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2012年11月,中国共产党在十八大报告中战略性地提出了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共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逐步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同。2017年2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被首次写入联合国决议,随后又被陆续写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合国安理会等多份联合国决议。习近平在2018年6月的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会议上提出,国际局势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2019年4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之际,习近平提到,海洋孕育了生命、联通了世界、促进了发展。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联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发展目标,“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具体实践。从“人类命运共同体”到“海洋命运共同体”,需要摒弃霸权行动,需要各国的责任担当,需要国际社会着眼可持续的和平、繁荣与稳定,共同推进海洋治理,共同维护海洋秩序,共同维护海上安全,共同完善和发展现有体制,构建新型海上国际关系。
一、21世纪的世界政治:海洋的和平是世界和平的重要保障
大航海时代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秩序确立,海洋一直是西方大国争夺霸权的舞台。自500年前的地理大发现开始,纵观历史发展,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美国等国的崛起都清楚地表明,近现代以来的大国崛起常常离不开海权的争夺和海上影响力、控制力的竞争,而通常只有具备引领世界工业化和科技创新进程实力的海洋强国,才有机会发展为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强国。这是因为海洋强国更易获得世界性的市场和资源,其财富的积累推动并保障了科技实力的发展,并进而反向推动其在市场和资源的财富竞赛中取得更大优势。这意味着,近代以来海上强权地位的获取成为大国实力的标志,获得海洋霸权的国家更有意图将塑造和主导海洋秩序作为维护利益的主要手段。因此,海洋成了大国战略竞争和权力冲突的主战场。
(一)海上力量与海洋秩序主导权的关系
海上力量的规则制定和执行能力是大国地位的基础。随着中国的崛起,美国对南海与东海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争议的原有立场不断出现咄咄逼人的新变化。
是今天中美两国的战略竞争的地缘战略重点,已经从东亚的陆地,转移到了东亚的海洋。美国拉拢印度组织美日印澳四国机制,将一个奉行超级民族主义的印度拉进美国的怀抱来实现亚太地区力量的重新分化组合、推进针对中国的“印太战略”,其背后的根本因素,更是因为美国战略界担心中国崛起有可能威胁到美国的海上霸权和在亚太地区秩序中的主导地位。现任拜登政府国家安全委员会印太协调员的坎贝尔早在五年前就提出,美国面对的是一个崛起的中国,是二战后亚太地区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海上地缘战略扩张”的中国。
然而,在21世纪的今天,固有的海洋霸权争夺思维已无法满足全球海洋治理的客观需要,更无法推动大国关系避免“修昔底德陷阱”。海洋已经成为全球生态、气候、资源保护的“最后阵地”,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最后屏障。习近平提出的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以及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正是基于历史经验的深入总结,站在对人类未来高度责任担当的角度,为管控和降低大国间爆发冲突的风险提出的清晰而又实用的战略思想。
(二)海洋对于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2030年的海洋经济》报告中指出,海洋经济对于人类未来的福祉与繁荣至关重要。新的“海洋经济”是由人口增长、收入增加、自然资源减少、应对气候变化、创新技术等因素共同推动。诸如海上风能、潮汐能和波浪能利用,在超深水和异常恶劣的环境中进行油气勘探和生产,海上水产养殖、海底采矿、海上监视和海洋生物技术的出现,都将对创造就业和经济增长提供强有力支持。
全球海洋经济贡献量巨大,据经合组织根据海洋经济数据保守统计,2010年的海洋经济贡献率为世界经济总值的2.5%,提供工作岗位3100万个。海洋经济逐年增长的趋势将一直持续,经合组织预测,直至2030年,无论从经济增加值还是在就业岗位方面,海洋都将发挥巨大潜力并引领全球经济,2030年海洋经济对全球经济的贡献值保守估计将翻一番达到3万亿美元,2040年全球海洋贸易量将达2716.2亿吨。
海洋经济活动的影响往往是全球性的,尤其是海上航道的价值进一步凸显。2021年3月23日,集装箱货轮“长赐”号搁浅苏伊士运河,导致全球油价上涨便是一例。战略能源与经济公司总裁迈克尔·林奇(Michael Lynch)表示,石油市场的暴涨,苏伊士运河是关键的触发因素。裕利安宜信用保险的分析师波塔(Ana Boata)预测,苏伊士运河此次堵塞每天给全球经济造成的损失最高能达100亿美元。
