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观的建构
2020年08月08日  |  来源:《国际展望》2020年第4期  |  阅读量:7025

(三)风险管理与监督评估机制

在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势必面临各种潜在风险,由此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风险管理和监督评估需求。风险管理与监督评估事实上是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应对各类风险的保障性机制的两个相辅相成的方面。从预知风险的角度看,必须要有对各类现实和潜在风险的评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可能与共建“一带一路”本身高度相关。从监督评估的角度看,由于共建“一带一路”的推进必然会对共建国和非共建国产生各种直接、间接的影响,因此可能诱发新的风险。

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风险管理与监督评估机制建设,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外部环境风险评估,主要涉及国际体系或区域性风险、共建国内部风险、非共建国风险等方面。二是内在风险,主要涉及五通领域推进过程中的风险,如战略对接与政策沟通中的风险,设施联通、贸易畅通和资金融通中的风险,民心相通的风险,以及“一带一路”建设对当地发展的溢出性风险,如潜在受益不均导致的不满、环境与社会标准匹配度不高带来的风险等。三是风险管理的理念、体制、机制、举措等存在的风险。

在针对上述三类风险建设相应的体制、机制的同时,也应发展针对上述风险的评估衡量指标体系,以更好地完善和优化风险管理与监督评估机制。由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且正持续崛起的形势所决定,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不能采用简单的绩效评估模式,而应在借鉴联合国2030年议程的影响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将前述共生发展、增益发展等纳入,进而建立“三位一体”的评估指标体系。首先是对共建国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评估,主要可分为经济发展影响、政治安全影响和社会进步影响,分别设立多个指标予以衡量;其次是对中国与共建国共同发展的溢出影响,核心是考察共建“一带一路”对双边关系的整体性促进效应,主要分为政治、经济和人文溢出三个方面,同样设立多个指标予以衡量;再次是对国际社会共生发展的溢出影响,核心是考察共建“一带一路”的全球、地区和第三方溢出,主要分为国际经济合作影响与对第三方利益影响两个方面,也设立多个指标予以衡量。对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进行系统全面的影响评估,有助于前瞻性地辨别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和新兴议题。

结束语

共建“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应涵盖三个层次:在最基础的层次上,通过确保国际发展的相向而行实现共生发展,为国际社会提供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稳定器;在此基础上,通过“一带一路”倡议的额外性和催化剂效应、培育发展动力而实现增益发展,为国际社会提供既有发展努力的放大器;在更高层次上,通过共建“一带一路”的机制化建设和制度化发展,为国际社会提供解决全球治理缺失问题的制度公器。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延续,“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观的建构更加紧迫,共建“一带一路”的稳定器、放大器和制度公器功能更加重要。从短期看,疫情可能严重冲击世界经济。世界银行预测,2020年全球GDP将收缩5.2%,人均GDP将下降6.2%,新冠肺炎疫情也意味着全球性经济衰退。更大的挑战在于疫情的经济冲击迫使各国特别是面临选举政治压力的国家匆忙解除封锁,并出台大量救市政策,甚至形成某种救市竞赛,这不利于全球经济复苏。尽管封锁也会对共建“一带一路”造成冲击,但在各国政策协调困难的情况下,共建“一带一路”的稳定器功能尤其珍贵。

从中长期看,新冠肺炎疫情更大的经济影响在于封锁导致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等的临时中断和中长期重构压力。为更好地应对未来的类似危机,国际社会需要反思既有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全球性布局模式,探索建立距离更近、规模更小、效率更高的区域性布局模式。换句话说,疫情对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等的巨大冲击,更进一步凸显了共建“一带一路”深化战略对接、强化放大器效应的重要性。

从更长时期来看,疫情一方面凸显了全球治理机制的不充分,特别是推动全球团结一致抗疫方面的困难,另一方面也凸显了以穷人、病人为代表的弱势群体的发展难题。前者呼吁共建“一带一路”的全球制度公器功能,而后者则凸显了共建“一带一路”在确保“不让任何人掉队”、推动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潜力。

因此,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大背景下、特别是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观的建构及其内部平衡变得更为迫切和重要,必须同时在三个层次上实现底线维护与积极进取的有机结合。作为稳定器,它一方面追求与共建国的共向发展,另一方面也追求对非共建国发展的间接贡献;作为放大器,它一方面聚焦中短期投资拉动效应,另一方面关注长期发展动力培育和创新;作为制度公器,在建设更为积极的共商共建共享与伙伴关系机制的同时,也格外注重风险管理和监督评估的托底机制建设。因此,“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观的建构,远超共建“一带一路”本身的高质量发展,着眼于国际发展和发展治理。它不仅是中国为国际社会提供的发展或经济性公共产品,也是理念和制度性公共产品,但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作者是云南大学非洲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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