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科技外交有助于探索发展中国家政治现代化的新模式。在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价值取向上,科技正打破以往单一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是西方世界(强势)向非西方世界(弱势)的单向输入,而是一个受特定的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以及历史传统等多种因素影响下的自我再建构过程。在高科技快速发展、代际周期越来越短的新时代,大国崛起表现为治理理念的创新与治理能力的增强,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科技外交促进了中阿双方治理能力现代化。2014年,习近平在出席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上发表主旨演说指出:我们不能要求有着不同文化传统、历史遭遇、现实国情的国家都采用同一种发展模式。阿拉伯国家正在自主探索发展道路,我们愿意同阿拉伯朋友分享治国理政经验。以中国、海合会国家、埃及、约旦、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等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着眼于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时代机遇,以国家治理为导向推动政治现代化,超越了西方“民主”与“威权”、“北方”与“南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等机械二分法的政治话语,打破“西方民主优越论”“民主例外论”和“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神话,超越“华盛顿共识”,在第四次科技革命的浪潮中把治理能力作为衡量一国政治制度优劣的标准。阿拉伯国家普遍将中国视为值得信赖、可相互借鉴发展经验的伙伴;而且,中国被视为一个通过内涵式发展实现民族复兴的发展中国家,而不是依靠扩张或者殖民掠夺积累社会财富的霸权国。
高科技发展为中阿各自经济、社会和环境治理提供了新手段。中国和绝大多数阿拉伯国家主张开展治国理政经验交流,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主张在上层建筑层面进行渐进式改革而不是颠覆性革命,反对西方强制输出所谓“自由、民主、人权”价值观和将西方的政治制度嫁接到阿拉伯国家、导致水土不服。中阿运用高科技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和管理现代化,推动了政治现代化的多元模式。中国认为,阿拉伯国家面临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安全威胁,其中政府治理能力不足是根源之一。在与阿拉伯国家进行高科技合作时,中国尊重对象国,和阿拉伯国家平等相待,不会提出人权、民主或者政治改革等附加条件,避免技术合作“政治化”,这使中国提出的技术转移中心和“科技兴国”理念更受欢迎。
第三,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科技外交有助于阿拉伯国家应对新技术带来的安全挑战。以网络安全为例,阿拉伯国家互联网应用起步晚,但发展迅速,互联网用户人数不断增加,来自西方国家的“推特”“脸书”等日益普及,既给阿拉伯国家信息化与全球化发展带来了契机,也提出了挑战,如在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后,阿拉伯国家政府常常采取断网措施。在高科技加速发展的新时代,如何在保证民众享有互联网自由的前提下加强网络安全,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维护网络主权,是摆在阿拉伯各国政府面前的重要任务。始于2010年底的所谓“阿拉伯之春”被称为“推特革命”,在境外势力的推波助澜下,抗议示威人士通过大众媒体和新媒体煽动公共舆论,对阿拉伯国家社会稳定构成了严峻挑战;如何防止境外力量将新媒体作为政治动员的工具,考验着阿拉伯各国政府的治理能力。近年来,中国的华为公司为每年数百万麦加朝觐者提供通信安全服务,增强了沙特网络安全;
中国“无人机”增强了沙特、埃及、阿联酋、伊拉克的防务和反恐能力,为上述国家利用高科技手段增强政府能力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四,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科技外交有助于形成开放的多边主义科技规范。美国等西方大国奉行“国内规则国际化”,在国际合作中将国内的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推广至盟国和伙伴;中国和广大阿拉伯国家主张从国内和国际两个维度审视国际合作,积极履约、遵守国际游戏规则,做到“国际规则国内化”。西方发达国家在新兴大国的高科技追赶面前日益感到不适应,甚至通过“毁约”“退群”等逆全球化的方式维持既得利益和现存优势。美国甚至酝酿“科技冷战”,采用行政手段对新兴大国甚至是盟国的高科技产业和公司采取不正当的打压措施,导致科技合作工具化,违反了多边贸易体制,也不利于人类社会在高边疆、新边疆领域开拓进取、创造共同的价值。高科技为人类之公器,理应成为推动人类进步和共同价值的“公共产品”。中阿在科技合作领域一致认为应坚持“去政治化”方向,把政治分歧与科技合作议题分开来,形成开放的多边主义科技规范。
