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欧洲理事会主席唐纳德·图斯克、欧盟委员会主席让-克洛德·容克4月9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第二十一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并发表以下声明。
2.中国和欧盟重申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活力,愿为实现和平、繁荣和可持续发展共同努力,承诺支持多边主义,尊重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双方承诺维护《联合国宪章》、国际法以及联合国三大支柱,即和平与安全、发展和人权。
欧方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
双边关系
3.双方领导人重申在相互尊重、互信、平等和互利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全面落实《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致力于深化中欧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中国和欧盟承诺加强合作,特别是在现有的双边对话框架内。中欧欢迎不久前举行的新一轮中欧高级别战略对话。为进一步扩大和深化2020年后的交流与合作,中国和欧盟将在下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之前制定一份新的合作议程。
4.中国和欧盟致力于在开放、非歧视、公平竞争、透明和互利基础上打造双方经贸关系。双方承诺2019年将在谈判中,特别是投资自由化承诺方面,取得结束谈判所必需的决定性进展,以便在2020年达成高水平的中欧投资协定。协定的高水平将体现在实质性改善市场准入、消除影响外国投资者的歧视性要求和做法、建立平衡的投资保护框架以及纳入投资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条款。双方同意建立高层沟通机制负责持续督导谈判,并于今年年底前向领导人汇报进展。
5.中国和欧盟承诺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确保平等、互利合作。双方重申愿加强双边经济合作、贸易及投资,愿相互给予更加广泛、更为便利、非歧视的市场准入。为此,双方将加大努力,为双方确认的一些关键壁垒寻找双方认同的解决方案,并在下一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进行盘点。在此背景下,双方将尽快举行会议并加快工作,通过既有渠道取得具体成果。双方重申坚持国际科学标准的重要性。
双方同意促进双边农产品和食品贸易,同时尊重有关卫生和植物卫生检疫事项的国际标准,特别是分区原则。双方同意探讨基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分析,将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分区原则适用于贸易。双方致力于以透明和可预测的方式扩大互供农产品和食品的市场准入。双方在低风险食品的官方认证问题上将寻求国际标准制定机构的指导。
6.欧盟支持中国加快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进展,中方愿以富有雄心的方式改进其出价。中方将积极并尽快推进有关工作。
双方强调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方面遵循国际标准的重要性。双方将继续努力在恶意注册知识产权权利、知识产权执法和商业秘密等共同商定的优先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双方致力于打造创作者、发明人和艺术家可根据市场条款许可其权利并在法院和相关机构中有效执行这些权利的法律环境。
双方注意到地理标志协定谈判最近取得的进展,欢迎双方就文本正文及保护双方大部分地理标志名称初步达成一致。双方承诺,为在2019年年底前正式结束谈判,将在未来数月继续合作,以解决剩余问题,特别是与剩余地理标志有关的问题。
中国和欧盟期待早日启动关于深化葡萄酒和烈酒领域合作的联合可行性研究。
7.双方欢迎签署《中欧竞争政策对话框架协议》和《关于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国家援助控制制度领域建立对话机制的谅解备忘录》,并将继续加强务实合作,为包括中欧双方企业在内的所有国家的经营者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双边和全球经贸关系健康发展。
8.中国和欧盟正积极努力,以尽快签署《中欧民用航空安全协定》和《中欧关于航班若干方面的协定》。双方欢迎举办第八次中欧能源对话并签署《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联合声明》,并支持新建立的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启动实施。双方承诺积极推进中欧人员往来和移民领域对话并尽快完成关于签证便利化协议和打击非法移民合作协议的平行谈判。
9.中国和欧盟重申致力于落实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和《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双方将就国际发展合作加强交流,探讨与其他伙伴国家合作,共同努力推动落实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
10.中国和欧盟重申所有人权都是普遍的、不可分割的、相互依存的、相互关联的。双方欢迎2019年4月1日至2日举行的经常性中欧人权对话,同意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双边和国际层面的人权交流,包括在联合国人权机制下的交流。双方将探讨未来在联合国框架等领域加强合作。
11.中欧网络工作组旨在维护开放、安全、稳定、可接入、和平的信息通信技术环境,双方欢迎工作组正在进行的讨论,同意继续加强交流合作。双方忆及,国际法尤其是《联合国宪章》适用于并且对维护网络空间的和平稳定至关重要。双方努力推动在联合国框架内制定和实施国际上接受的网络空间负责任的国家行为准则。双方将在中欧网络工作组下加强打击网络空间恶意活动的合作,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
5G将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双方欢迎在2015年中欧5G联合声明基础上的对话合作机制取得的进展和进一步交流,包括产业界之间开展技术合作。
12.双方欢迎成功举行第四次中欧创新合作对话。双方确认展期《中欧科技合作协定》的意愿。
双方致力于通过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加强在教育、旅游、研究人员往来、文化、媒体、青年、体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双方期待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五次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双方欢迎2018年中欧旅游年取得积极成果,承诺继续就旅游产业和人员交流领域加强合作。
