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办发〔2016〕120号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战略决策,推进实施《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实施方案及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津政发〔2016〕1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天津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王东峰 市长
副组长:段春华 常务副市长
孙文魁 副市长
赵海山 副市长
成 员:薛新立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爱国 市商务委主任
陆文龙 市科委主任
沈 欣 市农委主任
杨国彪 市外办主任
王福山 市交通运输委主任
林立军 市市场监管委主任
王学旺 市国资委主任
阳世昊 市旅游局局长
赵恩海 市海洋局局长
陈 宇 市金融局副局长
朱振宇 市口岸办主任
张 勇 滨海新区区长
孙志杰 天津海关关长
王智永 天津检验检疫局局长
周振海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行长
张锐钢 天津港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建立工作机制,对全市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薛新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农委、市外办、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海洋局、市金融局、市口岸办、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港集团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推动全市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二)审议全市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安排和行动计划。
(三)统筹协调解决全市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中涉及国家有关部门、其他省市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四)统筹指导各部门、各区开展工作。督促检查全市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承担国家和天津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我市各部门、各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规划、国家各有关部门的分领域合作实施方案、分国别双边合作规划、政策措施等,结合天津实际,研究制定我市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安排和行动计划等,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二)负责总体协调调度工作,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组织推进实施,并会同市有关部门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研究提出需要提交领导小组决策的重大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区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协调调度。
(三)汇总工作信息,统一编印专报、简报等文件报送领导小组,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做好我市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新闻宣传工作。
(四)组织建立我市“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储备库和优先推动项目滚动实施计划,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逐年进行调整,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五)承担我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室重点任务专题工作组
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设置七个重点任务专题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具体如下:
(一)综合组。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组长。负责全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综合统筹工作,编制总体规划、制定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组织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全市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负责协调调度工作,研究提出提交领导小组决策的重大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区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协调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展开;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指导市有关部门和各区落实相关工作;统筹信息工作,汇总各组信息,统一编印专报、简报等文件报送市领导,传达至市有关部门和各区。
(二)交通一体化工作组。市交通运输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参加。负责依托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强化海空两港枢纽功能,完善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提升国际航运服务功能,加快推动陆地向西、向北和海上向东、向南的大通道建设,推进海空铁多式联运,构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的现代化运输体系。
(三)经贸合作工作组。市商务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组长,市国资委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参加。负责依托自贸试验区建设,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加快“走出去”步伐,构建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深化国际产能合作,鼓励高端优势产业“走出去”。依托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合理有序在沿线国家布局生产能力,建设大宗商品境外生产基地,深化能源资源合作,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
(四)技术国际合作工作组。市科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加快技术联合研发平台建设,依托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强与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和产业组织合作,打造创新合作平台与研发中心。加快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与国际科技合作园区建设,开展专业领域国际技术转移合作与资源共享。
(五)金融开放工作组。市金融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参加。负责依托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加强金融开放合作,做大做强要素市场和运营平台,先行先试跨境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模式,推进跨境人民币使用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服务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往来的金融支撑能力。
(六)海上合作工作组。市海洋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参加。负责依托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海洋产业门类齐全、海洋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优势,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海洋经济、海洋科技、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合作,努力建成海洋强市。
(七)人文交流工作组。市外办分管负责同志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参加。负责以文化为纽带,以活动为载体,以机制化交流为核心,完善友城交流网络,提升大型会议论坛国际影响力,扩大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旅游等领域交流合作,形成以友好促交流、以交流促合作的良好局面。
五、建立健全组织推动机制
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规划、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统筹协调解决全市性困难和问题;完善工作推动机制,每月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部署安排重大规划和重大政策的推动实施;建立重点工作台账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按进度完成,并抓好检查考核落实和问责。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