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
2019年04月29日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阅读量:2369

2013年秋,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6年来,“一带一路”从理念转化为行动,连点成线到面,为完善全球发展模式和全球治理提供了新路径,成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 

古丝绸之路绵亘万里,延续千年,跨越埃及文明、巴比伦文明、印度文明、中华文明的发祥地,崇尚廉洁、鄙弃贪腐,是这些古老文明共同的价值追求。当今世界,腐败破坏社会公平和正义,阻碍经济合作和发展,影响政府公信力和法治,腐败问题有组织、跨国境趋势愈加显现。加强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国际合作,是深化反腐败国际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一带一路”走深走实、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 

我们,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分论坛会议代表,在此郑重呼吁: 

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精神,依照现行国际规则和法律框架,在尊重国家主权、文化差异和现实国情的基础上,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携手共商、共建、共享廉洁丝绸之路,持续为“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 

——倡议各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积极预防和妥善解决贸易、投资中的有关争端,推进金融、税收、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领域合作,为共建“一带一路”构建稳定、公平、透明的规则和治理框架。 

——呼吁各方加强对“一带一路”合作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在项目招投标、施工建设、运营管理等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打造规范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呼吁加强企业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构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防控廉洁风险,培育廉洁文化,制定廉洁准则,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积极打造和共同维护“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倡导以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条约为基础,鼓励缔结双边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协定,构筑更加紧密便捷的司法执法合作网络,为“一带一路”参与方开展反腐败合作创造坚实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 

——鼓励各方加强反腐败相关机构人员交流、信息沟通和经验分享,促进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在反腐败追逃追赃、反贿赂等领域开展全天候、多层次、高效能的合作,拒绝成为腐败人员和腐败资产的避风港。 

——支持各方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学术交流和研究,推进政府治理、企业经营、法律制度等领域合作研究,分享廉洁和法治建设有益经验和成功实践,建立有效沟通交流机制,共同推动廉洁丝绸之路建设。


分类: 全球治理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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