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4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外交部长理事会例行会议在北京举行。印度共和国外交部长斯瓦拉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阿布德拉赫曼诺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部长阿布德尔达耶夫、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外交部长阿西夫、俄罗斯联邦外交部长拉夫罗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阿斯洛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卡米洛夫及上合组织秘书长阿利莫夫和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瑟索耶夫出席会议。
会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集体会见了代表团团长。
外长们指出2017年6月8日至9日在阿斯塔纳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和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索契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成果落实进展,认为上合组织在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基础上,成为具有威望的新型国际组织以及国际关系体系中有影响力的参与者。
外长们相信,上合组织成员国坚定奉行《上合组织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秉承“上海精神”理念,继续有效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和上合组织其他现行法律文件规定,全力发展和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增进团结互信,共谋本地区和平稳定安全,促进持久发展与繁荣。
为筹备将于2018年6月在青岛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外长们研究了上合组织在吸收印度和巴基斯坦加入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发展的首要任务,并讨论了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
外长们原则通过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青岛宣言》及《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草案。
外长们指出,当前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与国相互联系和依存更加紧密。
同时,不稳定性不确定性风险、政治紧张局势、地区性危机和冲突依然存在。以单边制裁为手段对主权国家进行政治经济施压的不良企图仍在继续。为此,外长们强调,需坚持多边主义解决热点问题,通过完善全球治理共同应对各类威胁和挑战,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和确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理念。
外长们强调,非传统挑战加剧演化和蔓延,国际社会需采取集体行动共同应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贩毒、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其他挑战。
鉴此,外长们指出,通过《上合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2018-2022年)》、《上合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9年至2021年合作纲要》将促进深化上述领域合作。
外长们强调,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更加具有现实意义,愿在联合国框架内加强协调,巩固其在全球治理、维护世界和平、共同发展及国际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及极端主义方面的主导作用。
外长们注意到吉尔吉斯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希竞选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的愿望。
外长们强调,应制定信息空间各国普遍接受的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支持在上合组织框架内以2009年签署的《保障国际信息安全合作协定》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合作。鉴此,外长们积极评价2018年1月24日至26日在武汉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国际信息安全专家组会议成果。
外长们指出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和人民为实现民族和解,建设和平、稳定、统一和繁荣的国家、消除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毒品犯罪所作努力,呼吁国际社会在联合国主导协调下加强合作,推动阿富汗问题政治解决,为阿富汗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福祉创造条件。
外长们积极评价2018年3月27日举行的主题为“和平进程、安全合作与地区互联互通”的阿富汗问题塔什干会议成果,认为会议为阿富汗和平重建进程作出积极贡献。
外长们高度评价2017年10月11日在莫斯科举行的“上合组织-阿富汗联络组”会议成果,支持2018年5月在北京举行“上合组织-阿富汗联络组”副外长级会议。
外长们重申叙利亚问题共同立场,“叙人所有,叙人主导”的和平政治进程是唯一出路,坚持叙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不可侵犯。外长们指出,阿斯塔纳进程、日内瓦进程和2018年1月30日在索契举行的叙利亚全国对话大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叙利亚政治调解进程作出重要贡献。
外长们对2018年4月14日联合国安理会3个常任理事国对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实施的导弹打击深表关切,认为上述行为加剧叙人民的苦难,2018年4月14日联合国安理会第8233次会议已对此进行了讨论。鉴此,外长们认为,应保持克制、避免局势进一步升级,支持加强联合国及其安理会作为《联合国宪章》规定的维护国际和平、稳定与安全主要机构的核心作用。
外长们支持继续履行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支持各方忠实遵守义务,确保协议完整、有效执行,促进地区和平与稳定。
外长们强调,应在尽快、全面落实2015年2月12日达成的明斯克协议基础上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问题。
外长们指出,上合组织成员国应深化同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及有关国际组织和论坛的互利合作。
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外长重申支持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各方支持利用本地区各国、国际组织及多边机构潜力,在上合组织地区建立广泛、开放、互利和平等的伙伴关系。
外长们指出深化经贸、金融、科技及人文领域合作,促进上合组织成员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鉴此,外长们支持进一步完善上述领域的条约法律基础。
上合组织成员国外交部长理事会决定将诺罗夫·弗拉基米尔·伊玛莫维奇(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作为上合组织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秘书长的候选人提交元首理事会批准。
外长们批准了关于上合组织秘书处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本组织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草案,听取了关于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工作成果的通报。
外长们还通过了一系列关于本组织日常工作和即将在青岛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的决议。
外长们高度评价中方作为主席国为筹备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青岛会议所做的工作,相信青岛峰会成果将为进一步加强上合组织成员国睦邻友好、团结互信及互利合作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在上合组织成员国间传统的友好、相互理解的氛围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