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放平台协同发展规划(2018―2020年)
2018年05月31日  |  来源:中国一带一路网  |  阅读量:2796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支持下,重庆已初步形成“1277”国家级开放平台体系。“1”指两江新区;“2”指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重庆自贸试验区)、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以下简称中新互联互通项目);第一个“7”指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个“7”指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西永综合保税区、江津综合保税区3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铁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南彭公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万州保税物流中心(A型)3个保税监管场所,以及重庆检验检疫综合改革试验区。为贯彻落实开放平台体系功能协同、国际贸易通关协同、政策创新复制推广协同、一体化综合监管协同等协同发展要求,聚焦平台间条块分割、同质发展等问题,整合要素资源,扩大政策叠加效应,实现全市开放平台相互支撑、提质增效,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开放平台协同发展基础与问题

第一节 开放平台协同发展基础

开放平台体系基本成型。经过多年发展积累,重庆初步形成由两江新区、3个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构成的产业集聚平台体系,由3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3个保税监管场所、重庆检验检疫综合改革试验区等构成的口岸和保税平台体系,由重庆自贸试验区和中新互联互通项目2个开放型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平台构成的制度创新平台体系。

平台互联互通性逐步增强。果园港进港铁路专用线开通,助推铁水联运加快发展,新田、龙头等港口功能不断完善,长江已成为中国内陆进出口的东向大通道。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渝桂黔陇四省(区、市)签署《合作共建南向通道框架协议》和《关检合作备忘录》,“渝黔桂新”南向铁海联运通道实现常态化运行,开通渝甬、渝武东向铁海联运通道。南彭公路物流枢纽初具规模,面向东南亚开行货运班车。兰渝铁路全线贯通,中欧班列(重庆)运行效率提升,西向国际物流通道更加顺畅。经满州里等口岸的北向国际物流通道试运行。开放平台间的互通性进一步改善。

平台协同监管模式不断优化。建成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重庆海关关区内监管现场卡口数据实现标准统一和共享,协调铁、公、水、空多式联运自由转换。全面融入全国检验检疫一体化,在中西部率先打破区域、机构阻隔,探索“通报、通检、通放”方式,建立进口食品“空检铁放”监管模式。创新监管机制,压缩口岸通关作业环节,整合各口岸作业现场,合理安排设施设备,在通关环节做“减法”,在监管效能上做“加法”。

平台产业协同发展成效初显。协同招商机制逐步建立,组织平台间产业对接和联合招商活动,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拓展招商引资新途径,推动招商信息在平台间互通共享。加工贸易协同发展取得成效,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和西永综合保税区共同建设进项料件物流分拨配送、出项产成品集拼发运的协作体系。开放平台成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和西永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额占全市近6成。

第二节 开放平台协同发展存在的问题

平台功能定位趋同化。开放平台规划统筹不够,导致平台之间规划衔接不到位,各平台功能定位较为雷同。平台主导产业选择过多,特色不鲜明。口岸类平台承担过多的内向型产业功能,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和服务业有重复布局的趋势。规划重产业和开放功能,轻城市和社会服务功能,产城融合不够的问题突出。

信息、政策孤岛现象突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上线32项功能,但是功能尚存在拓展空间,应用的深度和广度还需深化,运维保障能力待提高。开放平台在金融政策、国际贸易投资便利化等方面的集成创新力度不够,政策叠加效应未充分显现。“一区多园”软扩张导致政策的空间泛化和政策优势弱化。

平台同质化竞争激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各开发区均将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总部经济、新型金融、服务贸易等作为主导产业进行招商引资,各平台依然将优惠政策、低价土地作为惯用的比拼砝码。高新区和经开区发展方式趋同,呈现招商为主、孵化为辅,大企业为主、小企业为辅的态势。

平台枢纽集聚功能弱。全市铁路建设滞后、标准较低,客货混行且以客运服务为主,导致干线货运能力弱,进港铁路建设滞后,“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作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最大阻碍之一的三峡船闸“肠梗阻”问题长期难解,水运低成本优势未完全发挥。全市仅有2个正式开放口岸,果园港尚未正式开放,国际物流功能薄弱。

协同管理体制未理顺。开放平台管委会与辖区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划分不统一,边界模糊。行政审批一体化水平不高,政务服务的网络化、自主化水平有限。出口退税时间较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以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着力构建各类开放平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以开发区为核心推动产业质量变革,以口岸和保税平台为核心推动贸易效率变革,以制度创新平台为核心推动发展动力变革,加快推进先行先试政策红利释放,实现开放平台“功能协同、贸易协同、政策协同、监管协同”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发展。完善开放平台空间布局和数量规模,加强开放平台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导向,建立考核评价体系,以目标为导向激励开放平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的开放发展格局,切实提高全市开放型经济整体发展质量和效益。