全球挑战与治理
13.中国和欧盟认识到有责任在支持开放、平衡、包容的全球经济政策发挥示范作用,这将惠及各方并促进贸易投资。双方坚定支持以规则为基础、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并致力于遵守世贸组织规则。
双方重申共同致力于世贸组织改革合作,以确保其相关性并能应对全球贸易挑战。为此,双方将在中欧世贸组织改革联合工作组已有工作基础上,加紧旨在加强产业补贴国际规则的讨论。双方也将继续就其他获得授权的世贸组织议题交换意见。
双方欢迎中欧世贸组织改革联合工作组迄今开展的工作,同意继续努力解决世贸组织上诉机构的危机并在其他领域凝聚共识。
双方同意不得强制转让技术。
双方支持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关于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工作,并将配合参与这一进程。
14.双方重申支持G20作为国际经济金融合作的主要论坛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同意落实G20承诺,支持强劲、可持续、平衡和包容性增长。双方同意本着伙伴精神及协商一致原则,推动G20为维护多边主义、改善全球经济治理和促进全球经济增长作出更大贡献。双方呼吁所有G20成员加强沟通合作,维护自由、开放、非歧视的全球贸易市场。双方愿共同推动大阪峰会取得积极成果。
双方一致认为钢铁产能过剩是全球挑战,需要共同应对。双方同意在钢铁产能过剩全球论坛上保持沟通,期待在2019年6月前形成一份实质性报告。
双方将继续推动国际货币和金融体系改革进程,最迟在2019年年会完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十五轮份额总检查。
15.双方同意加强努力,在出口信贷国际工作组内为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制定一套新的指导方针。
16.双方强调落实《巴黎协定》和《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坚定承诺,并鉴于采取国内和国际行动为有效进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威胁的紧迫性,在2018年《中欧领导人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联合声明》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双方忆及碳价和化石燃料补贴改革是这一方面的关键步骤。在此背景下,双方将加强绿色金融合作,以引导民间资本流向更具环境可持续性的经济。双方将共同努力推动2019年9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及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取得成功。
双方强调就清洁能源转型展现决心、在全球环境议程上发挥更多引领作用的重要性。双方将积极落实《循环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促进双方产业务实合作。
双方认识到合作应对全球环境挑战,包括污染和海洋垃圾的重要性。双方将在阻止生物多样性丧失、《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履约和执法、打击野生动植物和野生动植物产品非法贸易、森林可持续经营、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以及荒漠化和土地退化等问题上深化合作。
双方期待2020年在昆明举办一届成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双方共同努力推动2020年在中国举办的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一个富有雄心、现实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双方还重申致力于有效落实海洋领域蓝色伙伴关系,包括合作促进可持续渔业发展以及打击非法、不报告和无管制的捕鱼,就包括通过设立南极海洋保护区在内的南极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保持交流。双方赞同促进对海洋可持续投资的“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
双方欢迎举行中国-欧盟水政策对话机制第一次会议。
17.双方将合作提高欧亚互联互通的经济、社会、财政、金融、环境的可持续性和兼容性。该合作应基于市场规则、透明、开放采购、公平竞争等原则,并遵循现有国际准则、标准和项目受益国的法律,同时要考虑受益国的政策和国别情况。
双方将继续推动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和欧盟欧亚互联互通战略、泛欧交通运输网络对接,并欢迎在中欧互联互通平台签署中欧基于铁路的可持续通道联合研究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中欧互联互通平台框架下加强交流。
外交与安全政策
18.中国和欧盟重申愿通过加强对话合作,并根据国际法,为国际和平与稳定作出贡献。双方支持通过对话协商和平解决地区纠纷和冲突。
关于伊朗核问题,双方认为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是全球核不扩散体系的关键一环,也是联合国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核可的一项重大外交成就,重申致力于持续、全面和有效落实该协议,并共同努力维护伊朗经济利益。双方忆及阿拉克重水堆改造项目的重要性和继续在这方面共同努力的必要性。国际原子能机构已经连续发布十四份报告确认伊朗履行了与核相关的承诺,双方对此表示欢迎。
双方支持朝美保持对话以实现和平解决方案,支持朝韩推进和解。双方强调了各方全面完整执行安理会相关决议的重要性。
19.双方致力于共同努力并密切协调阿富汗和平进程,该进程必须是全面、包容,“阿人主导、阿人所有”,并能够带来持久和平的政治进程。双方同意支持国际和地区为阿富汗稳定与安全作出的努力,以便在阿富汗问题和平解决之前、期间及之后,推动阿富汗的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区域经济互联互通。
20.双方密切关注委内瑞拉不断演变的形势,愿同其他各方一道,推动由委内瑞拉人民决定的政治、和平和民主解决。
21.中国、欧盟及其成员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方,尊重基于国际法的海洋秩序,维护各国依国际法享有的航行与飞越自由。欧盟欢迎中国和东盟国家为达成有效的“南海行为准则”(COC)进行的磋商。双方呼吁有关各方开展对话,和平解决争端,避免可能加剧紧张的行为。
22.双方同意加强和平、安全和防务合作和高层交流,包括海上安全、打击海盗,支持非洲人以非洲方式解决非洲问题,以维护非洲和平与安全,支持就危机管理和联合国维和行动开展信息交流。
23.关于乌克兰问题,中国和欧盟忆及联合国安理会第2202号决议,呼吁全面落实明斯克协议。
24.双方还就缅甸问题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