在北极地区,随着气候变暖与北冰洋的冰川融化,北极航道蕴含着巨大的经济潜力日益凸显。2018年北极航道的货运量为2000万吨,预计至2025年将增至8000万吨。2019年第五届北极论坛上,俄罗斯总统普京指出,北极对于国家经济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占据了政府投资的10%。普京明确表示,俄罗斯2021年将担任北极理事会轮值主席国,并将建议该组织所有成员国及其他国家在北极开展合作。俄罗斯希望与他国展开安全、造船、生态等领域合作的表态,也显示出在北极充满无限可能的这一时期,俄罗斯无法单纯依靠自身力量完成北极开发。2019年3月28日,俄新社引用俄罗斯联邦国防和安全委员会副总书记拉基廷的讲话指出,俄罗斯正在进行部门间协调,旨在制定一份外国军舰通行俄罗斯北方海域航线新规则。
中国于2018年1月发布的《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指出,中国在地缘上是“近北极国家”,是陆上最接近北极圈的国家之一,中国是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中俄两国已达成共识,将共同打造穿越北极圈连接亚洲、欧洲、北美洲的“冰上丝绸之路”,并已与沿线国家达成六项合作项目。
(三)海洋与人类生存环境
进入21世纪的今天,如何实现全球的可持续和平、稳定与发展,成为摆在所有国家面前的共同问题。海洋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是全球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环节。占全球面积71%的海洋,蕴藏着丰富的自然资源与生态资源,是全球气候系统中的重要环节。然而,对海洋的过度开发也带来一系列负面问题。
当前,随着海洋经济活动的迅速扩大,海洋健康状况的恶化开始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随着人为碳排放量的增加,海洋吸收了大量二氧化碳,导致海洋酸化。海水温度和海平面上升,海流转移,导致生物多样性和生境破坏,鱼类种群组成和迁移方式的变化以及严重海洋天气事件的发生频率增加。陆地污染,特别是从河流流入海洋的农业径流,化学物质以及宏观(macro-plastics)和微塑性(micro-plastics)污染物,世界各地的过度捕捞带来鱼类资源的枯竭,进一步加剧了未来海洋事业发展的各种风险,对海洋及其资源的不可持续利用,威胁着世界福祉和繁荣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要实现海洋经济的全部潜力,世界各国需要对海洋经济发展采取负责任的态度,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方法。
二、百年大变局下的共同发展:呼唤“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认知与愿景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快速崛起,国际力量对比更趋均衡。与此同时,世界政治格局相对“东升西降”态势加深了西方国家对自身“优势地位”消解的焦虑与不安,也加速了西方国家对华“敌意合理化”。这一时期,全球治理体系的变动为新兴市场国家参与全球治理打开了窗口,但同时也引发了这些国家在联合国框架下国际环境谈判的利益分化与全球治理话语权的竞争。这意味着,百年大变局下的国家发展“危”与“机”并存,国家间信任裂痕不断加大。在此变局下,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让发展的动力源源不断,让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辉,是各国人民的期待,也是这一代政治家“应有的担当”。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逻辑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可追溯至马克思、恩格斯“自由人的联合”与“全世界无产者联合”的“两个联合”思想,其体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性质的国际主义思想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中的“天下主义”“和合主义”等的结合。2012年,中国共产党首次在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概念,并将其解释为“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2013年3月23日,习近平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中首次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由中国推向世界。他指出:“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自此以后,习近平不断通过各种场合丰富与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具体内涵。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内涵的核心,即“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这一核心体现了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生态的“五位一体”。
(二)坚持对话协商,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战争与和平是国际政治的永恒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21世纪世界政治可持续的和平提供了新思路。伴随着发展中国家的群体性崛起,西方国家之于既有“优势地位”消解的焦虑引发了新一轮“地缘政治”博弈。新兴经济体在过去十年中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接近50%。预计到2035年,包括新兴经济体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将达到60%。对于西方国家来说,中国的崛起难以走出“国强必霸”的历史经验,其在诸多国际议题上体现出了较强“单边主义”与“强权政治”逻辑。
