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合作共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工作方案(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合作共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工作方案(2018—2020年)
我省与重庆、广西、贵州合作共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战略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调动各方资源、集聚各种要素、破解发展瓶颈,构建开发开放新格局,加强与东南亚、中亚、南亚等区域经贸合作,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及长江经济带的有机连接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我省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近期建设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通道定位
在中(国)新(加坡)互联互通项目框架下,以重庆为运营中心,以广西、贵州、甘肃为关键节点,利用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由重庆向南经贵州等省,通过广西北部湾等沿海沿边口岸,通达新加坡及东盟主要物流节点,进而辐射南亚、中东、澳洲等区域;向北与中欧(渝新欧、兰州号)班列连接,利用兰渝铁路及甘肃的主要物流节点,连通中亚、南亚、欧洲等地区,通过国际合作打造有机衔接“一带一路”的复合型国际贸易物流通道。
二、建设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原则,突出管理和模式创新,强化四地联动与合作,重点推动我省南向铁海联运通道(从兰州铁路口岸出发,利用铁路运输方式,经重庆、贵州及广西北部湾港,海运至新加坡等东盟地区的铁海联运国际贸易物流通道)建设,着力在运营机制设计、基础设施完善、运营平台组建、服务能力提升上下功夫,打牢通道运行基础,逐步提升铁路口岸及各主要物流节点的集聚与辐射功能,力争实现我省南向铁海联运通道、南向国际公路班车、兰渝班列常态运行,形成通道集聚与辐射功能,促进“铁公机、江海息”全面发展。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秉承“开放包容、创新实践、协同联动、共建共享”的理念,在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下,与重庆、广西、贵州共同推进南向通道建设,并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做好中新南向通道建设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重庆、广西、贵州沟通衔接,共同委托国内权威机构开展《中新南向通道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我省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汇总、提交及资金筹措和人员配合工作,争取在规划中突显我省在中新南向通道中的战略地位和区位优势,进一步提升我省对外开放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负责,有关部门、有关市州政府配合)
(二)完善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依托兰渝、陇海、兰新、包兰、青藏线等国家铁路及省内高速公路,建设完善兰州—重庆、兰州—成都、延安—平(凉)庆(阳)—天水—陇南—九寨沟和欧亚大陆桥通道,拓展提升我省物流枢纽节点基础设施的服务功能,以及所需的公路、铁路、港口、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互联互通水平,推动“铁、公、空、海”等多种物流方式的无缝衔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有关市州政府配合)
(三)推进通道和枢纽经济发展。构建“一中心四枢纽五节点”现代物流产业战略布局(兰州物流中心,天水、平〔凉〕庆〔阳〕、金〔昌〕武〔威〕、酒〔泉〕嘉〔峪关〕物流枢纽,张掖、陇南、定西、临夏、甘南物流节点)。加快建设兰州、武威、天水国际陆港和兰州、敦煌、嘉峪关国际空港,在陇南、定西(岷县)、白银等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多式联运物流中心和保税仓库。进一步强化航空货运能力。(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有关市州政府配合)
(四)推进南向通道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做好南向通道班列组织协调发运工作,制定南向通道货运班列物流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突出我省特色产品产业优势,强化冷链物流,加密冷链班列,补齐班列发运场站配套服务设施短板,打造辐射西北的热带水果、水产品等货物分拨集散中心。(省商务厅牵头负责,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农牧厅、省财政厅、有关市州政府配合)
(五)支持南向通道班列实施优惠政策。争取中国铁路总公司支持,按照运输成本价格给予兰州—重庆—钦州港南向通道班列的运价政策。争取兰渝铁路年内加开动车组。(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负责,省商务厅配合)
(六)打造南向通道省级物流平台。市场化整合有关物流企业,组建省级物流平台公司。利用兰州、武威、天水国际陆港集散分拨、中转枢纽的功能和优势,打造“内引外联”的国际贸易平台。支持兰州国际陆港继续组织发运中新南向国际货运试验班列,增加班列发运频次,积极与重庆、广西等省区市合作,进行多品种货源测试,掌握发运规律,实现关口畅通,共同推进中新南向通道国际班列常态化运营。(省政府国资委牵头负责,省物产集团、兰州市、武威市、天水市政府配合)
(七)推进口岸“三互”大通关建设。深化关检“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合作,推进一站式作业、一体化通关,在兰州铁路口岸创建关检合作示范区,为对外贸易提供便利化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推动南向铁海联运、国际公铁联运常态化运行,创新协同监管制度,压缩口岸货物通关时间。(省商务厅牵头负责,兰州海关、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八)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整合关检口岸申报系统,建设口岸“单一窗口”,实现“一点接入、联合审批、统一反馈”。积极参与地方政府主导的“单一窗口”建设,规范对“单一窗口”的申报数据管理,支持企业通过“单一窗口”申报。(省商务厅牵头负责,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兰州海关配合)
(九)加强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建设。实现渝桂黔陇四省区市检验检疫部门间“通报、通检、通放”。通过检验检疫e—CIQ主干系统实现一次申报、全口径进出境货物数据信息共享。对负面清单以外进出口货物实施“出口直放、进口直通”制度。除废物原料、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大宗散装货物外,实施“进境口岸检疫、境内全程监控、出境直接核放”的监管模式,实现全流程可控化监管。(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负责,有关市州政府配合)
(十)推动进境指定口岸建设。打造特色进口商品集散中心,指导建成中川机场进口水果、冰鲜水产品航空指定口岸以及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武威保税物流中心肉类指定查验场,利用国检试验区创新平台开展先行先试,指导建好武威进境木材监管区;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建设进口水果、冰鲜水产品、粮食和进口整车铁路指定口岸。(省商务厅牵头负责,有关市州政府配合)
