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杰进:崛起国改革国际制度的路径选择
2020年07月13日  |  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2020年第6期   |  阅读量:10123
 

七、结论

本文借鉴了历史制度主义的渐进制度变迁理论,利用霸权国否决能力和既有国际制度弹性两个自变量,构建了一个解释崛起国改革国际制度的路径选择的理论框架。具体来看,当霸权国否决能力较强,霸权国主导的国际制度弹性较低时,崛起国倾向于选择叠加型改革路径;当霸权国否决能力较强,霸权国主导的国际制度弹性较高时,崛起国倾向于选择偏离型改革路径;当霸权国否决能力较弱,霸权国主导的国际制度弹性较低时,崛起国倾向于选择替代型改革路径;当霸权国否决能力较弱,霸权国主导的国际制度弹性较高时,崛起国倾向于选择转换型改革路径。

实证分析部分,在主权信用评级改革中,美国否决能力较强,而美国主导的国际评级制度的弹性较低,促使中国选择了叠加型改革路径。在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中,美国的制度否决能力较强,而美国主导的SDR储备货币制度弹性较高,使得中国选择了偏离型改革路径。在区域贸易协定中,美国的制度否决能力较弱,而美国主导的TPP制度弹性较低,促使中国选择了替代型改革路径;在多边开发银行改革中,美国的制度否决能力较弱,而美国主导的世界银行的制度弹性较高,使得中国采取了转换型改革路径。

本文从崛起国是否创建新国际制度以及是否重新解释和应用既有国际制度的角度出发,将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改革的路径分为替代、转换、叠加和偏离四种类型,打破了以往西方学术界对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划分所采用的现状国—修正国的两分法。爱德华·卡尔(Edward Carr)较早将崛起国分为维持现状的国家和修正主义国家两种类型,认为前者是对现有国际规则满意并乐意去维持的国家,后者则是对现有国际规则不满意并伺机修改的国家。阿诺德·沃尔夫斯(Arnold Wolfers)则认为修正国和现状国在国际政治中追求的目标不同,前者追求的是“自我扩展”,这一过程通常伴随“频繁而剧烈的权力扩张尝试”,后者则追求“自我存续”,并无扩张权力和追求优势地位的动机。江忆恩(Alastair Iain Johnston)则直接问出了“中国是一个维持现状的大国吗”的问题。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采用这一两分法容易使中国与全球治理的关系陷入困境。按照这一逻辑,如果中国采取韬光养晦的现状国战略,那么中国就容易被批评为“搭便车”,不承担“大国责任”;如果中国采取积极有为的修正国战略,那么中国就容易被认为是要“改变现状”,挑战既有国际秩序。

本文提出的四分法表明,与中国是何种类型的国家相比,中国与美国在全球治理中的互动对中国选择何种类型的全球治理改革战略影响更大。从国际政治的一般规律来看,任何大国的崛起必然会导致国际规则的改变,关键是崛起国选择什么样的路径来改变国际规则。其路径选择通常与具体议题领域内霸权国的制度否决能力有关,也与霸权国主导的国际制度是否为崛起国提供了足够的弹性空间有关。当然,所有这些路径都只有在崛起国的物质性权力不断增强的条件下才能实现,而如何不断地提升崛起国的物质性权力,这则是另一个新的研究问题。

(朱杰进,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一带一路及全球治理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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