2014年5月15日,习近平在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上的讲话中强调:“中国人民不接受‘国强必霸’的逻辑,愿意同世界各国人民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共谋和平、共护和平、共享和平。”“人类命运共同体”语境中的国家间和平相处之道拥有多重指向:在大国关系方面,“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张发展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新型大国关系;在与周边国家相处过程中,“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议突出亲诚惠容的外交理念与实践;在与发展中国家相处时,“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以义为先、义利并举的正确义利观;在处理多方面矛盾与争端过程中,“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强调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
(三)坚持共建共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世界政治长期遭受传统安全问题的威胁,21世纪的世界政治更加被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交织的议题所困扰。根据世界气象组织(WMO)2021年发布的《海洋、气候与天气简报》,20世纪以来,海平面已上升15厘米,2100年前将达到30—60厘米。2018年,全球约有1.08亿人因风暴、洪水、干旱和野火而需要国际人道主义系统的帮助。到2030年,估计这一数字会增加近50%,每年成本约为200亿美元。2021年4月13日,日本政府决定,将把福岛污水排放入海。德国海洋科学研究机构指出,福岛沿岸拥有世界上最强的洋流,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放射性物质将扩散至太平洋大半区域,十年后蔓延全球海域。“世上没有绝对安全的世外桃源,一国安全不能建立在别国的动荡之上。”日本这一不负责任的行为,将给全球安全带来深远影响。世界政治的全球化与相互依赖加快了国际安全问题国内化与国内安全问题国际化进程,国家安全与国际安全密切相关,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不仅是对国家安全与国际安全的联结,也是建设一个普遍安全世界的必经之路。
(四)坚持合作共赢,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目前全球范围内的贸易摩擦频发,共同发展与繁荣的世界任重道远。在中美长期处于战略竞争的背景下,美国推进与中国的经济脱钩对后疫情时代全球产业链负面效应影响深远,并波及欧盟。一战后美国的大脱钩实践也已证明,基于“零和博弈”的经济对抗,“以邻为壑”的自私行为可能导致世界性经济危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每一个国家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也就是说,“人类命运共同体”实际要打造的是“利本国”和“利他国”相统一的“利益共同体”。
2016年9月3日,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开幕式上指出,“中国的发展得益于国际社会,也愿为国际社会提供更多公共产品。”依托“一带一路”及其配套的合作设施与机构,中国在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上持续彰显大国担当。
(五)坚持交流互鉴,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当今世界,人类生活在不同文化、种族、肤色、宗教和不同社会制度所组成的世界里,各国人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百年大变局背景下世界政治结构中力量组成的多元化,当前的国际体系正朝着多元秩序体系(multi-order system)转变。多极叙事(multi-polar narrative)、多伙伴叙事(multi-partner narrative)与多元文化叙事(multi-culture narrative)预期了一个由新兴(大国)力量所组成的更具多元化的国际体系。为了预防文明间战争的悲剧,萨缪尔·亨廷顿提出了各核心国避免干涉其他文明的建议,并强调建立多文明基础上的国际秩序是最可靠保障。这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的强调高度契合。文明差异不应该成为世界冲突的根源,不同文明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优越。
(六)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气候变化问题与海洋治理议题密切相关。气候变化将对渔业产生不利影响,增加对洄游鱼类种群的竞争,从而加剧海洋争端升级。1970年以来,全球海洋在持续升温,海洋已吸收了气候系统中90%以上的多余热量。海洋变暖的速度加快,海洋热浪的频率与强度不断增大。热带气旋带来的风和降雨有所增强,极端海浪暴发频率的增大,再加上海平面的上升,海洋灾害状况进一步恶化。在过去50年里,热带气旋造成了1945例灾害事件,导致77.9万人丧生、1.4万亿美元的经济损失。“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清洁美丽”世界的追求体现了其对“清洁美丽”的全球海洋治理观的重视。
对“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的追求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自然本身的关照,也是中国对推动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责任。当前基于“共同体”意识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治理的重中之重,中国“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是其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者对《巴黎协定》的承诺。