坚持联动发展。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口岸“三互”大通关建设,共建共享国际贸易功能系统。完善开放平台协同招商机制,组建全市开放平台联合招商团队,推动招商信息互通共享。探索发展口岸经济、“飞地经济”,合作建设协同创新平台,建立开放创新政策一体化申报机制。

坚持错位发展。明确产业集聚、口岸保税、制度创新等各类平台的主体功能和发展定位,引导开放平台错位发展。优化开放平台产业布局,形成各自在全市对外开放体系中的特色定位,实现差异化发展。鼓励开放平台之间在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分工协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整体效益最大化。

坚持示范引领。充分利用实施重庆自贸试验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检验检疫综合试验区、贸易多元化试点等国家级开放试点的契机,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强化试点经验的集成和复制推广,对评估效果好、风险可控的政策、制度、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时向有条件的开放平台推广实施。

坚持辐射带动。充分发挥国家级开放平台的集聚辐射功能,鼓励向其他市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农业园区输出品牌、人才、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按照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市场导向、利益共享的原则,合作共建开发区,引导各级各类开放平台良性互动发展。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开放平台发展定位更加精准、产业特色更加鲜明、管理体制更加完善、政策红利广泛共享,成为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核心支撑。

开放平台体系功能更加协同。开放平台体系更加完善,国家级开发区增加2个;对外开放口岸新增2―3个,服务货物贸易的指定口岸功能达到13项,服务出入境人员的指定口岸功能达到5项。平台规划衔接长效机制确立,主体功能更加突出,各平台功能错位互补,实现开放平台系统整体功能最大化。

国际互联互通水平大幅提升。国际多式联运体系初步形成,中欧班列(重庆)市外货运量比重达到45%,重庆至深圳、重庆至北部湾等铁海联运通道常态化运行,集装箱铁水中转量占港口吞吐量10%,开通国际航线达到100条左右,重庆机场市外货物周转量占比达到30%,口岸出入境人员、进出口货运量居西部内陆前列,基本建成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覆盖报关报检、口岸作业、出入境运输全流程。

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投资、贸易、金融结算便利化达到较高水平,重庆检验检疫综合改革试验等制度创新取得突破,创新经验广泛复制共享;探索陆上贸易规则实现新突破;口岸物流成本下降,通关时间缩短,智能化水平提升;开放平台监管更加高效,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

第三章 开放平台体系功能协同

明确各类开放平台在全市开放大局中的核心功能定位及作用,实现错位协调发展,全面支撑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第一节 明确各类平台的功能定位

突出产业功能平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和创新功能,口岸和保税功能平台的开放窗口功能,以及制度创新平台的制度先行先试和政策复制功能。

突出产业集聚平台核心功能。以两江新区、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经开区为核心载体,集中布局战略性新兴制造业、服务业集群,承担重庆产业升级任务。集聚科技创新要素,提升创新孵化和自主创新能力,建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窗口。依托“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不断提升产业外向度,打造开放引领高地。加快产城融合发展,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围绕优化产业发展环境进行制度创新。

完善口岸保税平台核心功能。强化口岸作业、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贸易基础功能,支持平台间口岸、保税功能协同,扩大辐射区域,建成国际物流枢纽和对外开放的门户。充分利用临港优势,积极发展口岸经济,鼓励发展国际物流配送、转口贸易、总部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离岸金融结算等新业态,围绕口岸和保税功能完善升级、通关物流效率提升、国际多式联运、临港产业发展推进制度创新,实现与国际贸易规则的接轨融合。

集成制度创新平台核心功能。围绕投资、贸易、金融结算便利化和国际互联互通,先行先试,开展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强化政策、制度创新的集合复制推广,努力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风险压力测试区、改革系统集成的先行区、开放平台协同发展区。着力建设以货物贸易为基础的内陆国际贸易中心、以多式联运为核心的内陆国际物流中心、以金融结算便利化为抓手的现代金融中心、以互联互通为目标的现代服务业运营中心和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平台的“大通关”便利化口岸高地。

第二节 平台体系优化与互补协同

加快推进国家级开发区申报创建,积极争取布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因地制宜发挥开放平台辐射作用,实现各类开放平台相互补位、相互支撑、协同发展。

