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标准互联互通作用,助力我省打造“一带一路”枢纽,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根据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意见》(浙委发〔2018〕20号)和《浙江省打造“一带一路”枢纽行动计划》(浙委发〔2018〕22号),制定本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发挥标准互联互通作用,助力我省打造“一带一路”枢纽,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根据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意见》(浙委发〔2018〕20号)和《浙江省打造“一带一路”枢纽行动计划》(浙委发〔2018〕22号),制定本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