21世纪人类进入了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的时期。海洋在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竞争中的战略地位明显上升。海洋占据地球表面71%,承担着约50%总初级生产力。“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海洋领域的延伸,其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百年大变局背景下的“中国崛起”必须依托海洋,也需要进一步走向海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需求与目标必须要充分考虑植入“海洋因素”。现今的海洋治理已经陷入目标不清、手段缺乏、协调不力的状态,未来从区域到全球海洋治理均需要以“命运共同体”理念凝聚共识。
三、全球海洋治理急需“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实践
二战以来,全球海洋治理取得了一系列成功的经验和进展。代表性的成果是一系列国际海洋法规则条约化的成功。从1958年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成功制定“日内瓦海洋法四公约”,到1982年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各参与国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文本,联合国在推动全球海洋治理规则条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重大的进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后,成为一部较为全面地涵盖了全球海洋治理各项规则且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国际海洋法法典,被称为“海洋宪章”。
1980—1982年期间担任第三届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召集人的新加坡许通美(Tommy Koh)教授提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从三方面促进海洋和平:(1)为海洋建立一个全新、公平与公正的国际秩序;(2)在全球海洋行动中提倡法治;(3)鼓励以和平方式解决海上争议和纠纷。然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解释、适用和执行常常引发争议,国际海洋法规则和法律体系需要随着21世纪人类在海洋权益、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海洋生态养育等一系列新课题、新挑战的出现而不断走向扩展和更新。
(一)海洋可持续发展议题
近20年来,海洋与可持续性发展问题一直是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的议题。2015年,联合国大会在其通过的《2030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中明确提及“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此后,联合国又就海洋污染、海洋生态保护、海水酸化、可持续渔业、海洋科研能力等议题举行了系列对话会,并促使与会各方签订了一系列成果文件。
2020年10月,《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2021—2030年)实施计划摘要》发布。“海洋十年”旨在推动形成变革性的海洋科学解决方案,促进可持续发展,将人类和海洋联结起来。“海洋十年”描绘了未来十年海洋治理愿景的七个方面:(1)清洁的海洋,即海洋污染源得到查明并有所减少或被消除;(2)健康且有复原力的海洋,即海洋生态系统得到了解、保护、恢复和管理;(3)物产丰盈的海洋,即海洋能够为可持续粮食供应和可持续海洋经济提供支持;(4)可预测的海洋,即人类社会了解并能够应对不断变化的海洋状况;(5)安全的海洋,即保护生命和生计免遭与海洋有关的危害;(6)可获取的海洋,即可以开放并公平地获取与海洋有关的数据、信息、技术和创新;(7)富于启迪并具有吸引力的海洋,即人类社会能够理解并重视海洋与人类福祉和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与此同时,在北极地区实施国际治理、建立合作性制度也取得了成功经验。北极理事会自1996年成立以来,八个成员国与六个正式观察员国多边协作,在保护北极地区环境、促进北极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二)海上霸权对全球海洋治理的挑战
当今海洋治理面临的最大现实挑战是,美国依靠海军优势及霸权地位,基于实力推行单方规则与秩序,使得海上冲突的可能性增大,博弈的复杂性增强,实现海洋治理的难度进一步增加。在南海方向,2020年度美国政府变本加厉强化干预与介入南海局势:一方面,美国政界和军方对中国的南海政策持续进行指责;另一方面美国在军事、外交、政治和战略层面不断强化针对南海问题的部署。即使在新冠疫情全球蔓延的背景下,美国仍在南海地区持续施压,保持了高强度军事介入态势。南海战略博弈表现形态更趋多样化,博弈的尖锐度进一步增大,中美双方在南海冲突的危险性不可低估。美苏冷战时期的海上对峙态势曾数度引发局部军事危机,更是冷战期间美苏安全关系脆弱性的重要标志。中美两国都需要警惕的是,南海局势不能重新走上美苏冷战期间海上对峙的老路。否则,两国关系的稳定与改善必将难以为继。
1.美国的海上霸权与亚太海洋秩序
面对一个崛起的中国,美国不会放弃在南海、台海和东海等问题上的对华军事施压。近十年来,南海也成为美国“航行自由行动”的重点区域。麻省理工学院的傅泰林教授指出,美国之所以对介入南海问题如此重视,是因为这一问题触及了美国自身的两大利益,即“进入权”和“稳定性”。这两大表层利益背后,是美国经济界每年有价值超过5万亿美元的货物经过这一区域,其中超过1万亿美元的额度与美国的贸易息息相关。