优化开放平台体系。支持铜梁、潼南等市级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争取大足工业园区升格为国家级经开区,推进万州经开区扩容。争取尽早设立涪陵综合保税区和果园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加快江津综合保税区建设。推进重庆铁路临时口岸、万州机场正式对外开放,探索推动果园港申建多式联运综合开放口岸,推进丰都港、万州新田港水运口岸开放,争取在渝布局生物制品和首次进口药品口岸功能。关闭不符合环保要求、运量标准,无经济效益的口岸作业区域。

进开放平台功能互补延伸。拓展水运口岸、铁路口岸、航空口岸的功能,培育壮大进口主体,采取共用查验设施的方式,充分发挥现有各类指定口岸查验设施的作用,促进开放平台提能增效。加快铁路口岸进境植物种苗指定口岸建设,争取早日投入使用。加快进境木材集中监管区建设,扩大木材进口量。探索将功能相近、区块相邻的开发区进行整合或按“一区多园”模式实行托管。

第四章 国际贸易通关协同

加快完善铁、公、水、空立体发展的综合国际物流网络体系,推进建设国际贸易物流信息大平台,探索陆上贸易新规则,打造贸易畅通集散地。

第一节 加快建设多式联运物流枢纽

完善多式联运港站枢纽体系,建设多式联运运行示范基地,推进果园港铁水联运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国际多式联运监管中心,拓展口岸功能,打造多式联运国际贸易枢纽。

建设多式联运港站枢纽体系。加快推进枢纽东环线建设,构建航空物流园、西部现代物流园、寸滩―果园港―东港、南彭贸易物流基地四大物流枢纽高效串联的专用通道。加快建成果园、珞璜、龙头、新田四大多式联运枢纽港区,统筹规划港区基础设施,形成功能定位明确、多式联运衔接顺畅、国际开放水平高的枢纽港区体系。推进港站枢纽联络线建设,重点加快进港铁路、公路连接线建设,逐步实现“千亿级工业园区、百万吨级货运枢纽”基本通铁路,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运输方式。加快推进重庆各大物流枢纽与示范基地之间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物流信息互通,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科学规划基地功能布局和运营模式,打造跨运输方式、跨枢纽间的多式联运作业信息平台,实现铁、公、水、空多种运输方式间的自由换装、自由拆箱、集拼作业等服务功能,培育发展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创新多式联运商业模式,形成辐射带动中西部、服务配套国内外的国际化、便捷化、示范性的多式联运服务中心。

建设果园港国际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完成果园―东港港区功能升级和智慧港口建设,增强果园港中欧班列(重庆)第二始发站(港)功能。推进重庆东站至东港的铁路专用线建设,旅游船舶统一停靠至寸滩港,打造国际邮轮码头。充分利用果园-东港的地理区位优势和多式联运基础设施,集成铁、公、水多种口岸功能,推进建设国际多式联运监管中心,使之成为连通“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国际多式联运物流枢纽,提升内陆对外开放能级。创造条件争取国家在重庆设立自由贸易港,依托国际物流枢纽开展大宗商品交易,延长国际贸易价值链。

第二节 构建开放协同的信息管理系统

拓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范围和领域,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推进建设国际贸易物流信息大平台,实现贸易全链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拓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范围。积极组织报关企业开展业务、性能、压力测试,加强口岸单位和相关企业电子通关业务培训,逐步将有关职能部门的国际贸易监管和服务工作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集中开展,到2020年,重庆口岸企业通关成本下降20%以上。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精简优化出口退税流程,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将物流金融创新平台国际贸易领域的基础性金融服务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应用范围。加强系统运维,确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安全、稳定、高效。

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功能。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信息化基础设施,启动2.0版建设,对接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最大限度实现数据标准化。开发“一带一路”外贸数据分析和辅助决策功能,对接长江经济带主要省(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配合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建设,实现更大范围业务协同。到2020年,全面建成政务服务、物流协同、数据服务和特色应用4大板块、40项功能,实现“一窗登录、一口申报、一网共享、一站办理、一键跟踪、统一反馈”目标。

加强物流贸易信息系统融合。依托相关平台,推动物流、航运、仓储、口岸监管、检测认证、检疫处理、金融服务等综合应用配套系统融合及信息共享。依托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系统,实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物流信息平台以及国际电子贸易平台功能互联互通。在国家层面统筹下,对标国际最高水平,布局国际贸易新一代信息化基础设施。

建设智慧口岸。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口岸基础资源配置,促进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交互。加快通关作业装备自动化进程,推进查验管理系统智能化和现代化。深化大数据技术在口岸运行风险分析、企业信用评估、金融服务、宏观决策等业务环节的应用。利用空间地理信息技术,推进口岸物流链智能化和动态空间展现。

