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对外开放总体战略,优化开放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促进与尼泊尔、印度、不丹、缅甸的经贸往来和文化交流,加强与周边省区互联互通,促进对内交流合作,构建扩大开放、合作共赢的新格局。
第二十七章 建设国家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
主动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推进“环喜马拉雅经济合作带”建设,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拓展南亚市场,构建国家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提升我区在国家对外开放格局中的战略地位。
第一节 提升与毗邻国家互联互通水平
促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抓住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优先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推进口岸公路、口岸铁路建设,提升通达水平。加强与尼泊尔航空合作,支持西藏航空公司和喜马拉雅航空公司开拓国际航线,积极建设通过尼泊尔向其他国家延伸的空中走廊。全面改善口岸基础设施条件,重点建设吉隆口岸,恢复重建樟木口岸,稳步提升拉萨航空口岸功能,加快发展普兰口岸,积极推动亚东国际性口岸开放,改善边境贸易通道和边民互市贸易点设施,加快农产品、肉类、活动物等指定入境口岸建设,在口岸开展国际(跨境)物流。加快延伸能源跨境输送线路,推动与尼泊尔电力联网建设。推进中尼跨境光缆等通信干线建设,提高通信互联互通水平。加强跨境基础设施规划、技术标准对接,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推动技术、装备、工程、产品和服务走出去,积极筹建“南亚国家标准化(西藏)研究中心”。
第二节 提升与周边省区互联互通水平
加大与周边省(区)在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力度,打造新疆经狮泉河至普兰和吉隆、青海经拉萨和日喀则桑珠孜区至亚东和吉隆、四川和云南经昌都、林芝至亚东和吉隆等面向南亚开放公路大通道。制定和实施川藏大通道建设整体规划,加快川藏铁路和高等级公路建设,建设滇藏新通道。提高青藏公路等级,增强新藏公路运输保障能力。推动开通交界市(州)互飞航线。
第三节 加强对外经贸文化合作交流
大力培育货物和服务贸易竞争新优势,扩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扩大消费需求旺盛的优质商品进口。适应外贸发展新形势,依托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建设面向南亚的国际营销网络,培育一批外贸骨干企业。支持我区企业赴尼泊尔等周边国家参与对外援助项目、承揽工程,开展对外劳务输出,积极探索和推动在金融、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的投资合作。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提升“中国西藏·扎西德勒”对外文化交流品牌知名度,支持各级各类院校、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对外开展文化、艺术、宗教交流,鼓励藏学研究机构和藏学家积极参与国际藏学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西藏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加强南亚问题研究,推动建立与印度政府间的经贸磋商机制,支持与印度开展陆路贸易。打造好印度官方香客经乃堆拉山口进藏朝圣路线,建立印度香客进藏朝圣便利机制,扩大中印民间经济文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