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3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徐绍史主任与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在北京签署协议,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委省协同机制。
双方商定,首批将重点推动珠海华发集团、广东省交通集团、广州港集团、珠海港控股集团、广东省粤电集团等广东省重点企业在马来西亚、巴基斯坦、越南和泰国等国的25个产能合作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建设多双边合作机制、制定国际产能合作重点国别规划、争取金融机构融资支持、设立国际产能合作股权投资基金等工作中对广东省予以支持。广东省将加强对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统筹协调,制定扶持激励政策,设立广东丝路基金,加大支持力度,确定产业园区、电力、有色、石化、农业等重点领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是东南亚、南亚国家等重点区域,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产能国际合作,带动省内装备制造和设备“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