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明互鉴与民心相通,切实推动文化交流、文化传播、文化贸易创新发展,文化厅根据《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结合四川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规划和省委省政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战略方针,围绕巴蜀文化艺术全球推广计划,代拟了《四川文化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意见(2017-2020年)》。现就《四川文化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意见(2017-2020年)》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7月1日。
联系人:李彩霞 电话:86631153
E-mail:sichuanculture@aliyun.com
四川省文化厅
2017年6月12日
四川文化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意见(2017-2020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和文化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落实《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结合四川对外开放战略部署和文化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着眼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坚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以人文交流为契机,以文化项目为载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着眼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文化建设和四川对外开放战略部署,创新推动四川文化交流、文化传播、文化贸易,扩大四川文化国际影响力,提升四川文化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为四川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文化支撑。
二、发展目标
充分利用四川处于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交汇点,连接西南西北、沟通中亚南亚的重要交通走廊的区位优势,积极推广巴蜀文化、引进国外优秀文化,全方位提升四川文化领域开放水平。到2020年,实现文化领域交流合作机制化和常态化,创作一批“一带一路”主题的巴蜀文化艺术精品,形成一批重大文化交流活动品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本土文化特质的品牌化、外向型文化企业,培养一批外向型高端文化人才,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的文化产业国际合作平台,巴蜀文化在 “一带一路”建设中重要作用不断彰显,巴蜀文化的影响力不断提升。
三、主要任务
针对我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需求,以人文交流创造互联互通的契机,以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以及东盟国家和南亚国家等为重点方向,实施巴蜀文化艺术推广计划。坚持平等对话、开放包容、互学互鉴的原则,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并重,将丝路元素与四川元素有效融合,通过演出展览、研讨交流、贸易合作、人才交往等活动,多层次、宽领域地推广以熊猫文化、古蜀文明、三国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藏羌彝民族文化等为代表的四川特色文化品牌。
(一)推动丝路主题艺术创作。实施“一带一路”文化艺术创作计划,围绕“一带一路”主题,创作具有巴蜀风格和四川气派、思想精深、艺术精湛的优秀文艺精品力作。以川剧、曲艺、杂技、木偶皮影、民族音乐、民族歌剧、藏羌彝民族歌舞等舞台艺术形式传播蜀锦蜀绣、川茶川盐、古币交子等丝路历史文化,展示新时期“一带一路”文化梦想。在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举办 “巴蜀美术走丝路” 美术主题采风、创作与联展。开展与丝路沿线艺术机构在舞台艺术、美术创作等领域创作合作和人才交流,为“一带一路”文化艺术生产储备一批、创作一批、推出一批优秀项目和人才。利用“欢乐春节”、“感知中国”、“丝绸之路文化之旅”等国家级重大交流平台,推广巴蜀文化艺术精品。
(二)实施文化遗产文明对话。围绕巴蜀文化和“丝绸之路”主题,策划实施“蜀道与丝路”展览交流、文明对话计划、“古蜀文明巡展”等项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合作,开展文物保护修复关键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加大“南亚廊道”资源调查与国际学术研究力度,推出一批具有四川内涵和国际表达、能促进民心相通和增进深度认知的文物精品展览项目。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同源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联合保护、研究、项目交流,参与非遗主题国际论坛,扩大“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影响力。总结提炼文化遗产交流合作经验,编辑出版相关学术成果。
(三)加强对外文化贸易合作。建立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扶持对外文化贸易行业协会,以服务平台带动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川剧、川乐、川酒、川菜、川茶等一批“川味”文化产品的全球影响力。充分利用综合保税区、自贸试验区的优惠政策,拓展艺术品、演出设备在保税监管区内的展览、交易、租用等功能。鼓励文化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培育一批国家级对外文化贸易重点企业,打造一批国家级对外文化贸易重点项目。借助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香港国际授权展等国内外专业展会,助推文化产业“走出去”。以音乐产业、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数字文化等业态和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天府新区等区域为重点,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投资金、互建园区,推动中意文化产业园落户四川,共同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探索建设国际文化产业合作园区(基地)和一带一路特色文创产品聚集区。
(四)搭建文化交流推广平台。与沿线国家中国文化中心实施年度合作和共建管理,推动巴蜀文化艺术项目在海外落地。依托 “四川音乐博览会”、“四川设计展”、“丝绸之路艺术展”、“南充国际木偶艺术周”、“成都国际青年音乐周”、“一带一路图书馆、书店与城市国际论坛”等重点文化艺术展会、节庆、论坛活动,打造国际文化展示、交流、合作、互鉴平台。实施“川灯耀丝路”和“自贡灯会百城行”,以灯为媒推广四川特色文化资源。依托各类文化机构和行业协会,搭建民间合作交流平台。探索建立互联网推广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巴蜀文化推广水平。
(五)积极引进优秀文化成果。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资源的调查研究,借鉴和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优秀文化艺术成果。在川举办国际文化节会、论坛、研讨会,推进中外合作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组织开展“丝绸之路文化使者”、“意会中国”采风创作、“中国—中东欧国家舞蹈夏令营”等活动,引进文化遗产、交响乐、歌剧、舞剧、美术、创意设计、品牌活动等国外优秀文化项目。注重引资、引智、引技,促进国外优秀文化成果在四川的创造性转化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在省政府“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文化厅“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文化厅及直属单位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推动各市州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文化工作。各市州文化部门要建立相应机制,制定工作计划。艺术院团、艺术科研机构、艺术院校、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与沿线国家建立交流合作长效机制。加强各部门、各地区间的协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按照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协调合作工作机制。
(二)强化智力支撑。依托省社科院、四川大学、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科研院所智力资源,建立“一带一路”文化建设智库,广泛开展四川省“一带一路”文化建设相关课题研究。引导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投身于“一带一路”文化工作。开展“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培训工作,加强“一带一路”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三)加强资金保障。在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中加大对“一带一路”区域文化项目和活动支持,重点支持巴蜀文化艺术推广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一带一路”文化发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