2019—2020年,随着中美贸易冲突的不断升级,中美之间对抗在经济、军事领域都不断升级。在军事领域的表现为南海局势持续升温。尤其是2020年11月3日,美日印澳四国参与的在孟加拉湾展开的“马拉巴尔—2020”联合军演。演习虽未在南海海域展开,但却有着明确的指向性。印度媒体《印度快报》刊文称,此次演习是2007年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对话”提出以来,四国海军首次同时参与的大型联合演习。其向中国传递出明确的信息,是对中国的震慑,同时也将使四国的合作更加密切。
2020年9月9日,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在第十届东亚峰会外长会上指出,仅2020年上半年,美国就派出3000架次军机、60余艘军舰,包括多批次轰炸机和双航母编队,不断在南海炫耀武力,强化军事部署,甚至在与其毫不相干的争议海域横冲直撞,肆意推高地区冲突风险,正在成为南海军事化的最大推手。美国频繁介入南海展开军演与一系列军事对抗举措,使得中美两军的互信度极低。
随着美国舰机在军事上介入南海的频次和规模不断上升,南海局势趋于紧张。南海海域发生事故性军事冲突的可能性也在进一步上升。2020年5月,美国海军濒海战斗舰“吉福兹”号曾近距离靠近中国“海洋四号”科考船,迫使中国海军054A型导弹护卫舰近距离跟踪监视。同年7月,澳大利亚国防部发表声明指出,澳大利亚“堪培拉”号两栖攻击舰编队在南海海域演习时,与中国海军相遇。
尽管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态势在美国内依然严峻,2020年7月美国就开始在南海实施双航母演练。同一个月,在美国的策动下,澳大利亚在南海举行了该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南海海军巡弋与演练。2021年2月9日,美国海军宣布“罗斯福”号与“尼米兹”号两个航空母舰打击群在南海“会师”展开“双航母”演习行动。对于中国航母进入南海演习,美军军舰也采取了近距离跟踪的行动。美军在南海与中国军舰呈现的一系列近距离接触事件,再加上美国打着“航行自由”旗号在南海对中国海洋权益赤裸裸的挑衅,释放了危险信号:如果以美国为首的“域外国家”为了实施对华军事威慑不断地挑战南海区域的海上规则与秩序,中美在南海发生“擦枪走火”事件的概率将会明显上升。美国从政治、外交和军事上插手和干预南海主权与海洋权益争议,利用中国和东盟有关国家尚未解决的主权争议,蛮横地推行美国标准下的“基于规则的秩序”。
2.美国的海上霸权与欧洲海洋秩序
在欧洲的黑海方向,美国海军对俄罗斯也采取高压态势,美俄双方在黑海海域持续较量。以2021年为例,1月21—28日,美海军两艘宙斯盾级驱逐舰进入黑海,并于2月份展开军演。3月19—20日,俄罗斯国防部指挥中心发布消息称,美国两艘导弹驱逐舰持续进入黑海。俄罗斯黑海舰队六艘潜艇进入战斗警戒状态。俄罗斯黑海舰队奥西波夫中将表示,黑海舰队岸基400枚反舰导弹进入作战模式。美俄之间在黑海的对抗局面成为美俄海上对抗的集中表现。2021年6月下旬,美国又组织了32国的黑海军演,显示出美国等西方国家介入克里米亚局势的决心,并对俄罗斯政府进行赤裸裸的军事威胁。
美军在南海与黑海方向的介入,是其海上霸权的军事层面展现。事实上,美国对于他国海上的经济合作项目,也是基于自身利益实施干涉。俄罗斯与德国牵头的“北溪2号”合作项目,计划在波罗的海海底铺设年输送量达55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管道。但自2019年1月起,反对该项目的美国一直施压。2019年12月,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2020财年国防授权法案,其中包括制裁“北溪2号”项目内容。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报道,2021年3月18日,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发表声明,称“北溪2号”是俄罗斯地缘政治项目,其目的是分离欧洲,弱化欧洲的能源安全,并要求参与“北溪2号”的企业停止与俄罗斯的合作。
3.美国海上霸权的危害
相对于日本等国媒体称中国常规性海上演练,如2020年4月“辽宁”号航母编队穿越宫古海峡前往南海海域展开常规训练,意图“借其他国家被疫情占据注意力时,强化对争议水域的控制”,西方媒体并没有对“美利坚”号(USS America LHA-6)、“邦克山”号(CG-52)、“巴里”号等美国军舰于疫情期间在南海地区的活动给予同等态度。而事实上,同年4月28日“巴里”号军舰穿越中国西沙群岛水域时,已经是美军2020年在南海进行的、旨在挑战中国国家主权与国家安全的第三次“航行自由行动”。也就是说,即便是面对疫情造成的严重不利局面,美国依然在南海持续挑衅和压制中国。如此一来,可以看到南海问题已经成为中国与西方进行话语权竞争的重要着力点,而美国在西太平洋寻求海洋霸权的意图昭然若揭。美西方在海洋上固守海军实力至上、推行海洋霸权的做法,在北极、南海、黑海、波罗的海等方向不断地制造紧张局势,使得海上冲突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强。同时,由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组成的“五眼联盟”,长期违反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实施网络窃听、监听、监控,对全球安全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兰德公司在《与中国开战:不可思议之议》报告中指出,美方应做好与中方打一场长期高强度战争的准备,一旦中美之间爆发战争,西太平洋的大部分地区会沦为战区,从黄海到中国南海将成为海上与空中商业运输的危险地带。而无论是低强度的军事对抗还是高强度的军事冲突,都将给海洋经济带来沉重打击。
如何持续地保护、利用和开发海洋,是人类的历史性命题。海洋治理的实践表明,美国依据军事优势谋求海上霸权的做法,将带来冲突与对抗,甚至引发海上军事冲突。基于全人类共同利益展开协作,才是海洋治理的应有之义。
四、全球海洋治理:从西方中心主义走向多边主义和多元主义