第三节 探索陆上贸易新规则

深化国际多式联运、贸易通关合作,争取各方协同构建陆上国际贸易新规则,为国际海陆贸易联动发展探索新规则。

深化国际贸易通关合作。支持完善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海关、检验检疫、标准认证部门和机构之间的通关合作机制,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用好中欧、中新“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和中欧“安智贸”协定等合作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开展贸易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化合作。

探索陆上贸易规则。全面创新中欧班列(重庆)铁路运输货物融资功能及规则,探索铁路提单标准化改革试点,突破传统铁路运单无法控货的局限,制定铁路提单的签发、流转和提货规则,赋予其控货功能和权利凭证属性。探索基于铁路提单的国际贸易、物流、融资、结算等陆上贸易规则,推动跨境铁路提单融资、结算便利化。推动在跨境铁路运输物权纠纷案件上形成司法判例,进而形成国际惯例,实现铁路运单物权化,与海运运单物权等效。

第五章 开放平台政策创新及复制推广

创新推进重庆自贸试验区和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改革试验和政策支持,建立政策评估确认机制和共享政策储备库,加快成熟的创新经验和案例在平台间共享复制。

第一节 创新推进重庆自贸试验区和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建设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协同推进重庆自贸试验区和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努力打造投资、贸易、金融结算便利化“三合一”的综合试验区。

创新推进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立足“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打造“四区”(投资、贸易、金融结算三位一体的综合试验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压力测试区、改革系统集成先行区、开放平台协同发展区),初步建成“一枢纽三中心一基地”(以多式联运为核心的内陆国际物流枢纽,以货物贸易为基础的内陆国际贸易中心、以金融结算便利化为抓手的功能性金融中心、以互联互通为目标的现代服务业运营中心,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现代制造业基地)。用好国家赋予的改革自主权,全面废止和修订与负面清单不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放开专用车、新能源汽车等制造业和证券期货、保险、银行、医疗机构等服务业外资股比限制,进一步放开娱乐场所、加油站、旅行社等服务业领域的外资准入。强化“放管服”等改革系统集成和优化营商环境。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片区集成享受其他开放平台的创新试点政策,打造重庆自贸试验区升级版。

高标准实施中新互联互通项目。以“现代互联互通和现代服务经济”为主题,以重庆为营运中心,积极引进大型企业建设区域总部,围绕金融、航空、交通物流、信息通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加快推动一批功能性、标志性项目落地,并以项目为依托探索政策创新,不断加强与新加坡的高水平互联互通合作,推动西部地区开放发展。

第二节 积极开展政策创新试点

加强开放创新政策整体规划研究和申报实施,积极争取国家试点和政策支持,完善市级支持政策,进一步健全涵盖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领域的开放发展政策体系。

积极争取外贸政策试点。用好国家平行进口整车试点政策。争取扩大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范围。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内陆地区国际结算中心政策试点。搭建银贸合作平台,鼓励和支持重庆市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等贸易融资规模。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争取将保税港区纳入重庆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地区。在重庆自贸试验区开展好进口汽车整车保税仓储业务试点工作,支持在保税港区开展生物制品进口和首次药品进口业务。争取国家支持在重庆开展进口汽车符合性整改试点。

积极争取物流政策试点。争取国家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南亚、东南亚国家更多航线行使经重庆的第五航权,拓展国际航线网络,支撑重庆国际航空枢纽建设;争取国家支持将重庆空铁联运、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纳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加快重庆至上海江海直达船型的研发。

积极创新利用外资政策。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投资。支持外商投资项目用地,继续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与内资企业同等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优惠政策。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依法依规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积极推动外商向人文社会领域投资,开展教育、医疗领域外商投资试点。

支持“走出去”政策创新。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亚投行、国家丝路基金将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框架下合作项目和其他“一带一路”重点建设项目纳入重大项目储备库。鼓励商业银行与实体企业联合“出海”,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增加对重点企业走出去的贷款额度,探索实践“外保外贷”“外保内贷”等新型融资方式。对接“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市场,探索设立境外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国资平台、龙头企业到境外开展收购、并购、控股、参股等项目投资。建立保险费用分担专项基金,针对不同类型投资分层次设定分担比例,鼓励企业投保境外投资风险。

加强税收管理与服务。推动重庆自贸试验区特殊税收业务先行先试,探索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功能建设、出口退税无纸化试点等创新举措,最大限度便利自贸试验区纳税人。优化出口退税机制,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巩固和深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用好启运港退税、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支持企业“走出去”政策以及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开放平台内设立的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争取人才政策创新试点。研究制定开放平台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落实人才签证实施细则,明确外国人才申请和取得人才签证的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为高层次人才入出境、工作、在华停(居)留提供便利。允许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开放平台工作,完善留学生实习居留、工作居留和创新创业奖励制度。支持开放平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校联合培养人才和开展人才交流合作,加快培养适合多、双边贸易投资的各方面人才。争取对高端人才引进给予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第三节 加强改革集成与复制推广