(十一)加强基础通信能力建设。大力开展4G网络、光纤网络和光纤到户等工作,进一步优化省内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科学规划提升丝绸之路信息港平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升我省信息通信基础支撑能力。2018年完成兰州新区国际通信专用通道建设工作,力争2020年国内互联网交换节点落户我省。(省通信管理局牵头负责,省工信委配合)
(十二)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整合目前省内大数据资源建设丝绸之路信息港大数据中心,建立区域性国际数据交易中心、面向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大数据交易服务平台。实施一批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引导和鼓励企业和公众利用开放数据资源。到2020年建立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及亚洲有影响力的丝绸之路小语种搜索引擎。(省工信委牵头负责,有关市州政府配合)
(十三)积极开展人文交流。利用文化部“东盟10+3”框架下的文化交流机制,加强相互交流对话,推动与曼谷、金边、老挝、新加坡中国文化中心的合作。邀请东南亚国家参加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增强文化博览会在东盟国家吸引力,促进文化艺术取长补短、文化贸易互利互惠。在中新南向通道沿线省区市开展优秀剧(节)目、非物质文化展演交流活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机制,为文化企业走出去节省成本、提供服务、搭建桥梁。(省文化厅牵头负责,省政府外事办、省文博局配合)
(十四)积极开展旅游合作。利用区位、交通、旅游资源等优势,加强与南向通道沿线省区市及东南亚国家旅游交流合作,推出南向通道礼佛之旅、自驾之旅、精品丝路体验之旅、高原避暑养生之旅、文化研学之旅、智慧之旅等特色鲜明、“一程多站”的六大主题旅游线路,实现资源互享、优势互补。(省旅游发展委牵头负责,有关市州政府配合)
(十五)开展临海飞地经济区建设工作。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会商筹划建设临海飞地经济区,实现甘肃和广西各种资源、各种要素协调流动和融合发展,推进甘肃有色资源、生物医药、农产品、机械制造等产业走向世界,推动我省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进而形成我国内陆省份与沿海省份优势互补的良性发展机制。(省政府国资委牵头负责,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十六)打造西北有色金属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以有色金属为主的现货及期货交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到2020年,力争建成西北有色金属期货交割仓库、中国西部白银有色金属现货交易中心、兰州贵金属交易所三大有色金属服务平台,将甘肃建成西北有色金属交易中心和物流中心。(省工信委牵头负责,有关市州政府配合)
(十七)支持农林企业及基地产销对接。利用我省与东盟及我国重庆、广西、贵州等地农产品互补性强、比较优势突出的特点,构建以兰州为中心,以河西走廊为轴线,以陇东、陇南地区为支撑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格局。鼓励和支持我省农产品企业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或参加东盟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博览会、加大对我省的苹果、蔬菜、中药材、马铃薯、枸杞等特色产品及其制品的推介宣传力度,逐步培育和扩大我省出口企业及农产品品牌的影响。(省商务厅牵头负责,省农牧厅、有关市州政府配合)
(十八)加大中新南向通道宣传和推介力度。在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研究设立“合作共建中新南向通道论坛”,在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及敦煌行·丝绸之路旅游节等我省主办的节会期间,择时召开渝桂黔陇四方工作会议、圆桌会议及新闻发布会。利用我省驻中西亚、东南亚等国家商务代表和民间机构组织的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扩大中新南向通道影响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办、省文博局、有关市州政府配合)
(十九)强化人才支撑。加强与重庆、广西、新加坡等物流先进发达地区的人才培训与交流,建立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和稳定合作关系,特别是利用重庆、广西、新加坡在国际航运、物流方面的先进理念和培训资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提升相关部门和企业的专业水平及经营能力。发挥我省“开发西部人才招聘会”和“中国兰州人才智力交流大会”作用,引进国际国内中高端人才。鼓励省内高校设立互联互通相关专业,搭建高校毕业生与企业信息精准对接桥梁。(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牵头负责,省教育厅、省政府外事办、各市州政府配合)
四、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抓落实责任制,完善重要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层面对南向通道的政策和项目支持,强化部门间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渝桂黔陇四省区市合作共建中新南向通道框架协议》实施工作,落实好“商务部+渝桂黔陇”合作机制。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形成联动机制,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南向通道沿线省区市和东南亚投资创业;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开展阶段性情况问题总结分析,适时评估、检查合作成效,明确下一阶段工作着力方向和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建立健全跨区域合作机制。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地各部门要抢抓“一带一路”和西部大开发政策机遇,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要素功能完善,破解发展瓶颈制约,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产业核心技术研发、合作平台建设等领域加大政策倾斜。省级财政要将中新南向通道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物流补贴列入年度预算,逐步实现市场化运营;积极探索公路、铁路与港口、口岸无缝衔接,开展资源信息共享等方面创新合作,形成快捷便利信息互联互通能力。
(三)密切联系配合。建立我省与重庆、广西、贵州对口部门合作交流机制,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协调等工作,共同开展南向通道战略规划编制以及南向通道合作领域和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共同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政策支持,联手申报相关国家级建设项目。
(四)提升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南向通道宣传报道和推介活动,发挥我省驻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印度等商务代表处和民间机构作用,在国内外举办形式多样的推介会;利用民间智库、知名专家、行业商协会和贸易投资促进机构等第三方智力机构作用,通过论坛、峰会、对接洽谈会等形式,持续扩大南向通道影响力,努力提升社会和市场对通道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