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2017年03月20日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  阅读量:2557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呼伦贝尔是我国毗邻俄蒙、面向东北亚、通往欧洲腹地的重要门户,是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加强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战略支点。建设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以下简称先导区),是我国以开放促进发展和实现兴边富民、睦邻友好的重要举措,对我区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局面、加快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先导区建设,推动我区开发开放工作再上新台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升口岸通道支撑保障能力

加强口岸和通道建设,提高货物、人员通过能力,把先导区建设成为欧亚大陆桥的重要枢纽。

(一)加强重点口岸建设。自治区口岸建设专项资金向先导区倾斜,重点支持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推进额布都格、阿日哈沙特设立独立海关、检验检疫机构,并实现常年开放。争取黑山头和额布都格口岸成为对俄蒙农畜产品指定口岸。推动室韦口岸开通客运、旅检业务,加快奥洛契口岸援建进程。

(二)创新口岸监管模式。推进单一窗口和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快口岸大通关。创新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检查、交通运输等监管模式,全面推进“通报、通检、通放”、“出口直放、进口直通”检验检疫一体化。支持满洲里先行试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实施ATA单证册机制。

(三)推进与俄蒙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扩大中俄海关数据交换“绿色通道”合作项目试点企业范围,简化“绿色通道”框架下货物通关监管程序。开展与俄蒙海关监管结果互认试点,推动与俄蒙海关“信任通道”建设。加强与俄蒙检验检疫机构在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领域合作,建立疫病疫情定期通报机制。

(四)扩大特殊商品通关许可。争取放宽先导区限制类商品进口管制和许可,增加进口关税配额。支持口岸扩大肉类、粮食、水产品、饲草、汽车等进口商品的种类和数量。支持申报粮食、肉类、活动物、饲草、木材进口指定口岸。

(五)支持重点通道建设。加快建设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跨境铁路、公路项目,推进铁路枢纽、换装站扩能改造。积极争取亚投行、丝路基金对互联互通项目建设的支持,鼓励引导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等形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经满洲里口岸出境的中欧班列常态化、规模化运行。扩大先导区口岸与东北、华北地区重要港口间的多式联运和通关协作。

(六)提升国际空港运输能力。加快海拉尔机场、满洲里机场改扩建及新巴尔虎右旗等通用机场建设。支持满洲里、海拉尔国际航空港开通货运航线、增开国际和国内客运航线,加大对俄蒙客运航线短途运输线和通用航空补贴额度。

二、推进重点开发开放平台建设

加强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把先导区建设成为国家沿边开放合作发展的重要区域。

(七)特殊监管区。保障满洲里综合保税区顺利运营,支持满洲里航空口岸及公路口岸设立进境免税店。争取在海拉尔航空口岸设立口岸免税商店、保税仓库。

(八)重点跨境合作区。鼓励中俄蒙三方开展边境贸易。支持满洲里互市贸易区与综合保税区联动发展,实施综合保税区保税备货、互贸区集中交易。推进中俄满洲里—后贝加尔斯克互市边民贸易区扩大开放。

(九)旅游开放平台。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打造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旅游度假区。支持设立边境旅游试验区,推进中俄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

(十)国际物流平台。支持口岸物流园区、跨境仓储、境外营销网络和进出口物资交易平台建设,推进中俄蒙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呼伦贝尔中俄蒙国际会展中心、海拉尔中俄蒙国际物流园区、满洲里国际物流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满洲里国际邮件互换站运行。

(十一)进出口加工园区。以“海拉尔—赤塔—乔巴山”次区域范围内俄蒙农业和矿业资源富集地为重点,合作建设资源开采加工、建材生产、农业开发等产业园区,争取纳入国家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鼓励扩大机电设备和资源能源进出口。支持建设原油、木材、农畜产品进口资源落地加工基地。

三、加强人文等领域交流合作

加强与俄蒙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跨境旅游、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把先导区建设成为睦邻友好和边疆稳定的示范区。

(十二)扩大科技教育等领域合作。鼓励与俄蒙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合作,设立研发和技术转移机构开展联合攻关,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合作项目给予扶持。支持呼伦贝尔高校与科研院所与俄蒙开展智库建设、学科研究、合作办学、互派留学生等方面合作。

(十三)推进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交流。鼓励兴办特色文化娱乐项目,提升对俄蒙的宣传能力。推动设立中俄蒙合作国际论坛。支持蒙中医药和对外医疗保健康复事业发展。支持与俄蒙开展赛事交流活动,加强地区性优势竞技体育项目的教学研讨、合作训练和人员互派。

(十四)拓展旅游领域合作。建立中俄蒙大旅游联盟,打造精品边境、跨境旅游线路及环线旅游线路。积极争取赴蒙旅游团队免签政策、放宽赴俄边境旅游团队人数限制。完善俄罗斯籍、蒙古国籍小客车入境监管政策。

(十五)完善生态环保合作。建立健全与俄罗斯和蒙古国跨国生态环保合作机制,共同保护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等生态系统。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联防联治。建立环境监控信息平台,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跨界环境影响评估。

四、支持先导区建设的政策措施

加强政策支持,健全合作机制,在先导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支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相关政策,积极推广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把先导区建成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先行区。

(十六)财税政策。按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边境旗市的扶持力度。落实国家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沿边开发开放、满洲里综合保税区等区域税收政策。降低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大型第三方物流项目土地使用税费。

(十七)金融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存款原则上用于当地贷款,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的,人民银行在缴存存款准备金率上给予政策优惠。各金融机构要将先导区列为银行业务发展和信贷支持重点区域,积极向总部申请扩大贷款授权审批权限和授信额度。支持在先导区内申报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各类企业和融资平台上市、挂牌、融资、发债的扶持力度。

(十八)土地政策。根据先导区年度建设发展需要,积极支持对未利用地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给予倾斜。对旅游区内属农用地性质的自然景观用地、生态、水面用地等,未改变用途且补偿到位的,可不办理土地农转用手续。

(十九)外汇政策。推动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支持在海拉尔国际机场、满洲里国际机场及黑山头、室韦、阿日哈沙特和额布都格口岸开展卢布、蒙图等货币的自由兑换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服务产品,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开展边境贸易出口业务承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承保。

(二十)健全与俄蒙地区间合作机制。完善与俄蒙地方政府间定期会晤和对话协商工作机制。推进“海拉尔—赤塔—乔巴山”次区域合作。在基础设施、口岸管理、政策对接、金融货币、边境事务、领事合作等方面建立次区域合作框架。

(二十一)强化组织领导。自治区成立先导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重大问题,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要成立先导区建设专项推进小组,结合国家批复的《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规划》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先导区建设。

2017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类: 全球治理 201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