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
2022年01月22日  |  来源:中国国际商会  |  阅读量:7985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

1月1日,中国贸促会及地方机构签发首批RCEP原产地证书,为全国12个省(市)的69家企业签发了158份RCEP原产地证书,主要涉及纺织品、化工产品、医疗产品、食品等,出口目的国包括日本、澳大利亚等已生效成员国,涉及出口金额1200多万美元,预计可为企业减免关税18万美元。

1月1日上午,RCEP生效落地青岛启动暨“中国•山东•青岛-日本•关东•京滨“启航仪式在青岛市市北区邮轮母港客运中心举行,活动现场,青岛海关、市税务局分别颁出全国首份RCEP原产地证书、RCEP协定生效后税务机关受理首笔出口退税申请。

1月6日,RCEP工商领袖论坛在广西南宁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论坛发布了《RCEP工商界合作南宁宣言》《RCEP解读及适用电子指南》,宣布成立RCEP工商咨询理事会。

RCEP生效首周,山东省共16家企业提交经核准出口商申请, 11家企业经海关认定成为经核准出口商。

1月13日,厦门海关审核通过一份签往柬埔寨的RCEP原产地证书,至此,厦门海关为厦门市企业签发RCEP原产地证书涉及货值突破1亿元。

商务部1月13日下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财务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束珏婷表示,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利用RCEP,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做好指导和服务,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尤其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中西部地区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功能,为企业提供及时、优质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同时,也将进一步指导地方加强本地发展与RCEP的对接,找准RCEP带来的机遇,帮助企业提升在更广阔国际环境中参与合作和竞争的本领,实现更好发展。

国新办1月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表示,2021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12.07万亿元,增长18.1%,占我国外贸总值的30.9%。在RCEP 701项约束性业务中,海关总署单独或共同作为负责部门的共计174项,占比24.8%,目前已全面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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