现代海洋治理需要多边主义规则,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参与。从海洋治理的发展历史看,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海洋命运共同体”,有别于传统的基于实力建立海权的逻辑,这一理念旨在基于相互尊重来维持和平稳定的国际海洋安全格局。大航海时代始于西方,海权的争霸者也是西方,对世界海洋控制力最强的仍然是西方。然而,目前无论在北极区域治理、深海资源开发和利用、海洋环境治理、海上安全维护等的主体,已经开始出现“东西方均衡”。
在北极冰川消融、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的大背景下,北极地区吸引了世界各国的关注。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奥兰·杨教授指出:“北极正在经历的社会—生态形势变化,加深了北极地区与世界其他地区的联系,进一步夯实了北极作为国际关系独特地区的基础,也催生了对新的合作协议的需求。”北极环境及气候变化具有全球性影响,北极区域的治理方式也摆脱了原有地缘格局的局限。北极理事会成员国在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及北欧五国等八个原北极圈国家的基础上,于2013年5月又接受意大利、中国、印度、日本、韩国与新加坡等六国为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六个正式观察员国中有五个为亚洲国家。北极区域的治理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地缘范围上的北极圈国家,需要全球各国共同参与。
深海海域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是全球海洋经济发展的增长点,而目前全球95%的深海区域尚未开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深海及其自然资源为全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任何国家、自然人或法人都不能对深海资源提出或行使主权,对资源开发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人类。而深海资源的开发具有地质结构复杂、作业环境难度高的特点,未来深海开发需要全球范围内展开合作,才能保证海洋资源的高效开发与合理利用。目前,以美国、法国、俄罗斯等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以及以中国、韩国、日本为代表的东方国家,在深海资源勘探设备研发具有一定优势。
在规则制度领域,美国于20世纪末提出“21世纪海洋战略”,将海洋勘探上升到国家战略,并强调维护海洋经济利益、提高海洋教育与研究水平;日本于2001年颁布《日本可燃冰开采研发计划》;中国于2016年5月1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强调保护海洋环境,提升深海科研能力,确保海底区域资源可持续利用。针对在深海中不断发现的多样化的生态系统,联合国自2018年始开启了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的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法律文书的政府间谈判。
BBNJ国际协定目前已经经过三次政府间谈判。在BBNJ第二次政府间谈判上,中国代表团指出,希望BBNJ国际协定“应该是渐进发展的、公平合理的和普遍参与的新协定,中国愿以建设性态度推进谈判”。中国期待“在BBNJ谈判中成为弥合不同立场、推动进程向前的关键力量”,“相信‘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可以成为中国对BBNJ协定的独特贡献”。在BBNJ国际协定谈判过程中,西方国家与中国的观点体现了西方中心主义与多边主义规则的冲突。
海洋的开发利用需要从西方中心主义向全球各国共同参与转变,海洋环境的保护更是如此。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公布数据,全球1/3的捕鱼船存在过度捕捞。如果保持当前污染海洋的态势,到2050年全球海洋中的塑料数量将比鱼类还要多。海洋生态环境的治理目标包括现实目标和长远目标,传统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主要落脚于现实目标,各国大多专注于自身的发展和本国的海洋环境,只解决本国经济发展与海洋环境之间的矛盾,并不大关注其他国家的环境需求和对其他国家的影响,大部分国家不仅缺乏全球治理的理念,更缺乏共同体意识。这种碎片化的治理,难以将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形成系统性和整体性,更难以形成有效的合作规范。海洋环境的治理,需要世界各国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为实现海洋持续发展与自然平衡实现协作实践活动,虽然目前已经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21世纪议程》《生物多样性公约》等法规文件,海洋环境的治理主体呈现多元化、协作化特点,海洋环境治理仍面临一系列难题。
2021年3月23日,中俄两国外交部长在桂林发表联合声明指出,国际社会应坚持践行“开放、平等、非意识形态化”的多边主义原则,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和威胁,努力维护多边体制的权威性,提高多边体制的有效性,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地缘战略稳定,促进人类文明发展,保障各国平等享有发展成果。全球的海洋治理,更加需要摒弃西方中心主义的规则体系,构建开放、平等、非意识形态化的多边主义规则,以达到共同开发海洋、应对挑战与威胁的目的。世界各国需要基于规则开发海洋资源、防治海洋污染、解决海洋争端。
五、“海洋命运共同体”实践与人类可持续的繁荣、和平与发展
