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生:半岛终战宣言不能只是“象征性”
2021年11月16日  |  来源:环球时报  |  阅读量:2791

韩国总统文在寅在今年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讲话中再次提议宣布半岛终战宣言。今年以来,美韩两国负责半岛事务的特使围绕该问题也已举行至少六轮会谈。其实,作为半岛和平机制建设进程的重要一环,有关终战宣言的讨论并不是新话题。1997年12月—1999年8月曾先后举行了六轮由中美朝韩代表参加的四方会谈,当时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建立半岛和平机制,2005年六方会谈达成的《9.19共同声明》指出,“直接有关方将另行谈判建立朝鲜半岛永久和平机制”。

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定》签订至今,朝鲜半岛战略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已经不能规范朝鲜半岛相关行为体的行为,需要包括终战宣言在内的新的和平机制构建。而且今年以来,朝鲜半岛有关国家不停试射潜射导弹和巡航导弹等战略武器,半岛有陷入军备竞赛之势。另外,本轮有关终战宣言的问题再次受到热议,主要得益于韩国文在寅政府的努力。文在寅政府上台后致力于半岛和平进程,尤其是在2019年朝美越南河内峰会无果而终、半岛无核化与和平进程陷入停滞后,首尔仍一直在试图推动。今年以来,一方面考虑到美国拜登政府上台后更加重视韩国的作用,另一方面距离明年5月份执政到期来日不多,文在寅政府开始加大推动终战宣言的步伐。

对于半岛终战宣言,中国一直持积极参与态度,而且按国际法也理应如此。其中一个原因在于根据国际法基本原则,一个多边国际条约不能只由部分缔约国签署的国际法文件来改变或终止。要正式结束1953年签署的《朝鲜停战协定》,只有在该协定当年签署方共同参加的情况下才能有效。当年的《朝鲜停战协定》是由朝鲜人民军总参谋长南日,中国代表、志愿军副司令员兼副政治委员邓华,“联合国军代表”、实际是美国远东海军司令乔埃以及韩国第1军团团长白善烨等参与的。尽管有关国家领导人多次声称半岛终战宣言并非法律文件,只是政治姿态,但不管是什么,只要是正式结束《朝鲜停战协定》的文件,中国作为当年的签字方当然不可缺席。

另外一个原因在于中国当年为朝鲜战争付出巨大牺牲,是众所周知的战争主要参与方。虽然有不同的统计数据,但普遍认为朝鲜战争期间中国牺牲军人近20万,朝鲜半岛共22万平方公里,这意味着朝鲜半岛每平方公里几乎就有一名中国军人牺牲。根据有关统计,中国为进行抗美援朝战争共消耗各种作战物资560余万吨,军资费用62.5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当时的25亿美元,而中国1953年的GDP才约合200亿美元。要宣布朝鲜战争正式结束,如果作为主要战争参与方的中国不参与,不仅“于理”说不过去,“于情”,也对不起在那场战争牺牲的中国将士。

因此,尽管有关国家领导人多次声称半岛终战宣言将由“三方”或“四方”领导人签订,笔者认为无论是从国际法角度还是从常识的角度,朝鲜半岛终战宣言都应该由朝鲜、中国、美国和韩国四方共同参加结束《朝鲜停战协定》的谈判,并共同推动签署新的朝鲜半岛和平协定。

同时,还应该看到包括终战宣言在内的半岛和平机制建设,与朝鲜半岛的无核化进程息息相关,如果半岛无核化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一纸终战宣言也难以保障半岛和平。因此,在终战宣言谈判进程中,也需要和朝鲜半岛无核化联系起来。也就是说,终战宣言不能仅仅是“象征性”的,它必须有利于朝美的互信建设,有利于半岛的无核化进展。这正如今年11月中国政府朝鲜半岛事务特别代表刘晓明在与韩国外交部半岛和平交涉本部长鲁圭德视频会晤时所指出的那样,“中国作为半岛事务重要一方和《朝鲜停战协定》缔约方,愿就推进半岛和谈、发表终战宣言等事宜同有关方保持沟通,发挥建设性作用。中方希望有关各方和国际社会多做有利于推进半岛问题政治解决进程的事”。

(王俊生,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周边战略研究室主任。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分类: 2021 媒体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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