资+运营”等模式开展合作。引导省内钢铁、水泥、化工、电解铝、轻工、纺织等传统行业龙头企业,发挥技术人才优势到境外投资建厂。支持省内企业跨国并购优质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高端要素,提升国际竞争力。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引导企业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

健全境外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机制。简化境外投资手续,除需要国家核准的外,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管理。加强政策扶持,对走出去企业在国外生产加工符合标准的产品进口予以通关便利,积极争取丝路基金、亚投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资金,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建立境外投资合作信息平台,开展应对国外反垄断审查或诉讼等的服务指导工作,加强走出去企业权益保护和风险防范。积极发挥涉外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对走出去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规则标准、法律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

第三节 优化开放营商环境

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引入国际通行的行业规范、管理标准和营商规则,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广“清单化审核、备案化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快速审批方式,推进企业注册登记、融资、跨境交易等与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全面接轨。加强招商引资信息处理和受理服务、招商引资联审联批和代理等开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提供外商投资项目中介服务的市场主体给予分类定额奖补。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外商投诉权益保护机制。

第四节 促进区域互动合作

顺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完善多层次区域合作平台,提升对内开放合作水平。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在产业转移、要素集疏、人文交流、品牌培育等方面开展协作联动和互通共享,建设支撑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的核心发展区域。加强与周边省份合作,积极参与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淮河生态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等跨省域经济区建设,共同打造高层次区域合作发展平台。支持安阳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入开展京豫对口协作,推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新形势下对口援疆工作,深化豫疆经贸产业、能源资源等领域合作。积极做好对口支援西藏、三峡库区巴南区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

分类: 全球治理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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