加强创新经验评估总结,有序开展开放型经济自主改革探索经验的评估确认,将开放平台成熟的创新经验和案例分领域、分层级、分阶段向其他开放平台推广。

加强政策、制度创新的复制推广。加快复制推广全国其他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将重庆自贸试验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创新经验和案例向全市其他开放平台加快复制推广。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等创新政策在具备条件的开放平台落地。充分利用开放平台工作观摩机制,促进创新成果交流。

建立政策、制度创新评估确认机制。鼓励开放平台自发性推进改革探索和政策创新,先行先试。建立合理的容错纠错机制,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建立成功改革探索试验的评估和“事后追认”机制。评估总结内销选择性征税、一般纳税人试点资格、贸易多元化等试点措施,适时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扩大试点。建立政策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建立有效政策、制度创新储备库。整合创新举措,制定政策共享共用清单,共同研究向国家部委争取的创新政策及举措,共同培育和总结提炼创新实践案例。明确专门机构或单位动态梳理和评估全国、全市各类开放平台的政策、制度创新案例,分类形成开放平台政策、制度动态储备库。

加快政策、制度创新成果向市级开发区推广。鼓励市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农业园区通过信息共享和观摩学习,在政策允许和权限范围内,复制推广国家级开放平台的外贸、外资、财税、土地、金融、人才奖励政策和制度创新成果。

第六章 开放平台监管协同

打破平台、区域行政监管界限,实行全域一体融合监管,完善产业合作联动机制,构建跨平台协同创新机制,促进开放平台高效、有序、协同发展。

第一节 健全一体化监管体制

以国家海关、检验检疫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关检业务深度融合,建立多式联运监管机制,构建综合一体、宽严适度、高效有序的新型协同监管体系。

根据国家关检机构改革后的制度流程变化,尽快形成原重庆检验检疫综合改革试验区评估方案,报海关总署审批后有序有效实施。

第二节 完善产业合作联动机制

建立招商引资联动机制,培育引进高层次国际化市场主体,完善产业转移对接机制,激励平台产业分工合作,促进平台间产业链内聚延伸与耦合发展。

建立招商引资联动机制。统筹建立开放平台招商信息资源库,全面梳理各大平台的重点招商项目、政策,整体包装,统一对外宣传。组建全市开放平台联合招商团队,开展组团式招商,对有意向投资项目,根据项目产业类别、投资规模等情况初步确定落地园区,再组织平台共同开展洽谈。开放平台招商引资企业因其产业规划、土地等因素未能落户的,可推荐到其他平台,落户企业税收可异地共享。

建立产业转移对接机制。搭建市内开放平台产业转移对接平台,每年组织1―2次开放平台间产业对接活动,畅通产业转移沟通渠道。完善土地、财税等相关政策,引导主城区开放平台“腾笼换鸟”,通过土地置换实现空间资源再开发,打造开放平台“升级版”。鼓励国家级开放平台与市级开发区之间,市内开发区与东部地区开发区之间,通过跨区域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合作共建“飞地”园区,拓展用地空间。

第三节 构建协同创新机制

落实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协同推进创新载体建设,完善创新要素跨平台流动机制,促进开放平台联动创新和群体性突破。

构建平台协同创新合作机制。鼓励开放平台联合市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组建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合作引进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跨平台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同创新中心,做实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推进技术的群体性突破。

完善创新要素跨平台流动机制。建立开发区之间创新成果转移、共享、扩散机制,促进人才、资金、信息等创新要素在各开发区之间流动。依托科技服务大市场、科技要素交易中心、市联交所等交易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跨平台转移。引导开放平台的优质研发创新资源跨平台建立工作室、工作站、实验室。推动开放平台建立人才共同引进和使用机制,共享人才资源。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具体研究制定开放平台协同发展的重要政策、战略措施、重点项目和行动方案,适时分类组织召开开放平台管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开放平台协同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统筹推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和开放平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链协同、科技创新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完善配套服务。加快完善开放平台及配套发展区域生活配套设施,解决入驻人员吃、住、行、就医、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解决企业发展后顾之忧。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批程序,在行政审批、项目报建、工商登记、税收征管、资金保障、法律咨询等方面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系统服务。

强化监督执行。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围绕开放平台协同发展目标任务,列出年度重点督查项目,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重点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实施、综合协调和政策落实等方面加强督促检查。 

分类: 全球治理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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