“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在全球海洋事务领域提出的“中国理念”。这一中国理念需要在中国的表率作用下具体化为海洋治理的“中国方案”,更需在各国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下将全球海洋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合作之海、和平之海与友谊之海”的“世界行动”。“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实践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参与,构建海洋领域的规则与秩序,在全球海洋治理领域提供系统的公共产品,并进一步推动世界各国在平等参与条件下实现对世界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海上通道安全和海上防灾减灾等诸多议题下的全球海洋治理机制与规则的进步和升级。
(一)各国平等参与海洋事务,切实推进全球海洋治理
习近平指出,面对严峻挑战,人类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为了争权夺利恶性竞争甚至兵戎相见,这很可能带来灾难性危机;另一种是人们顺应时代发展潮流,齐心协力应对挑战,开展全球性协作,这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有利条件。海洋是开放与联通的海洋,是全人类共同的海洋。只有建立“海洋命运共同体”才能保证人类的持续发展,“海洋命运共同体”蕴含着平等、包容、互学、互鉴的人类共同价值。赫德利·布尔也曾指出,世界政治中的正义表现为,消除特权或者歧视,强国和弱国、大国和小国、富国和穷国、黑人国家和白人国家,或者战胜国与战败国享受平等和公平分配的权利。世界各国平等参与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遵循共商、共建、共享选择,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开放包容,坚持共利合作,坚持与时俱进地参与海洋事务,“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建设才有坚实的实现基础。各国平等参与海洋事务能够弥补国际体系中公正性、包容性方面的不足,通过支持发展中国家、小国在海洋治理中拥有发言权,为现有海洋治理注入更多的公平元素,将会产生极大的感召力,吸引更多国家参与“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
(二)构建开放包容、共商共建共享基础上的海洋规则与海洋秩序
“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维护离不开规则与秩序的建立,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海上规则是美国依据海上实力主导构建的。海洋发展进入“海洋命运共同体”时代,需要在海洋规则与秩序方面取得突破,诸如“南海行为准则”(简称COC)等南海区域规则与北极区域规则是构建海洋规则与秩序的有益尝试。COC的谈判成功,将推动南海区域长期治理乃至全球海洋治理的发展,能够有效推进“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实践与推广进程。
从全球海洋治理角度来看,通过COC谈判解决南海问题,也可以为解决全球其他类似海洋争端提供经验与参考事例。如果COC最终可以成功维护南海的稳定,那么中国便可以向世界各国证实一个重要的理念,即各国须在国内层面对主权与海洋权益争议“去情绪化”。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对各国而言均为“绝对主义”的政治话题,轻易让步会导致各国领导人在国内政治层面遭受空前压力,因此这一问题通常会成为国内政治环境中的敏感话题。为保证各国人民的最大福祉,各国应尽力求同存异,秉持共同体理念,确保相关规则的达成,以避免国家之间陷入无休止的对立情绪中,同时为各国尽最大努力开展合作,实现共赢创造有利条件。因此,中国希望在全球治理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首先须促成南海问题相关各方进行综合治理合作,推动南海秩序的规则化发展。
(三)共同参与和维护海洋安全,将海洋真正建设成为“和平之海、合作之海与友谊之海”
马汉在《海权论》一书中将海军战略的目标概括为建立、支撑并扩大一国的制海权。近一个半世纪以来,马汉的《海权论》成为支持和引导大国扩大海上军事力量规模、提升海洋影响力和控制力,并把对核心海上通道的控制、成规模的远海军事力量投送以及海洋霸权的争夺列为国家战略能力建设的核心要素。大国战略竞争的关键,就是海洋的力量投送能力和战略控制力的竞争。马汉的海权理论对19世纪末之后的世界各主要国家的海上力量发展,发挥过很重要的作用。但结果是,海洋无法真正成为和平之海、合作之海和友谊之海,海洋更多地成了大国地缘战略博弈的主战场。在21世纪的今天,如何打破西方大国海上权力争霸的迷思、走出海上地缘战略竞争是大国竞争的关键这样的历史困境,是考验21世纪的今天世界各国能否真正建立“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的试金石。
在新的历史时期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就是要呼唤和启迪世界各国确立超越一国利益的全球视野、超越竞争性民族主义情绪之上的人类情怀和“天下一家”“天人合一”等中华文明基础上的共同体信念。在这个基础上,各国需要共同维护与促进海上安全与合作,需要将海军力量的排他性、海上军事目标的零和性,转向合作性、开放性和共赢性。因此,中国必须清晰地认识到,为21世纪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权理论,不能单纯照搬马汉的理论,而是应立足于“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价值,根据中国海洋法政策的制定能力、规范的引领能力和多边合作治理机制的构建能力的成长情况,立足于中国海上经济、科技和资源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能力的增长需要,立足于中国旨在维护国土安全与海外利益保护的海军力量可以“走出去” 看、“走出去”练的现实需求,来全面且缜密地进行理论构建。特别是,在“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倡导下,世界各国的海军力量不应像马汉的理论那样互为对手,而是应该像亚丁湾护航一样,通过共同协作而非对抗来维护海上安全,并确保消除军事对抗隐患,达到海洋和平、共同发展的目的。
