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长和:国际化与地方的全球联系 ——中国地方的国际化研究(1978~2008年)
2017年12月10日  |  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阅读量:21710

前言 

“并行的全球化与地方化(glocalization)”现象。在全球化进程中,地方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愈益密切,如果说所有的政治都是地方政治,那么在全球化的今天,所有的地方政治又是全球政治。要了解一国政治,不了解该国地方政治在其政治系统中的功能以及全球政治经济因素在其国内施加的影响,这显然是难以想象的。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世界与中国皆经历着巨大的变革。有两个引人注目的现象使得本研究变得很重要:一个是1978年以来中国对国际体系的参与,国际体系中的规则与规范对中国产生规制作用;另一个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地方不同程度地卷入到国际化的进程中。我们把这两种共时共生的现象,也即全球化产生的地方效应以及地方的国际化趋向概括为“并行的全球化与地方化(glocalization)”现象。

本文试图对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地方国际化进程进行研究,揭示这一进程对我们理解中国外交转型与变迁的意义。文章希望把国内政治与国际关系整合起来,从地方政治经济与全球政治经济的互动出发,通过研究地方国际化的表现及其结果,揭示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对外关系中的地方因素。 


一、地方国际化的背景:中国参与国际市场经济体系

1978年开始的中国改革开放,始终是在坚持国内-国际统筹的大战略下进行的。为了满足国内政治经济从经典社会主义体制向市场社会主义体制转型以及现行国际体系规则和规范所要求的国内调整的需要,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形式就是全面参与国际体系,其内容表现为接受和参加国际体系中的制度(规则与规范)。维持现行国际体系运转的国际制度具有刚性,中国不大可能以自己的主观意志、以改变国际制度满足自己国内状态为前提参与国际体系,因此,在过去30年的大部分时间里,以自由主义为基础的国际制度对中国产生了更强的市场调整效应,也就是说,一旦中央政府打开开放的闸门,市场导向的国际制度在国内所产生的规定效应,有助于降低地方与国际体系的交易成本。

构成性国际制度与管制性国际制度。当今在国际社会中发挥广泛作用的国际制度可以分为构成性国际制度与管制性国际制度两大类。  

总体上讲,中国坚持国际条约的地位优越于国内法的原则,表明中国贯彻条约必须善意履行原则的坚定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参考国际体系规则与规范所进行的法律移植过程,体现了国际制度对中国国内法治的影响,国际社会中通行的法治原则和合理性原则成为国内立法、市场规则确立甚至司法的重要参考依据。大致来说,1978年以来的中国法律移植分为三种情况:(1)有关涉外法律方面借鉴国外法;(2)在国内事务的领域中借鉴国外法;(3)在全球化条件下制定国内法时参照国际标准。上述三种情况反映中国在原则上并不排斥国际体系中现有的国际制度,且经验也表明中国在政策和法律制定过程中是参考和借鉴国际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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