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科技外交的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是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科技外交的鲜明特征。这是因为,与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工业革命只涉及单一产业不同,第四次工业革命涉及多元复合产业和前文提出的“三元空间”,渗透到几乎所有的行业和领域。此外,前三次工业革命研发成本低,甚至通过个人的发明创造即可完成、形成科研成果的市场转化;第四次工业革命使中阿双方劳动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受到冲击,必须处理好国家与市场的关系,利用产业的集群优势推动整个产业的更新换代。这就需要政府建立国家动员机制,加强战略规划和引导,发挥政府的强大动员能力和协调能力,提供资金、产业与政策支持。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科技外交坚持“顶层设计、自上而下”的路径,主要具有以下优势:
第一,中国政府的强大动员能力和规划能力,奠定了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科技外交顶层设计的决策基础。在科技革命的浪潮中,顶层设计并不意味着“计划经济”或“政府越俎代庖”,而是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来支持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由国家和企业共同承担技术追赶的成本和跨越技术断层的风险。以德国为例,在政府的战略规划下,德国三大工业协会———资讯技术和通讯新媒体协会、机械设备制造业联合会和电气和电子工业联合会实现协作,共同建立了“第四次工业革命平台”。中国和阿拉伯国家也一致认为,应发挥政府的积极引导作用,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政府—企业互动模式。顶层设计实际上避免了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在高科技领域的市场投资盲目性和发展滞后性,使“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有机结合起来。在国家治理层面,中国和主要阿拉伯国家共同引导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避免财富的两极分化,预防国际跨国公司、金融大鳄冲击本国高科技行业,扶持本国高科技企业(包括国有和私营企业)的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在国际舞台上,中国和阿拉伯国家政府着眼于未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优先发展高科技行业,在百年变局面前未雨绸缪,加强顶层设计。
在2014年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上,习近平主席根据双方达成的共识,提出了中阿“1+2+3”合作架构,就是双方顶层设计的体现。其中“1”为能源,旨在建立能源合作伙伴;“2”为贸易与投资,旨在建立贸易与产能合作伙伴;“3”涉及核能、新能源、航空航天等高科技,旨在建立高科技合作伙伴。“1+2+3”不仅体现了中阿合作的横向维度,而且体现出“基于历史、继往开来”的纵向维度,彰显中阿合作的三个历史阶段———1993年中国成为石油净进口国后,中阿以能源合作为主,为第一阶段;2004年“中阿合作论坛成立”后,双方合作范围从能源合作拓展至贸易、投资和产能合作,进入第二阶段;2014年以来,中阿合作在原有“存量”———能源、投资和产能的基础上,拓展至高科技领域,涉及物理世界、虚拟世界和生物世界
三大领域。2018年,习近平在中阿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上的讲话,再次体现出中国对阿科技外交的顶层设计。他指出,“要加强中阿在核能、太阳能、风能、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制药、智慧城市等领域合作,落实好中阿科技伙伴计划,共建联合实验室,加快网上丝绸之路建设,争取在网络基础设施、大数据、云计算、电子商务等领域达成更多合作共识和成果。”
第二,“一带一路”与阿拉伯国家的发展战略对接,奠定了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科技外交顶层设计的制度基础。发展战略对接包括“软对接”和“硬对接”两个层面,前者主要是指思想和理念层面的对接,后者是行动层面的领域对接和机制对接。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年专利申请数量超过美国和日本,成为崛起的科技大国,受到阿拉伯国家的广泛关注。2016年中国发布的«中国对阿拉伯国家政策文件»专门列出了科技合作在中阿全方位战略合作中的地位,它是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科技外交顶层设计、科技发展战略对接的集中体现。该文件规划了中国科技外交的三方面:其一,以机制建设带动全方位科技合作,如建立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和平利用核能培训中心、中阿北斗合作中心、联合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与研究中心;其二,以科技部为主体,开展对阿拉伯国家技术援助,举办对阿拉伯国家科技人员的培训班,利用“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计划”帮助阿拉伯国家促进高科技人才的培养;其三,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平台,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建立高科技园区,使高新技术转化为企业生产力。此外,«中国对阿拉伯国家政策文件»还规划了双方在空间技术、卫星导航、卫星地面站、通信等高科技领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