(四)“一带一路”项目的延伸,有助于切实推动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
2015年中国发布《推动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报告。作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到欧洲,过南海到太平洋为重点方向,以重点港口为节点,与其他国家共同建设畅通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2017年中国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设想提出建设中国—印度洋—地中海、中国—大洋洲—南太平洋、经北冰洋连接欧洲的三条蓝色经济通道。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摒弃零和思维,主张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发展理念,坚持在多边主义的基础上推动合作,是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具体举措,“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推进是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具体举措。“一带一路”建设能够有效促进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建设。截至2021年6月30日,全球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达1.78亿例,死亡病例高达380万例。全球经济也因疫情遭受重创。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全球经济展望报告》预测,2020年全球经济将萎缩4.4%,GDP总量预计也将由2019年的87.75万亿美元降至2020年的83.84万亿美元。2020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177.9亿美元,同比增长18.3%,合同承包工程总额达1414.6亿美元,完成营业额911.2亿美元。“一带一路”海上合作的深入发展,在全球经济总体下行的趋势下对促进国际经济发展、加强国家间合作的作用已经不证自明。
六、结语
在2021年4月20日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立足于充满挑战与希望的时代提出两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人类社会应该往何处去?”“我们应该为子孙后代创造一个什么样的未来?”对财富和优势地位的争夺贯穿了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美国等大国的兴衰交替。二战后联合国框架下的全球治理虽然已经注入了相当程度的“法治要素”,但当前的全球治理体系仍带有浓厚的强权政治和民族利己主义阴影,从而呈现出相当程度的不公正与不合理。经历了15世纪至17世纪大航海时代对世界的认知与探索,经历了大国对世界主导权争夺引发的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的教训,经历了数百年未见的新冠肺炎大疫情洗礼,人类更加懂得财富、和平与健康的意义,也须对世界政治如何实现可持续的和平、繁荣和稳定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
以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为内核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源于历史,立足当下,面向未来,在联结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的同时,推动国际社会多元行为体的和平共处与团结协作。百年大变局背景下的中国和平发展更加依赖海洋,也将进一步走向海洋。“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发展目标和最终指向,“海洋命运共同体”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海洋领域的生动体现。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所揭示的世界各国在海洋领域内的“共商共治共享”治理观,代表着海洋治理理念从西方中心主义走向包容性多边主义和参与主体多元主义的进步,对促进海洋治理进程中的国家间合作与协调意义重大。以各国平等参与海洋事务、构建新的海洋规则与秩序、共同参与维护海洋安全及共建“一带一路”为依托的“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是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具体实践,也可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终实现保驾护航。尽管全面推进“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但“追求人类大同政治理想的努力永远在路上”。在“海洋命运共同体”理论与实践的指引下,21世纪的世界政治,需要各国采取实际行动,真正基于对人类共同福祉和人性的尊重,将世界的海洋变成人类共同的财富。
(作者为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本文转载自《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21年第4期。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